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908 論文字數:6554,頁數:06
論如何進一步完善我國勞動爭議處理程序[摘 要]對于發生的勞動爭議的處理,我國的勞動爭議實行“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的處理機制。我國現行的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仲裁前置”程序體制繁雜、處理期限冗長;(二)“先裁后審”處理機制,增加了司法審判的重復性工作和當事人的訴累,造成了司法資源和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三)勞動爭議案件執行難問題。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過程中,我們更應該強調調解程序,而且實行裁審分立制度,人民法院設立專門的勞動法庭也可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程序。[關鍵詞]勞動爭議 程序 仲裁 調解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舊有的勞動關系發生了深刻變化,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2007年12月29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獲得通過,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后,基本上適應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爭議處理的要求,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意義重大。但由于諸多條件的限制,我國的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仍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與不足,亟待進一步研究和解決。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專業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