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056 論文字數:4687,頁數:05
司法公正目標下的執法原則檢討 [摘要] 多元化的執法原則體系形成于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初期,特別是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體現的是社會主義民主原則,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具體化和制度化,只適用于全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人民群眾的政治生活,以及國家機關決定重大問題,而不適用于法官、檢察官以及行政執法機關的公務人員處理單個的案件。
關鍵詞:執法原則體系 多元化 執法公正 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方針以來,“社會主義法治”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總原則已成為共識。具體到審判、檢察和行政執法實踐中,社會主義法治原則的運用雖然是通過民主集中制原則與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體現的,但各執法部門對法的理解不同,解釋也是大相徑庭,標準自然不一,保障司法公正就成了空話。本文擬就我國現行執法原則體系進行檢討,對執法原則與實現司法公正的聯系略陳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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