員工滿意度的概念是由很多不同看法的學者提出的,最先由國外的Hoppock(1935)在《job satisfaction》一書中提出。他認為滿意度是指“員工對其所從事的工作本身及工作環境的一種心理及生理上的滿意感受與看法”。后面還有一大批學者對員工滿意度提出自己的概念,如Hackman and Oldham(1980)認為,當員工感覺到他們即將從組織獲得的回報,包括報酬、晉升、認可、發展空間、有意義的工作崗位等能達到或超出他們的期望時,員工就能獲得滿意。還有Hellriegel(1999)認為,員工滿意度是指“員工從其工作中獲得的滿足感“。鄭力文(2001)認為員工滿意度是指”個體作為職業人的滿意程度“,具有明顯的個性特征,并與績效水平掛鉤,員工的滿意度越高,員工的績效也越高。馬明、孟華、周知一、陳方英等人(2005)認為,員工滿意度是指”員工感覺到工作本身可以滿足或者有助于自己的工作需要,而產生的一種愉悅的感覺程度“。以上的描述大致都是從心理的角度來描述員工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