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863 論文字數:5962
摘要 筆者認為在我國目前對取保候審適用條件、執行程序等的規定中,存在不少可能發生理解分歧的問題,已無法滿足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保護刑事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從理論高度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以保證取保候審適用條件、執行程序的內容以及領會其中蘊涵的法律精神能夠被清楚、準確地理解。關鍵詞:取保候審 適用條件 執行程序 目 錄 前 言 1 一、 取保候審的概念與意義 1 二、 取保候審的現狀與弊端 2(一) 取保候審缺乏客觀標準的規制 2(二) 取保候審的適用程序及時間效力不明確 3(三) 保證金交納方式存在不妥之處 4(四) 取保候審監督、制裁措施空洞 5 三、 完善取保候審制度的思考 5(一) 進一步明確取保候審的條件,明確取保候審范圍 5(二) 簡化“續保”手續 6(三) 依法交納保證金 6(四) 完善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行為的處罰措施 7 四、 結束語 7 參考文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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