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相互作用:對于藥物的相互作用,醫生往往較易忽視,因此臨床藥師更應重點關注。應從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學相互作用兩方面考慮,尤其應注意對通過影響肝藥酶代謝引起相互作用,因為腦梗死患者藥物治療中常涉及的華發林、他汀類、鈣離子拮抗劑、苯巴比妥鎮靜藥、抗抑郁藥、大環內酯類藥物等均是肝藥酶的底物或誘導劑、抑郁劑。如因房顫導致心源性腦梗死的患者使用華法林進行抗凝治療的同時,又因腦梗死后抑郁狀態而使用氟西汀治療,由于氟西汀作為CYP3A4抑制劑能抑制華法林的代謝而使其血藥濃度升高,可能導致患者的國際標準化比率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INR)不易調整至合適范圍,同時,有可能因藥物相互作用導致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因此應考慮換用其他抗抑郁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