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413 論文字數:7482,頁數:06
駁高薪養廉說
[摘要] “高薪養廉”說是一種簡單的、理想化了的假設,是一種超現實、超人性的空想。“高薪”不能“養廉”。 “高薪”為什么不能“養廉”,首先我們可以從腐敗的根本上找到答案。從歷史上來看,高薪并不能養廉。從現實來看,“高官”都養不了廉,何況“高薪”? “薪”和“廉”并非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公務員是政府雇員,自然要遵守政府的行為準則,按政府規定的酬勞領取薪金,按規定的權責辦理公務,這是最起碼的底線。中國公務員具體收入及其差距狀況有其歷史發展緣由。即便“高薪”可以養廉,我們再從國情、國力出發研究和考慮,也是不切實際的。再者,給公務員發放高薪,容易造成公務員與人民群眾對立的后果。綜上所述,“高薪”不能“養廉”。要做到真正意義上的“養廉”,預防和懲治腐敗,必須從公務員的選拔制度,干部任用制度,完善約束機制,加強權力監督和對腐敗行為的查處力度等方面下功夫。
[關鍵詞]高薪不能養廉 腐敗的根本 歷史 現實 行為準則 國情 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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