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經濟”是由美國化學家特羅斯特在1991年提出的。在A+B--→C+D ①式和A+B--→ C ②式反應中,A和B是原料(反應物),C是產物,D是副產物。反應②達到了原子經濟性反應,反應①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廢棄物。D占的份額越大,反應①的原子經濟性越差。而大多數反應都屬于①型反應,但類型②的反應也是存在的。如:加成反應、狄爾斯-阿爾德反應等。原子經濟性反應的要求是:為研究發現新反應、選擇反應,進行有機合成,提出了資源利用的要求,在化學工業上有重大意義。與反應的產率不同(產率是產物的物質的量與反應物物質的量的比值),產率是100%的反應,也不一定是原子經濟性反應。例如:維蒂希反應,即使產率可以達到100%,但不可能是原子經濟性反應。原子經濟性反應不僅減少了資源的消耗,而且消除了化學品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