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036 論文字數:4128,頁數:04
淺析我國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內容提要: 我國于2005年10月27日重新修訂并于2006年1月1日實施的《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第三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這些規定是理論界討論已久的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盡管新公司法確立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規定得較為原則,但畢竟是已有規定,這為實踐提供了法律依據。本文就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進一步作出簡析。
關鍵詞:公司法人人格否認 股東權利的濫用 有限責任 法人獨立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專業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