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組織的績效表現首先須有明確可行的目標,目標管理概念由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Peter Drucker)提出,首先出現于《管理實的踐》(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一書中[1],目標管理是以目標為導向,以人為中心,以成果為標準,而使組織和個人取得最佳業績的現代管理方法。彼得德魯克認為,一個組織的工作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執行過程中層級管理人員通過這些具體化的指標目標對下級進行領導,并以此來衡量各組織與人員的績效,這樣才能保證組織總目標的實現。在缺乏合理化指標的情況下,對大規模組織的管理將引發控制與績效的矛盾。從德魯克的管理思想中,可如此總結,分工明晰化、復雜化環境下崗位的工作職責須明確化;組織的總目標的實現必須以各級子目標的實現為前提;一個組織工作目標應具備可行性并能夠指定為條理化的操作方案;各級子目標是為總目標的最終實現而設置;各子目標之間是相互聯系和協調的;目標管理要求組織能夠激發全員的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