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450 論文字數:7888,頁數:05
審計機關對政府建設項目審計與人民法院審判問題初探
[摘 要] 在審計實踐過程中發現,政府建設項目審計中涉訴問題屢屢發生,且法院的判決均不利于審計決定的執行,存在諸多值得思考和尚待解決的問題。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國家相關法律未能解決政府建設項目審計與人民法院審判的沖突問題,如:一、計機關在訴訟主體中的地位上與人民法院審判中有沖突。二、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訴訟案件在適用訴訟程序和法律上與人民法院審判中有沖突。三、審計機關審計證據與人民法院認定上有沖突。圍繞上述問題初探政府建設項目審計與人民法院審判沖突的解決方案。一是明確審計機關在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訴訟中的訴訟主體資格;二是確立適用行政訴訟程序解決糾紛;三是明確經合法程序獲得的審計證據是人民法院審判的依據;四是審計機關在國家建設項目審計中與人民法院審判要銜接,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完善執法環境,督促制定相關法律規定。
[關鍵詞] 審計機關 建設項目審計 人民法院 審判沖突 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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