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圣經》有感 我看的是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批準發行思高板,舊、新約合訂本《圣經》。只有天主教堂的圣物組有買的。新華書店買的圣經不是天主教主教團批準的圣經。在天主教堂里買《圣經》 是最正版的思高版,25元人民幣一本。這是一部在天主圣神默示下寫成的圣書,天主的話是圣教會及眾信友的生命源泉,是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糧,虔誠地、認真的閱讀、默想《圣經》,聆聽基督的圣訓,凈化靈魂,在愛主愛人的道路上不斷圣化自己。為主作證。 《圣經新、舊約全書》,是數十卷經書的總集。這些經書的特點,在于它們的寫成有超乎自然之處,因為這些經書都是在天主圣神默感下寫成,賜予天主子民、教會、的禮品。 教會自古以來,一致主張總集包括《舊約》46卷,《新約》27卷,共計72卷。但是大多數基督教派,由于只相信以希伯來文寫成的書才為圣書,因此現今只有希臘原文的《巴路克》、《多俾亞傳》、《友弟的傳》、《瑪加伯》上下、《智慧篇》和《德訓篇》7卷,未著錄在他們的圣書目內。而天主教會自古即今以希臘文七十二賢士本為圣經,因而對上述7卷也一律認為是圣經。所以看圣經一定要看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批準的舊、新約合訂本《圣經》印制發行思高板。書店里賣得圣經內容不全,不是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批準的。 經書稱為“約”,因為其中中心思想,是天主與人類所建立的盟約。天主與以色列民族在西乃山上所立德盟約,稱為“舊約”;耶穌以自己的圣血和圣死為全人類所立的永遠的盟約,稱為“新約”。這些圣書又稱為“圣經”,是表示這些書所具有的獨特地位和神圣權威。書中所記述的一切,是吾人信仰及道德的大經,又為吾人立身經世德大道。 《舊約》經書的原文,大都以希伯來文寫成的。后來僑居北非受希臘文化影響的猶太人,因多不諳希伯來文,猶太人遂在公元前三至二世紀,將《舊約》各書譯為希臘文,即今稱的“七十二賢士譯本”。以后希臘語文也成了羅馬帝國的通用語言,宗徒們在各地宣講福音,為了方便起見,即時常利用這部希臘文圣經,為此這部希臘文圣經(包括46卷)自初即為教會尊重,并具有極大的權威。 《新約》各書,全部是希臘文寫成,只有《瑪竇福音》,原文雖為阿辣美文,但很早就已失傳;今所留傳的,只有希臘文本。 《舊約全書》的寫成,凡經一千多年(約由公元前1300年至300年),而逐漸匯為一集!缎屡f約全書》是公元初世紀宗徒時代的作品。 《新舊約全書》,通常分為三大類:即歷史書,先知書和智慧書(或訓誨書),這是很廣泛的分類。至于作者,《舊約》大多出于先知及其他賢哲的手筆,《新約》是宗徒弟子的寫作。但因全部圣經都是“因天主的默感寫成的”(第后3:16),經內的話是“由天主所派遣的圣人,在圣神推動之下說出來的”(伯后1:21),為此我們不得不承認圣經的首要作者是天主。所謂“默感”,即說:圣經的作者與編者(人),在天主的靈性感動之下,寫下天主愿向他們的子民(舊約與新約的教會)所說的話,記下天主要他們記述的史事。有時天主也曾向他們透露某些重要的事跡,或直接向他們說話;這樣,作者不僅獲得了“默感”,同時也獲得了“啟示”。既然天主是圣經的首要作者,那么圣經上所記載的即是天主的話,即是天主的“圣言”。既然是天主的話,那么圣經上所載的一切,句句都“真實無誤”。就是說:圣經作者在天主默感下所愿表示出來的意義,是不會有錯誤的。但要了解作者的本意,體載時代背景,因時代的不同,論事的觀點也各有異。和今日的歷史學家的觀點,有絕大不同。 另一個極重要的問題,是圣經與科學。圣經的作者決無意以教授自然科學為寫作的目的。圣經作者的目的,是在于啟迪人類“獲得拯救的智慧”(弟后3:15);為此無意研究自然的進化和人類的構造,其用意只在說明自然界和人類與天主的關系,教導世人,天地萬物都來自天主,一切都因天主的照顧而生存,最后又歸于天主。 還應當注意的是:為適當研究圣經和解釋經意,人人必須先有信仰,并甘心接受圣教會的指導,因為天主把圣經委托給教會保管,因此只有教會才有解釋圣經的特權。我現在已經是天主教徒。只有走進教會才能真正領會圣經的內涵,用心拜讀《圣經》會從中聆聽到天主的圣言。如:天主十戒:1、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2、毋呼天主圣名以發虛誓。3、守瞻禮主日。4、孝敬父母。5、毋殺人。6、毋行邪淫。7、毋偷竊。8、毋妄證。9、毋愿他人妻。10、毋貪他人財物。對我們現代人來說是多么的實用呀! 由此看來,《舊約》是以色列民族所行大事,所定的“法律”。(羅10:4),《新約》是中保(希8:6).則是全人類得救的喜訊,記載人類唯一的救主耶穌基督救贖人類的大事;只有他能把天主性體的真理啟示給人類。他降生成人,籍著自己的人性,完成了天主慈愛的計劃,使人與天主重歸于好,且提高了人類的地位,使人分享天主性德永福!缎屡f》二約各經卷的最后目的,就是叫人準備期待“我們偉大的天主及救主耶穌基督的光榮顯現”(鐸2:13). 圣經為人類得救即有如此重要的關系,因此圣經對教會,對于一切基督徒,對人類,的確是舉世無雙的無價寶書。圣保祿論《舊約》說:“凡所寫的,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15:4),“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弟后3:16). 這些話對《新約》來說,更為恰當;而且可以說,如果沒有圣經,我們無論對天主,或是對人,不會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因為只憑理性的自然神學是不夠的,絕不會打動人心,唯有研讀圣經才能觸及我們的靈魂的深處,使我們聽的見“生活天主”的話,領略天主威愛兼有聲音,洞見他全能的偉大化工,明白他怎樣生養保存萬物,怎樣以他至高無上的主權宰治一切,裁判一切;又怎樣以他慈父心腸,導引迷途的蕩子,回歸父家。 誠然,一個懷有信得的教友,在恭讀默思圣經時,應覺得是與天主會晤,是在靜聽天主的勸導,是在聽他在天父的慈音。當她心有所得,情有所動時,自然就向天主說話,這即是祈禱。無怪乎圣教會自古即以圣經為贊美、祈禱、默想最好的寶書。日日讀經,與天主互訴衷曲,在生活上或工作上,必能時時對越天主,承行他的圣意,臻于圣化一切的至境。為此教會不斷勉勵信友多讀圣經,對圣經研究與圣經誦讀特予強調。愿大家閱讀這部天賜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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