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349 論文字數:5540,頁數:04
淺論公安刑偵人員在偵查階段的證據收集[摘要] 公安機關是國家的主要偵查機關,對證據的運用側重于立案、偵查程序。即從立案到偵查終結程序中如何執行證據原則,收集和審查判斷證據。本文論述了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刑偵人員在證據收集方面就證據的基本理論、構成、表現形式、審查,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關鍵詞] 證據收集 偵查階段 審查證據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上,江澤民在報告中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要求,要建立法制文明,提高全社會的法制意識,作為執法機關的公安機關責任重大,而在公安機關中作為打擊刑事犯罪的刑偵部門因為其行為將影響到公民的財產權、自由權、甚至生命權而顯得更加重要。在刑事執法中,刑偵部門要達準確、及時的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保證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要求,就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事實如何調查清楚,以何種形式表現出來,達到什么程度才算是事實清楚,在下面的論述中,我將談一下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刑偵人員在證據方面的一些想法。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專業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