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農民工權益的法律保障
[摘 要] 農民工,是指在本地鄉鎮企業或者進入城鎮務工的農業戶口人員。農民工是我國特有的城鄉二元體制的
產物,是我國在特殊的歷史時期出現的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農民工是80年代以來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特殊
產物,由于其自身和社會的原因導致其權益經常遭到侵害。在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關注農民工這個龐大
弱勢群體的利益,賦予其應有的社會地位,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僅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更關系
到我國社會主義 現代 化建設戰略目標的實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
[關鍵詞] 農民工;弱勢群體; 法律 保障。
由于我國社會和經濟體制固有的“二元結構”,使得我國在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上,也實行了城鄉有別
的格局。當前,城鎮化水平的提高使建立健全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更為迫切,就業形式多樣化使更多的非公
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進入城鎮,這就是所謂的城市農民工。這部分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如何解決就
成為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 一、農民工權益法律保障中存在的問題。 農民工是指具有農村戶口身份卻在城鎮務工的勞動者。從上個世紀80 年代開始,我國城市化以空前之
勢興起。農民工是這個特定歷史時期出現的特殊產物,他們是城市化進程中不可忽視的力量,已經成為我國產業
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為加快我國城市和社會發展,推進城市化的進程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
歷史和社會的原因,中國農民始終是一個弱勢群體,而作為從農民中走出來的農民工,他們更是這弱勢群體中龐
大的組成部分,農民工由于自身的文化素質、勞動技能以及城市中固有的制度、思想觀念等的影響,還沒有真正
被城市社會所接納和認同,還不能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的社會地位和待遇,他們承載著太多的歧視和不平等,他
們當中的一些人的合法權益不時遭受侵害。歸納起來說,農民工的生存現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臟、累、險,是農民工在城市所從事的工作顯著特征之一。近年來,大批農民工涌入城市尋找
就業的機會,但城市的容納度畢竟有限,國有企業的改革也產生了大批下崗職工和失業者,這些人同樣需要在城
市尋找工作機會。相比之下,對于人生地不熟的農民工來說,他們在城市中尋找到工作的機會的可能性就遠不如
本身就在城市的市民。但進城后的農民工,迫于生活的需要,大多只能從事城中那些臟、累、險的工作,因為城
市市民習慣了城市舒適的生活,不愿意去從事這類工作,而農民工本身來自農村,對城市的這些臟、累、險的工
作比較容易接受和適應,因此,農民工在城市所從事的大多為臟、累、險的工作,這當然在客觀上造成了不起農
民工在就業方面受到歧視。 2、吃、穿、住、行的條件惡劣。農民工進城后,為盡可能的節約在城市的開支,在飲食上一般都
比較簡單,農貿市場的低檔蔬菜和街頭路邊的飲食攤檔是農民工消費的主要對象和場所,農民工自身的經濟水平
和承受能力使他們在吃的方面不得不這樣。穿的方面,由于農民大多從事的是臟、累、險的工種,所以他們穿的
衣褲都極為簡樸、粗陋。居住環境更是簡陋,農民工進城后面臨的第一大題就是找個落腳安身之處,他們只能租
住房子,而且一般都是合租在城鄉結合部的農居點,或在建筑工地的工棚里,擁擠、潮濕、蚊蠅滋生、采光和通
風條件差是農民工居住條件的共同特點。在出行上,農民工一般都以自行車為主要的交通工具,而且多以二手自
行車或更舊的自行車為出行工具。吃、穿、住、行等方面的簡陋造就了農民工城市生活狀況的惡劣,這也是多數
農民工進城后無法避免的生活環境。 3、勞動強度大、時間長、待遇低。由于我國在制度上將農村流動人口與城市居民分割成二元勞動
力市場的現狀的存生,農民工和城市居民所享受到的待遇是不同等的。為了掙更多的錢,時間對農民工來說至關
重要,他們只能加大勞動強度、延長勞動時間來獲得更多的報酬。盡管這樣,他們所得到的待遇仍然是很低的,
是無法與一般城市居民相比的。除了維持生計支付必要的也是最起碼的生活費用外,所剩結余也便微不足道了。
即便是這樣多數農民工卻還不能及時領到應有的工錢,多數用于單位并非按月發給農民工工資,而是一年一結,
有的單位甚至長期克扣的農民工工資。也正是因為農民工這種強度大、時間長的勞動狀況,使得農民工基本處于
一種工作、吃飯、睡眠這樣周而復始的生活,因而在城市接受培訓和學習也成了多數農民工可望卻不可即的“奢
侈事”。 4、社會保障缺乏。對于城市職工而言,一旦成為一個單位的職工,單位就會按照《勞動法》的規
定為其交納醫療、養老等保險金,而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所享受到的社會保障幾乎為零。由于不是城市居民,他們
無法享受城市居民所能享受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工傷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據四川有關部門調查
,在縣級以上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僅有3.41%參加工傷保險,0.84%參加醫療保險,0.83%參加失業保險,2.99%參
加養老保險[3]。尤為嚴重的是,農民工是工傷工亡的高危人群。據資料調查,有三分之一的城市農民工因工生
過病,約60%的人生病后都是仗著年輕、體質好硬挺過去,約40%的人不得已而花錢看病,而看病支出絕大部分是
自費,用人單位為他們支付的不足1/12①。 5、 教育 權得不到保障。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農民工自身的受教育權得不到保障,農民
工到城鎮就業,雖然解決了生存問題,但還要學習技能、積累經驗,以獲得穩定就業的能力,適應城市生活。而
農民工在進城時就在文化教育程度上與城市同齡人存在著先天差距,如上海2003 年對外來流動人口調查表明:
84.05%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農民工進城后因本身 經濟 條件較差,往往難以支付市場機制下的培訓費用,城
市龐大的繼續教育體系對他們來說是不存在的,而政府和用人單位又因缺乏經費投入且無明確的政策保障,不可
能有對農民工進行培訓等再教育的積極性。同時,用人單位過度延長農民工勞動時間,更不可能使農民工有其他
再學習的機會。二是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得不到保障。目前對于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的受教育問題缺乏相關的
規定,也沒有專門的社會保障體系。在人地兩生的城市,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問題是他們最為棘手的問題。城市
正規學校入學的戶籍制度使很多農民工子女即使在義務教育階段也無法進入正規學校接受教育,就算能夠進入也
需要繳納高額的借讀費,贊助費等。很多農民工沒有辦法只好將孩子送入沒有教學質量保證的專門為農民工子女
創辦的學校或者帶子女回老家入學。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1/2/2 相關論文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1/2/2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