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 id="sumac"><tbody id="sumac"></tbody></samp>
    <samp id="sumac"><tbody id="sumac"></tbody></samp>
    <th id="sumac"></th>
    <strike id="sumac"></strike>
  • 論文格式
    電氣工程 會計論文 金融論文 國際貿易 財務管理 人力資源 輕化工程 德語論文 工程管理 文化產業管理 信息計算科學 電氣自動化 歷史論文
    機械設計 電子通信 英語論文 物流論文 電子商務 法律論文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市場營銷 電視制片管理 材料科學工程 漢語言文學 免費獲取
    制藥工程 生物工程 包裝工程 模具設計 測控專業 工業工程 教育管理 行政管理 應用物理 電子信息工程 服裝設計工程 教育技術學 論文降重
    通信工程 電子機電 印刷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食品科學 藝術設計 新聞專業 信息管理 給水排水工程 化學工程工藝 推廣賺積分 付款方式
    • 首頁 |
    • 畢業論文 |
    • 論文格式 |
    • 個人簡歷 |
    • 工作總結 |
    • 入黨申請書 |
    • 求職信 |
    • 入團申請書 |
    • 工作計劃 |
    • 免費論文 |
    • 現成論文 |
    • 論文同學網 |
    搜索 高級搜索

    當前位置:論文格式網 -> 免費論文 -> 法律論文

    死刑存廢之爭論(二)

    本論文在法律論文欄目,由論文格式網整理,轉載請注明來源www.donglienglish.cn,更多論文,請點論文格式范文查看
     四、民意能否干預司法公正
     有人指民意干擾正常審判。對此,我不這么認為,在藥家鑫和李昌奎的這兩個案子中有不少學者在說民意干涉司法公正,甚至認為是民意殺人,這是極端錯誤的,難道是人們都很殘忍嗎?為什么法院的宣判和民意差距那么大,難道真理都掌握在少數人的手里嗎?中國司法受上級干預,不是秘密。但要說民意主導司法,就太高看中國民意力量了。中國的民意無非是起到一個“盯”的作用,他們試圖通過自己的方式讓司法透明化,民意之所以圍觀一個具體司法判例,就其主流而言,公眾不是法學家,他們眼中的司法公正只能通過具體判例比較甄別。說白了,一是藉此促進司法公正。二是促進司法獨立。這正是社會公眾對法律意識成熟的一種表現,我不否認在民眾中有不理智的,但是否都不理智這就應該值得精英們深思了。這只能說明人們對司法公正還有所期待,這是好事。哀莫大于心死,不說了、沉默了,那才可怕。更何況,如果說司法已經獨立公正,又何懼民意圍觀呢?不要動輒就以“民意干涉司法公正”來說事,甚至稱其民眾為“暴民”加以妖魔化。
     
     廢除死刑的根本問題并不是民意干涉司法公正,而是立法缺失、司法不公正、有法不依的糜爛現實。殺人是草菅人命,縱容殺人犯也是變相地草菅人命。“死刑”的存廢與法官判案無關,這應該是常識,獨立判案不應該受輿論左右,但也不應該受個人理念左右,更不能迎合所謂死亡廢除論,只要死刑不從刑法上刪除,法官就不能以“慎殺”、“少殺”的名義透支死刑律條,給“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一條活路。
     
     五、保留死刑的合理性
     (一)死刑保留與否應該立足于本國的國情
     著名刑法學家馬克昌教授也認為:“在一個國家死刑是否廢除的議論,絕對不能脫離該國國情,特別不能脫離該國的嚴重犯罪的發案率和國民對于死刑的感情和觀念。”[ 馬克昌:《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2年版 第844頁。] 現階段我國正處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轉型時期,而且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已逾13億,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貧富分化嚴重、矛盾突出,重大刑事案件頻發,所以保留死刑能有效懲治這些。“我國的死刑,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指向嚴重違背廣大人民群眾根本意志的犯罪行為。在資本主義國家,廢除死刑并沒有影響資產階級的殘酷刑事鎮壓,純粹是掩蓋資產階級刑罰的階級性與殘酷性。”[ 成光海:《論我國刑法中的死刑》趙秉志,等:《全國刑法碩士論文薈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89版 第445頁。]
     
     (二)死刑是殺人者自由意志的結果
     每個健全人都應該清楚自己是附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們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都應該預見與其相應的結果,這并不像緊急避險,是不可預見的,既然他們選擇了破釜沉舟,那我們又為何要心慈手軟呢,而且死刑是先于犯罪事實而存在的,而不是單為某個人而特定的,法律不是大乘佛法,如果我們總是用法律來進行說教而不去執行,還不如雙手合實,大念“善哉,善哉”。總以為談談“愛與寬恕”就能解決司法問題似的,殊不知司法審判不是社會學、心理學,而僅僅是對法律責任的認定過程。我很贊同黑格爾所說的一句話“刑罰既被包含著犯人自己的法,所以處罰他正是尊重他的理性的存在。”[(德)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 第156頁—157頁。]按照他的說法,死刑是犯罪者自己的意愿,所有的痛苦是犯罪者自己選擇所得。
     
     (三)適用死刑是避免私刑的必要手段
     人們之所以依賴和訴諸中央集權的司法制度,很重要的是因為這種制度可以比復仇制度更有效、更便利的滿足人們的報復本能。如果這個制度徒有虛名,無法滿足這種欲望,或者是由于財政能力或行政能力的制約,這個制度無法實現其功能,那么,這就等于以另一方式剝奪了人們通過現代司法制度滿足報復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預見,人們會如同趙氏孤兒,以自己的方式來達到報復的目的,如果真的廢除,難免不會出現過度的報復。
     
     (四)保留死刑的民意不可違
     法律乃是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來,從來不是絕對理念演繹的產物,也不是神意的表達。任何法律全都來自于社會,是對社會關系的摹寫。法律離開了社會現實,也就毫無客觀意義,也就沒有其存在的可能和價值。作為共和國,社會關系的本質,就是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在。在這樣的社會關系中,產生了人民利益的需求。也正是在這樣的社會存在中,實現和發展了人民利益。因此,共和國的法律自然就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這樣的法律,必須體現人民大眾的意志。如果說,有一種沒有人民意志內容的法律存在,那么,人民就有理由對立法機關的人民性提出質疑,并且,這樣的法律根本就不具有執行力,因而是僵死的法律。民意雖然不能成為完全的法律,但法律更不能完全無視民意的存在,否則法律便不能得到民眾的尊重和認同,從而有喪失公正性的危險。因此,目前在中國,死刑應當被保留。
     
     六、我國死刑制度的相關思考
     不得不承認有什么樣的土壤就會結出什么樣的果實,所謂現代文明的基礎其實是基督教文明。在以大陸法系框架下的中國,這種文明顯然沒能在這片貧瘠的土地上生長起來。歷史主義從來是講究現實的。文明需要承認的是這樣的邏輯,過去合理的東西,今天未必是可行的。今天可行的東西,明天肯定是要過時的。但是,卻絕對不能用未來的要求,來否定現實的做法。關鍵是某種事物的存在,是否符合當前的實際需要。凡是符合社會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對待死刑的態度,也應當如此。這使我不禁想起了我國領導人說過的一席話,鄧小平曾在1986年1月17日的政治局常委會上曾說過這樣的一段話,“死刑不能廢除,有些犯罪就是要判死刑。一些屢教屢犯的,勞改幾年放出來以后繼續犯罪,而且更熟練,更會對付公安司法機關了。”而且關于死刑的存廢不應該繞開受害的當事人,因為刀沒落在自己的脖子上,我們無法感同身受,民眾認為,死刑是對罪犯實施的必要的懲罰,對殺人犯不適用死刑就沒有安全可言,而自己不是罪犯,死刑對自己沒有什么壞處,反而有利于增添安全感。
     
     如果對殺人者寬容,那么更多善良公民的人身和民主權利就會喪失,這才是真正的不人道和反人道。“比不寬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我現在關心的并不是死刑的存廢,而是現在的司法執行者的素質,因為文字沒有思想,它只會靜態的安置在那里,可是人的素質卻是一個變量。我不知道有些法官為什么會用“激情殺人”來遮蓋案件的真實性,難道他們的理解能力真的高于民眾?所有的法官和司法機構都應該是法律的執行者而不是篡改者。舉個例子,這樣更顯得真實些,還記的賽銳的案件吧,連砍27刀,結果卻定性為“感情糾紛”引起的激情殺人,可酌情從輕處罰。一刀斃命我還能夠接受“失手”可那是27刀啊!這叫人怎能不驚詫之下若有所思、若有所悟?案由不變,一審死刑,二審死緩,莫非法院一高級,審案水平也跟著“高級”了么?法官們不應該歪曲“慎殺”、“少殺”,“慎殺”、“少殺”是為了避免錯殺,可是在這樣鐵案如山的事實面前,居然也能給殺人犯找出合理的理由,所以我們的民眾才會嘩然。這不能不使我們開始懷疑司法公正,民眾之所以要求判死刑,第一也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報復私欲,不過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明知法理的情況下,依舊殺人,屬咎由自取。第二就是民眾是活在現實的生活中,生活不是童話故事更不是泡沫劇,他們能夠深刻的感受到自己的危險,因為下一個死在刀下的也許就是他們自己或是自己的至親,他們更清楚自己死后對兇手的處理結果,不過是過幾年牢獄之窗的生活罷了。事實上,對于一個罪犯,公眾更關心的是罪犯是否受到了懲罰,而不是罪犯以后去做什么。所以他們開始咆哮,一種帶有恐懼的咆哮。故此即使是你是一個堅決反對死刑的法官,在審判時也不應該以“己意”替代“法意”做妄判。如果我們還希望將來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中,那么我們應當要求法官只對法律負責,而不是對上帝神佛、對什么“崇高理想”負責。
     
     死刑的存在并非完全取決于人們的主觀意志,而是有著其內在和外在的必然聯系,人的報復本性是死刑存在的內在原因,人們對秩序與正義的渴求是死刑存在的外在原因。同其它刑罰相比,死刑所特有的刑罰特征決定了死刑的不可替代性。人們廢除死刑的要求是人們追求善良的具體表現,但人類自身以及法律的局限性決定了廢除死刑的想法只能是人們的一個美好愿望。法律是嚴肅的,法律體系一旦建立,就應盡量維護法律的尊嚴,不能隨意游走尺度,死刑制度的產生,并不完全是人主觀意志的產物,而是人利用了“死”這一客觀規律創造了死刑制度。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對于既定制度的操作者來說,更該關心的是如何使制度最大程度地發揮積極效用和減小消極效用。至于制度本身,制定者在制定制度之前就已經作出了最好的選擇,至少是一種最好的理想。我們不能因為一個制度存在缺陷就否定這個制度。在一定歷史時期內,如果我們找不出更好的制度來替代它,那么,該制度就是這一歷史時期最好的制度。因此,廢除死刑的觀點是不現實的,如何減小死刑的負面才是我們所面臨并亟待解決的問題。這個世界本來就有非常多的不完美的地方。追求完美是不現實的。制度與愿望的最大區別就在于制度必須對社會普遍有用和有效,而愿望只需要對自己有效用就可以了。我們不希望這個世界存在悲慘,仇恨,貧困,但是它們在這個世界上從未消除過,恐怕將來也不會消除。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2/2/2


    相關論文
    上一篇:法與道德在法治社會中的關系 下一篇:論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問題26
    Tags:死刑 爭論 【收藏】 【返回頂部】
    人力資源論文
    金融論文
    會計論文
    財務論文
    法律論文
    物流論文
    工商管理論文
    其他論文
    保險學免費論文
    財政學免費論文
    工程管理免費論文
    經濟學免費論文
    市場營銷免費論文
    投資學免費論文
    信息管理免費論文
    行政管理免費論文
    財務會計論文格式
    數學教育論文格式
    數學與應用數學論文
    物流論文格式范文
    財務管理論文格式
    營銷論文格式范文
    人力資源論文格式
    電子商務畢業論文
    法律專業畢業論文
    工商管理畢業論文
    漢語言文學論文
    計算機畢業論文
    教育管理畢業論文
    現代教育技術論文
    小學教育畢業論文
    心理學畢業論文
    學前教育畢業論文
    中文系文學論文
    最新文章
    熱門文章
    計算機論文
    推薦文章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

    Copyright@ 2010-2018 LWGSW.com 論文格式網 版權所有

    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您可能还对以下资源感兴趣:

    论文格式网: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th id="weqea"></th>
    • <kbd id="weqea"></kbd>
        <tr id="weqea"><s id="weqea"></s></tr>
        <ul id="weqea"><center id="weqea"></center></ul>
        <ul id="weqea"><center id="weqea"></center></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