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JY1141 論文字數:5777,頁數:07
論經濟法的本質 【摘要】經濟法的本質是經濟法學研究的基礎理論問題,但經濟法學界對這一問題并未達成共識。法的本質作為法的內在規定性,具有深刻性、多層次性,它是法與其他事物內在的區分尺度。它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根本上決定于社會的物質條件,是主體自由的規范性保障。界定經濟法的本質要明確界定方法,并厘清學術界目前對這一問題的各種誤解。“國家干預經濟之法”作為經濟法的本質比較妥當。【關鍵詞】法的本質 經濟法 國家干預 一、何謂法的本質法的本質即法這一存在之真理,是法的內在規定性、與其他事物的區別性的集中體現。關于法的本質的深刻性,經典作家認為:“法的關系正像國家的形式一樣,既不能從它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展來理解,相反,它們根源于物質的生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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