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漢字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什么是漢字的規范化? 所謂漢字規范化,是指根據文字發展的規律和社會交際的需要,為漢字的應用確定各方面的標準,把那些符合文字發展規律的新成分、新用法固定下來,加以推廣;對不符合文字發展規律和沒有必要存在的歧異成分及用法,妥善加以處理,使漢字更好地為社會交際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什么是漢字的標準化? 所謂漢字的標準化,是指在對現行漢字進行全面、系統、科學整理的基礎上,做到現行漢字的“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和定序。 1.定量:定量就是確定現代漢語常用、通用漢字的數量,即對現代漢語用字作一個全面、精確的統計,確定數量,并使之合法化。 2.定形:定形就是規定漢字使用的統一字形,即對每一個漢字定形,做到一字一形,不能一字多形。 3.定音:定音就是規定每一個現行漢字規范化的標準讀音。 4.定序:定序就是確定現行漢字的排列順序,規定標準的檢字法。 一、漢字規范化的歷史 漢字的規范化不是現在才有的。自從漢字脫離了原始形態成為全社會的交際工具以后,人們就不斷對它進行規范。漢字也正是在一次次規范化的推動下不斷發展的。考古學的研究表明,原始漢字的萌芽約在6000年前就出現了。傳說中的倉頡造字也許就是最早的漢字規范化活動之一。另外,西周宣王用《史籀篇》統一當時的文字,于是出現了大篆的說法,但一般認為大篆是春秋戰國時期西土秦國的標準性字體。秦統一全國后,“書同文”已成為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在官方,李斯等人以秦系大篆為基礎,參考古文字,整理出了法定的標準性字體——小篆,在全國頒行;在民間,程邈等人則在廣泛搜集民間廣為流行的俗字的基礎上,整理出了隸書。這兩項規范化整理,對漢字的發展進化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使漢字體系的規范性程度大大加強。①東漢靈帝于熹平四年(公元175年)開始刊刻《熹平石經》,把《尚書》、《詩經》、《易經》、《儀禮》、《春秋》、《公羊傳》和《論語》七種經典刻在石碑上,立于洛陽太學講堂門外,作為全國讀書人讀經的范本。②這實際上是一個推行隸書的規范化舉措。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更加重視文字工作。解放初期就成立了專門機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1985年,為適應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需要,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更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并于1986年制定了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和任務。這個“專門機構”在整理和簡化漢字,制訂漢字的各項規范性標準,指導漢字的規范化運用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貢獻。 我國古代是如何進行漢字規范化工作的? 我國歷史上的政府所做的漢字規范化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整理漢字,訂出標準字體,推出規范教本,并用此進行識字教學。如秦始皇統一全國后,首先對秦國文字進行了一番整理,訂出了標準字體,《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三本規范字書就是這次整理的產物。 2.通過刊刻石經,刊正經書字體,進行字體規范。東漢靈帝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所刻的《詩經》《尚書》《儀禮》《易經》《春秋》《公羊傳》《論語》七種經書,是我國最早的石經,通常稱作熹平石經。 3.通過編寫字書,整理異體,辨別俗偽,訂正經典中的文字,起到統一字形的作用。如明朝梅膺祚的《字匯》就是一本規范字形的書。 漢字規范工作需要有正確的理論作指導,而科學、正確的規范理論是人們在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對漢字進行深入研究而總結概括出來的,因此漢字規范工作離不開學術研究,學術研究是漢字規范工作的基礎。我國從古至今的漢字規范都有其思想和理論基礎。 (一)、我國古代的漢字規范及其理論基礎 1.秦代的漢字規范 我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漢字規范活動是在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后。周宣王時太史籀曾作大篆十五篇,也叫史籀篇,是周代學童的識字課本。后來人們就把《史籀篇》流傳下來的字體叫做籀文,也叫大篆。它是西周通行的文字。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紛爭,周室衰微,后“分為七國,田疇異畝,車涂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③各諸侯國之間不僅度量衡不統一,法律、服飾不一樣,而且方言分歧嚴重,文字寫法也有很大差異。秦始皇建立起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帝國之后,為了維護政權、鞏固統一,實行了多項改革措施,諸如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書同文等等。“書同文”是在李斯等人的倡議下進行的一次大規模的有系統的文字整理和簡化運動。其內容和做法是廢除六國文字中寫法與秦國文字不相同的那些字,同時丞相李斯、中車府令趙高、太史令胡毋敬等三人以秦國流行的大篆為基礎,分別編了《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簡化了一些字形繁復的字,從而形成小篆。④為了使統一后的文字能夠在全國推廣,秦始皇巡游所到之處,均用標準的小篆刻石紀功,此外還用小篆書寫大量詔版,隨權、量(即秤砣和其他量器,如斗、升等)等器物一起頒發到各地,內容是宣傳統一的各種政令。秦始皇的“書同文”是一次由中央政府領導的、比較徹底的文字規范活動,文字的統一和簡化是一起完成的。 2.漢代的漢字規范 漢代的漢字規范是通過兩個途徑進行的。其一是通過刊印《說文解字》來規范小篆,另一途徑是通過刊刻熹平石經來規范隸書。 漢代通行的文字是隸書。隸書早在六國時期就已萌芽,通行于秦漢兩代。漢代稱秦以前的文字為古文,也特指許慎《說文解字》里的古文;稱當時通行的隸書為今文。從小篆到隸書,漢字的形體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文字學上叫“隸變”。隸變結束了古文字時代,開始了今文字時代。隸書突破了古文字的象形性質,奠定了方塊漢字的基礎,是古文字與今文字的水分嶺。隸變體現了簡化的原則,使漢字簡易好寫了,書寫速度加快了。但是由于形體變化、筆畫減少,有些字的本義看不出來了,依據隸書分析漢字的結構、探求漢字的本義及讀音都相對困難了。因而有人在講解經書字詞章句時,常有講錯的情況。 3.唐代的漢字規范 楷書萌芽于西漢,東漢末年漸趨成熟,盛行于六朝之后。“楷”即法式的意思。楷書又叫正書、真書,是由漢隸演變來的,是漢隸的簡化。東漢末年,產生了草書,草書是書寫快速的草體,分兩類,一類從漢隸發展而來,叫草隸,也叫章草,漢隸演變成楷書,也是受到了草隸的影響;另一類是從楷書發展來的,叫今草或狂草。唐代開始,狂草寫法更加隨意,不易辨認,只有書法藝術價值,卻沒有了實用價值。楷書,寫起來比隸書簡便,又比草書整齊,至今仍然是通行的字體。唐代的漢字規范工作主要表現在“字樣”之書的刊行上、唐代刊行字書,做法與漢代相似,也是圍繞刊正經書典籍進行的。刊行字書的目的都在于正字。唐代的字書很多,其中對文字規范影響最大的就要數顏師古的<字樣》一書和顏元孫的《干祿字書》了。 唐初,顏師古曾“搜羅各種五經抄本,參照《說文》、《字林》、《玉篇》等字書以及前代《石經》拓本,相互比較,確定各經的楷體文字,撰成《五經定本》,作為官方的定本文字,供天下取法”⑤,并撰有《字樣》一書,作為規范文字在全社會推行。唐代字書的刊行對文字的規范起了很大作用,結束了魏晉以來漢字使用混亂的局面。 從以上介紹可以看出,自秦漢到隋唐,歷次的漢字規范都能順應漢字發展規律,采用社會上廣泛流行的、形體簡單的文字作為正體文字,比如秦代的小篆、漢代的今隸和唐代的楷書。在規定正體字的基礎上,又采取相對靈活的做法,允許俗字和新通用字在一定范圍內使用。這種正字原則是豁達的,切實可行的。 4.宋元明清的漢字規范 宋代以后,漢字的形體沒有產生根本性變化,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這一方面是由于宋元及明清在文字規范方面思想趨于保守,采取的是尊重傳統的正字原則,不允許俗字、新通用字在一定范圍內使用;另一方面,印刷術的發展也使文字的形體趨于穩定。北宋畢升發明了活字印刷,促進了印刷業的發展。而印刷業的特點又要求文字相對穩定。宋刻本的字體多用楷體,北宋刻本為歐陽詢體,南宋則有柳公權和顏真卿體,以后歷代印刷業也多沿用楷體。明代以后,由顏真卿體演變而來的印刷體(指楷體),一直沿用到今天的出版物上。 從我國古代漢字規范的歷史可以看出,漢字形體演變的趨勢主要是簡化,人們規范漢字的活動應該順應這一規律。此外,文字雖處于不斷變化之中,但也要保持相對穩定,字形不宜變動得太快、太多,因為那樣會給文字使用帶來不便,甚至造成混亂。 (二)我國古代的語言文字規范思想 我們知道,文字是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體系,是輔助性的交際工具。人們是用文字去記錄語言中的詞的。任何文字都有字形、字音和字義三個方面,漢字也不例外。就漢字來說,一個漢字可能記錄的是一個詞,如:人、山、草、花等;有的是兩三個漢字記錄一個詞,如:玻璃、衣服、板凳、桌子、日光燈等等。不過,古漢語中,單音詞占絕大多數,一個字就是一個詞。隨著人們生產斗爭和社會生活的不斷變化,人的語言也在不斷發生著變化。詞匯是語言中最敏感的構成部分,詞匯的變化顯著,速度快,社會生活的變化最先反映在詞匯中,那么記錄語言的文字也就隨之變化。⑥如“江”、“河”二字上在古專指長江、黃河,現在卻泛指一切河流,“名”未變,“實”的范圍擴大了;“臭”,原來指氣味,包括香味和臭味,現在只指臭味了,“實”的范圍縮小了;“走”在先秦是跑的意思,現在不指跑了,而是指走路,“實”的范圍轉移了。我們必須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名”與“實”的變化關系,其實,不僅詞的名與實在發生變化,漢字的數量、字形、字音也都在變化之中,社會上出現了新事物,語言中就迅速地出現了與此相適應的新詞,那么語言里一個新詞產生了,那就可能有新字產生出來。同樣,一個陳舊的事物消失了,語言里的相對應的詞就不用了,代表這個詞的字就逐漸死亡。比如,武則天為自己的名字造了個“曌”(zhào)字,可是她死了,“曌”,字就不再用了,只保存在字典里了。新字產生,舊字消亡,就會使漢字的數量發生變化。 漢字字音的變化,我們可以舉一個最常說的例子:中古時漢字有平、上、去、入四個聲調,發展到今天,北京話中,平聲分成了陰平和陽平;入聲消失了,入聲字分別歸入了平、上、去三聲里了;濁聲母的上聲字,歸入了去聲。可以看出從中古到現在,漢字的字音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漢字規范化工作包括對漢字的字形、字音、字義的整理和規范,以及對漢字數量的控制。通過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這項工作是非常復雜的,但孔子的“名實相符”思想對我們仍有一定的啟發,一方面我們要有發展變化的觀點,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在漢字規范化工作中盡可能使“名實相符”。可見規范化工作不是一勞永逸的。 劉福根先生的文章⑦還指出,與歷代豐富的規范實踐經驗相比,傳統規范理論的研究相對薄弱。自孔子、荀子的規范理論出世之后,后代幾乎沒有出現過有重大影響的成系統的語言文字規范理論。歷史上規范研究的薄弱、規范理論的缺乏,使傳統語言文字規范顯得缺少主動性、系統性、預見性而往往處于自然發展的狀態,有時流于盲目,甚至偏頗。但他認為,傳統語言文字規范的理論與實踐,雖然有其局限性,但對我們現在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工作、語言規劃工作,仍有借鑒意義。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漢字規范 實現文字使用的規范化,是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前提。發展文化教育和科學技術、提高物質文明建設的效率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質量等現代化事業,都離不開文字使用的規范化。 規范漢字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①簡化字以1986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為準。(該表共收簡化字2235個) ②異體字中的選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稿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為準。(該表實際淘汰異體字1027個) ③.字形以1988年3月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為準。(該表共收字7000個) ④更改的縣以上地名生僻字以1955年至1964年國務院分九次公布的為準。(共更改地名生僻字37個) ⑤更改的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用字以1977年7月中國文字改稿委員會和表決標準計量局聯合發布的《關于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為準。(該表淘汰了舊譯名中的20個復音字、生僻字)⑧ (一)、漢字規范的理論基礎和實踐準備 現代漢字規范化工作指對漢字的數量、字形、字音等方面的規范,包括簡化漢字、整理異體字等等。建國后的漢字簡化工作又是怎樣的呢? 漢字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使用時間最長的一種文字。從殷墟甲骨時代至今,已經有三千四百多年的歷史了。作為文化和信息的載體,它記錄了我國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至今仍在為四化建設服務著。漢字有很多優點,它形體優美,表義性強,它的書法作品是世界上唯一可以作為藝術的文字。但也不能否認,漢字確實難認、難寫、難記。 首先,漢字的數量多,總數有六萬個左右,其中,通用字7000左右,常用字3500左右。筆畫多也常常困擾著人們,這是事實。很多漢字在10畫以上,甚至20多畫,比如“龍“字的繁體字“龍”,就有17畫;“郁”字的繁體字“鬱”,達29畫之多,“和”的異體字“龢”22畫,據統計,漢字中7畫到18畫的字最多,占到了各時期總字數的80%左右,平均每字12畫。這么多筆畫,這么多的字數,確實給學習和使用漢字的人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因為漢字繁難,所以應該簡化。⑨ 另外,建國后,為了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也需要簡化漢字。由于中國長期處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中國人民深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國力薄弱,百姓貧窮,很多人上不起學,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因此文盲、半文盲很多。解放后,為了提高人口素質,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以求國家的發展、國力的增強,因而需要掃除文盲,普及教育。漢字的繁難對實現上述目標是一種制約,因此,需要簡化漢字。 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進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社會革新,政治的改革必然帶來文化的革新,而漢字改革正是文化革新的一項內容,為了配合政治改革和社會革新,漢字需要實行簡化。 漢字的簡化是在前人理論研究和實踐的基礎上進行的。1892年,有識之士盧戇章、王照等人就積極主張文字改革,從那時算起,已經有一百多年了。從1909年陸費逵提出“普通教育應當采用俗體字”算起,也已經有八十多年了。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的《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中就明確指出:“現在減省漢字筆畫,應該根據現在通行于民眾的社會簡體字。”又說:“自古以來,早有假借一說,凡同音字,彼此都可通用。”他還分析歸納了歷史上簡體字的構成方式(共八種1.全體刪減,粗具框廓;2.采用草書;3.僅寫原字的一部分;4.原字的一部分用簡單幾筆代替;5.采用古體;6.音符改少筆畫;7.另造簡體字;8.假借他字,也就是用筆畫少的字去替代筆畫多的同音字),主張把簡體字應用于一切正規的書面語。⑩ 另外,30年代還出版了一批簡體字專書,如《宋元以來俗字譜》(1930年)、《簡字標準字表》(1934年)、《簡體字譜》(1935年)、《簡體字典》(1936年)、《常用簡字表》(1936年)、《簡體字表》(1937年)。此外,據有關人士統計,1949年以前發表的有關文字改革的論文有近七百篇。1949至1963年發表的有關漢字改革的論文達一千二百多篇。這些學術研究成果為簡化漢字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實踐也曾有過:1935年,當時的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簡體字表》,這次簡化漢字雖然夭折了,但對社會上應用和推行簡體字,還是有影響的。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就著手搜集簡體字。1951年編成《第一批簡體字表》,經多次討論和反復修訂,在1954年年底編成《漢字簡化方案(草案)》,1955年1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會同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聯合通知,印發《草案》30萬份,向全國征求意見,有20萬人參加了討論。1955年7月,國務院成立了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年9月,根據在全國征求意見的結果,文改會作出了《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提交國務院審訂委員會審議。以上所介紹的理論和實踐活動為我們《漢字簡化方案》的制訂和實施奠定了基礎。 (二)、漢字簡化的內容和方法 195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了《漢字簡化方案》。該方案收簡化字515個和簡化偏旁54個。1964年4月,文改會根據國務院的指示,擴大了簡化偏旁的范圍,把《漢字簡化方案》中的類推簡化具體化,編成《簡化漢字總表》,共收簡化字2236個。1986年,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對個別字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簡化字總表》收簡化字2235個。這批簡化字一直被人們使用著。 這些字是通過什么方法簡化來的呢?主要有10種: ①保留原字的輪廓,如:傘——傘,齒——齒等; ②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如:飛——飛,鄉——鄉等; ③改換形聲字較復雜的聲符、義符,如:燈——燈,骯——骯,護——護等; ④改非形聲字為筆畫少的形聲字,如:態——態,郵——郵等; ⑤以筆畫少的同音字替代,如“谷”替代“穀”,“出”替代“齣”等; ⑥草書楷化,即用一些連筆來書寫楷體字,如:“專”代“專”,“樂”代“樂”等; ⑦改復雜偏旁為簡單的象征符號,如:漢——漢,鄧——鄧等; ⑧新造會意字,如:塵——麈,筆——筆等,整體意義由各組成部分的意義合成; ⑨符號代替,如“義”代“義”,“頭”代“頭”等; ⑩借用古字,如:“云”代“雲”,“遞”代“遞”等等。 這些方法充分吸收和借鑒了前人提出的簡化方法,但比前人的方法更豐富、細致。 1977年12月,文改會公布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簡化字853個,簡化偏旁61個,公布后,反對的意見很多,很強烈,雖然修改了幾次,可都沒能得到滿意的結果,1986年經國務院批準,廢止。建國后公布的兩個簡化方案,一個成功;另一個流產、 3.如何評價漢字簡化 這是學術界爭論的一個問題,對待這個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種贊成,一種反對,兩種意見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我認為漢字簡化是成功的,是應該肯定的,但這并不是說它沒有缺點。說它成功,首先,有兩千多個通用字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簡化,許多筆畫繁多的常用字減少了筆畫,據統計,《漢字簡化方案》中的515個簡化字,簡化前平均16.08畫,簡化后,平均8.16畫,減少筆畫近一半;1964年的《簡化字總表》,2236個簡化字,平均每字10.3畫,被簡化的繁體字2264個,平均每字15.6畫,簡化字比繁體字平均每字減少5.3畫。這大大減少了人們學習和使用的困難,節省了時間和精力。 其次,簡化字有利于掃盲。漢字簡化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漢字的繁難,對識字教學很有幫助。 再次,簡化漢字有利于普及教育。普及教育,以識字教學為核心的語文教學是重要內容,科研人員的試驗研究結果表明,在小學識字教學中,識簡化字比識繁體字的效率要高15%左右,書寫速度高出40%以上。 還有一點就是簡化漢字對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也有好處。現在已經進入了信息時代,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都離不開電腦。計算機中文信息處理是非常重要的,《漢字簡化方案》和《簡化字總表》的公布和印行,對計算機用字的規范化、標準化,以及漢字編碼的輸入輸出等都有重要意義。 近五十年來,我們的簡化漢字促進了兩個文明建設的發展,已在使用者中深入人心,并且還傳到了海外,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聯合國也在使用。 (三)、中國未來的漢字簡化 1986年1月,在北京召開的“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明確宣布:從長遠看,漢字不能不簡化,但今后對于漢字的簡化,應持謹慎的態度,在一個時期內使漢字的形體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 1986年6月24日,國務院在批轉國家語委《關于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的通知中也指出:“今后,對漢字的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的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于社會應用。”針對以上精神,原國家語委主任陳章太先生說,這“并不是說今后不再簡化了,因為:(1)中國已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和編印的《簡化字總表》中少數字簡化得不太合適,經過一個時期的使用,證明需要修改。過去漢字簡化中還留有一些“尾巴”如《簡化字總表》中的一些字只簡化了整個字的偏旁部分,而沒有簡化這些字的其他繁難部分,這一工作需要“收尾”。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有些簡化字還是不錯的,很受群眾歡迎,至今還在社會上繼續流行,這些字應該適當加以承認。……(2)現行漢字中還有一些使用頻率高筆畫繁的字沒有簡化,這不符合社會和科技的實際需要。……(3)人們自發簡化的字,少數簡化得合理并已約定俗成和社會化了的,經過認真研究后應當在適當的時候予以肯定。 不過可以預料,未來較長時期內,中國現行漢字的形體必將保持相對的穩定。漢字簡化一定不會太快太多,已有的簡化漢字在適當的時候經過一次謹慎、認真的修訂和少量補充之后,將會穩定下來,中國的漢字簡化也將告一段落。” 為了完成陳章太先生上面提到的漢字簡化工作的遺留任務,還需要我們繼續做大量的研究工作,以便把漢字規范化工作完成得更好,使它能夠適應時代的需要,適應兩個文明建設的需要。 三、簡化字也有缺點,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繁簡對應比較復雜,給某些需要學習繁體字的人增加了困難,有這樣的情況:一個簡化字要和兩三個繁體字對應,如“復”要和“複、復”對應等,“系”要和“係、”對應。有時幾個簡化字和相對應的繁體字在形音義上是交錯的,如“乾”字本是多音字,表示乾濕的“乾”讀ɡān,它與干(ɡàn)部的“乾”都簡化為干,形體上與未簡化的干支的干相同,而乾字的形體和另一讀音qián卻仍然使用,用在乾坤、乾隆等詞中。這幾個字之間的關系很復雜。對那些既學會了簡化字,又需要掌握繁體字的人來說,實際上是增加了負擔。 2.有些字簡化得不太合適,給認讀和書寫帶來不便。有的字簡化后與形體相近的字容易相混,如:兒與幾,設與沒,掄與搶,耒和來等。還有一些字簡化后使漢字的系統性有所削弱。比如樂,簡化成“樂”,按照類推簡化的原則,“爍(shuò)、鑠(shuò)、礫(lì)”就簡化為“爍、鑠、礫”,但是“藥”卻簡化成了“藥”,學習時只能死記硬背。也有欲簡反繁的現象,如:“農”寫作“農”,“長”寫作“長”,增加了部件,“楊”簡化為“楊”,增加了新筆畫。 3,有的字造成意義相混。特別是《二簡》字,如:“齡”簡化成“令”,造成“軍齡”、“軍令”不分;由于在《簡化字總表》中,“像”作“象”,《二簡》中“雕”簡化成“刁”,那么人們在看到“老王刁象”幾個字時,由于弄不清“刁”字是動詞還是形容詞,“象”是指動物大象,還是指老王的形像,因而會產生理解上的困難。 字形和字義都存在容易相混的現象,這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用字的混亂。 這些缺點的產生與當時的條件和指導思想有關,那時希望漢字簡化得越少越好,有些急于求成,沒有很好地把握“約定俗成,穩步前進”的原則,《二簡》倉促公布,造成了失誤。但成績還是主要的,我們對漢字簡化工作應該采取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的態度。 四、漢字規范化的意義 實現漢字規范化,不僅是發展文化教育和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條件,而且是精神文明建設的基礎工程。正如萬里同志所說:“語言文字的運用,是否合乎規范化、標準化,往往反映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社會用字的混亂,嚴重影響了精神文明建設的質量,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例如某些旅游勝地,本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但其廣告牌、店牌等的上面,卻書寫著許多不規范字,實在是大殺風景 實現文字的規范化,對促進民族的團結、社會的穩定、國家的統一和加強對外交流,也都有很重要的作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有一個良好的國際和國內環境。就國內交際而言,漢字是全國各民族人民共同的交際工具。漢字和漢字使用的規范化,是國家穩定團結、政令暢通的重要保證。但近些年來,由于受某些不良風氣的影響,社會用字的混亂現象還相當嚴重。我們只要隨便到城市的街頭一瞥,就不難發現商店、機關、工廠的牌匾、廣告上的用字是多么混亂:濫用繁體字、異體字者有之,生造簡化字者有之,亂寫錯別字者也有之。據說,廣州語委辦的一位負責人,本想沿街統計一下街頭不規范用字的情況,結果是兩步必見繁體字,簡直多得無法統計。其實也不只是街頭,就連公開出版的讀物、電視、電影屏幕上的用字,也常常出錯。用字的混亂,是人們思想混亂的具體表現。這說明在文革中養成的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的不良風氣,仍然左右著某些人的思想和行為。無疑,這是不利于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的。 文字規范化問題與祖國的統一大業也有十分重要的關系。少數臺獨分子妄圖把臺灣從祖國大家庭中分裂出去,在漢字問題上也大做文章。他們大罵共產黨破壞祖國文化,將中國文字簡化的亂了套,造成了中國人溝通的障礙。于是提出了所謂中國的統一必須從文字統一開始,大陸必須恢復繁體字的奇談怪論。這顯然是在為分裂祖國找借口,對此,我們務必提高警惕。祖國的統一,自然需要文字的統一,但不一定就非統一為繁體字不可。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大陸有12億人口使用簡化字,要恢復繁體字,不能不考慮他們的意見。從另一方面說,臺灣雖然沒有推行簡化字,但是有不少人喜歡并已經在使用簡化字;臺灣的用字混亂現象,如異體字、舊形字、繁簡字等引起的混亂現象,并不比大陸差。由此而引起的社會糾紛,也經常見諸報端。這說明簡化字并不是導致文字混亂的罪魁禍首,而恰恰相反,正是它給十幾億人口帶來了書面交際的極大方便。社會用字的混亂必須加以糾正和制止,但這與確立簡化字為標準字體并不矛盾。那種企圖通過廢除簡化字來消除社會用字的混亂,并實現兩岸統一的想法,是十分幼稚可笑的。 推行現行的規范字,實現用字的規范化,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工作,必須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附注: ①《荀子·解蔽》。 ②章太炎《造字緣起說》。 ③許慎《說文解字·序》。 ⑤史鑒《顏師古的語文規范實踐》,《語文建設》,1995年11期。 ⑥劉福根《傳統語言文字規范理論與實踐初探》,《語文研究》,2000年2期。 ⑦同⑥。 ⑧見《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 徐旭生 撰 ⑨ 見《古漢語綱要》 周秉均 撰 ⑩見《說文解字》 (漢)許慎 撰 參考文獻及資料來源(附注中已有的,不再重列): 葉籟士《漢字改革一夕談》,語文出版社1995年。 胡雙寶《規范化是社會用字的基本要求》,《漢語漢字漢文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 陳章太《談漢字簡化》,《語言文字應用》,1992年2期。 蘇培成《關于簡化漢字的幾個有爭論的問題》,《語文研究》,1991年1期。 許長安《實事求是地評價漢字》,《語文研究》,1991年1期。 郭錫良《漢字知識》,北京出版社1981年。 梁東漢《漢字的結構及其流變》,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1年。 高名凱、石安石《語言學概論》,中華書局1963年。 程湘清等《實用古代漢語》,北京出版社1991年。 山西省語委辦編《山西省語言文字規范資料匯編》,200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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