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644 論文字數:8970,頁數:07
論稅務行政執 法過錯責任的追究[摘要]通過對稅務行政執法行為內涵、合法性的論述,提出過錯責任的界定標準,分析了過錯責任追究存在的原因,如何追究過錯的責任,并對實行稅務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過程進行幾點思考,從而使稅務機關內部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和自查自律機制。[關鍵詞] 稅務行政執法 過錯責任 責任界定 追究 引 言 建立和完善稅務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是貫徹落實新時期“法治、公平、文 明、效率”治稅方針,推行依法治稅,規范稅收執法,全面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提高 稅務系統依法行政水平的客觀要求。法國著名思想家孟德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寫道:“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比魏螜嗔]有制約、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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