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514 論文字數:5565,頁數:05
高薪養廉否定之研究[摘 要] 高薪養廉是一個由來已久的話題。高薪養廉命題的提出,認為人只要能得到高薪的回報,就可以杜絕貪污和腐敗,這未免太荒謬。在市場經濟下,在私有觀念下,人們在為社會勞動付出的同時,都希望能得到更多更大的社會報酬來滿足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享受需求,這樣的欲望無可厚非。但人的欲望并非輕易就能得到滿足,它是會隨著環境、條件的不斷改變而發生變化的,所以“廉”也就絕非僅靠“高薪”可以“養”得出來的。一些專家學者以新加坡為典范,鼓吹新加坡的廉政是高薪所養,其實是片面的只看到了新加坡極少數高官的高薪,不加以對比分析,得出了片面的“新加坡高薪養廉論”。高薪養廉不可行。尤其在我國,一個有著幾千年腐敗歷史,形成了腐敗文化的國家,廉政建設必須要靠嚴厲的法律,以及積極的思想教育,司法力度的提升。
[關鍵詞] 高薪養廉 不可行 腐敗文化 嚴厲法律 合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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