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研究 [摘 要] 隨著全球金融業的快速發展,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不斷涌現,規范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對加強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穩定金融市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闡述了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本質及特點,分析了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理論的沖擊,提出了完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建議。 [關鍵詞]衍生金融工具 會計確認 會計計量
一:金融工具與衍生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的定義 金融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風險。用來證明融資雙方權利義務的條約。金融工具又稱交易工具,它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并據以進行貨幣資金交易的合法憑證,是貨幣資金或金融資產借以轉讓的工具。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 衍生金融工具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為規避風險和獲取投機利潤對初始投資要求較低的合約。正是這種區別于基礎金融工具的本質,才對會計處理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也就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重點內容。 二: 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對衍生工具的定義,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是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該變量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二是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三是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 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總結其本質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一是衍生金融工具是從基礎金融工具衍生出來的,基礎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貨幣、外幣、債券、商業票據、股票等。二是衍生金融工具在形式上都是遠期經濟合同,是在現實對基礎金融工具未來可能產生的結果進行交易,交易是盈是虧只能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刻才能確定。三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隨其標的物的變動而變動。四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簽約目的主要有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五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名義金額通常就是合同的結算價格。其在簽約時一般不要求凈投資,如遠期外匯合約,或只要求很少的凈投資,如期權合同在簽約時要交納期權費。六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者可以選擇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交割,而且可以采用凈額交割的方式進行結算。 衍生金融工具不同于傳統的金融工具,其本質體現了其獨特性:一是契約性和未來性。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金融工具為對象的經濟合同,其實質是一種契約這種契約的標的物交易時間交易條件等一旦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基本確定,并且該合約一般在未來履約。二是杠桿性與風險性。投資者只需動用少量資金即可進行數額巨大的交易,以小博大,具有杠桿性,但同時也使衍生金融工具收益和風險成倍數擴大,如果操作得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如果操作不當,則會蒙受巨大損失,甚至會造成國際金融市場的劇烈動蕩。三是靈活性和復雜性。隨著衍生金融工具的迅速發展,衍生金融工具在設計和創新上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既可以根據客戶需要,在時間、金額、杠桿比率、價格、風險級別等方面為其度身定造,還可以將各種衍生工具進行組合,而且包含較多的技術含量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紛繁復雜。四是衍生性和創新性。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以一個或幾個基本金融工具作為標的,并處于不斷的發展創新之中。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賬務處理 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通常設置兩個一級科目,“衍生金融資產”和“衍生金融 負債”,分別記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形式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按照公允價值計 量屬性,在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時,增加或減少這兩個科目的金額。 1、公允價值計量的探討 定義: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 2、公允價值的計量特征 (1)公允價值是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礎之上的:公允價值對交易環境要求嚴格‚要求公平交易‚有利于更真實的反映資產或負債的價值‚為信息使用者提供與決策更加相關的信息‚更有利于維護市場的有序運行。 (2)形成公允價值的交易和交易雙方可以不真實存在 :形成公允價值的交易及交易雙方并不一定是在現實中客觀存在的‚可以是假定的或虛擬的交易及交易雙方。這樣‚公允價值就可以被看作是“最可能的”交易價格。 (3)公允價值具有動態性 :公允價值是反映現行經濟情況對資產或負債的影響在市場上的評價的‚它是隨著經濟情況的變化而變化的‚是一個動態的價值指標。 (4)公允價值不可以直接簡單加總:每項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確定都受不同經濟環境的影響。因此簡單的加總就沒有多大的意義。 3、公允價值計量在我國會計中的表現形式及應用 (1)初始計量中使用公允價值:初始計量中使用公允價值在初始計量中‚自愿買賣的雙方在公開市場上所支付或收到的現金或其等價物就代表公允價值‚現行成本和現行市價都符合公允價值的定義‚在非現金交易中‚當交易的資產或負債無法被客觀地確定其公允價值時‚就要采用現值技術進行估計。 (2)后續計量中使用公允價值: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企業應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資產進行全面的檢查‚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當期末資產的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則該項資產發生減值‚應改按公允價值重新計價‚減值部分作為費用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4、公允價值的使用 (1)金融工具計量中使用公允價值: 金融工具必須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繼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時轉出確認當期損益 (2) 投資性房地產中使用公允價值:在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中‚投資性房地產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不計提折舊或攤銷‚以會計期末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企業合并中使用公允價值:在企業合并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因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愿交易的結果。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應當按照公允價值進行核算‚這就使企業在并購中能夠得到更公允的對價。 5、金融工具的賬務處理案例分析 [例1]假定A公司2001年2月2日在B公司股價為100元時購買買入期權。合同中規定 A公司可以以每股100元購買1000股B公司的股票,此項期權于4月30日期滿。A公司以400元買入期權這項支出大大低于直接購買股票的成本,并代表著買入期權當時的價 值。賬務處理如下: 借:衍生金融資產--買入期權 400 貸:現金 400 2001年3月31日B公司的股價上升為120元,對A公司來說買入期權的內在價值目前 是20000(120 000-100 000元。以下分錄反映了該期權內在價值的增加: 借:衍生金融資產--買入期權 20000 貸:未實現持有利得或損失--利得 20000 2001年3月31日買人期權時間價值的市場估價是100元(期權價值的減少反映期權 合約到期日接近了,即股票價格變化的時間縮短了)。則期權價值減少了300(400- 100)元。分錄如下: 借:未實現持有利得或損失--利得 300 貸:衍生金融資產--買人期權 300 2001年3月31日,A公司資產負債表中買入期權的公允價值是20100元。 2001年4月1日賣出該買人期權作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20000 行使期權的損失 100 貸:衍生金融資產--買入期權 20100 [例2]假定A公司2001年9月預計于2002年1月購買1000噸鋁,公司擔心在未來的幾 個月內鋁價上漲,為控制生產成本,防范2002年1月鋁價上漲可能帶來的風險,A公司 簽定了一項鋁材的遠期合同。合期規定A公司享有以每噸1550元的價格購買1000噸鋁 材的權利。這項衍生金融工具的基礎因素是鋁材價格。如果鋁材價格上漲超過1550元, 對A公司來說遠期合同的價值增加,因為A公司可以以每噸1550元的價格購買鋁材。 假定遠期合同于2001年9月簽定,目前的市場價格與合同價格相同,因此遠期合同的 價值為零,也就不必做任何會計處理。 2001年12月31日,一個月交割的鋁材價格已上漲到每噸1575元。A公司確認遠期 合同價值的增加[(1575-1550)×1000],作以下會計分錄: 借:衍生金融資產--遠期合同 25000 貸:未實現持有利得或損失--權益 25000 遠期合同在資產負債表中以流動資產列報,其造成的利得或損失作為全面收益的 一部分反映。鑒于A公司還未買入或售出存貨,即這是一項預期交易,因此遠期合同 的利得或損失暫時作為其他全面收益的一部分進行反映,直到存貨被售出并真正實現 收益。 2002年1月,A公司以每噸1575元的價格購買廠1000噸鋁材,作以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1575000 貸:銀行存款 1575000 同時A公司結清了遠期合同并作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25000 貸:衍生金融資產--遠期合同 25000 假定鋁材被加工為最終產品易拉罐。易拉罐的所有成本為1700000元。A公司于2002 年7月賣出易拉罐獲得2000000元的收入,作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2000000 貸:營業收入 2000000 借:營業成本 1700000 貸:存貨 1700000 至目前為止,預期交易真正實現了收益,A公司針對套期交易作以下會計分錄: 借:未實現持有利得或損失--權益 25000 貸:營業成本 25000 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 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有兩方面問題需要解決:首先,在到期日前是否應將衍生金融工具所代表的權利或義務作為表內項目(資產或負債)確認;其次,在財務報告日是否應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變化確認為損益。衍生金融工具不同于一般的合約,非特定條件下它是不可撤銷的。一旦合約簽訂生效后,債權債務關系即告成立,相應的與風險并存的交易也發生了實質性的轉移,而且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種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交易方式, 生金融工具所產生的高風險、高收入的信息,整個會計信息相關性會有所下降,無法滿足信息從合約的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價值變化很大,如果等到合同履約時再確認,會計信息中缺乏衍使用者的要求,也無法達到“決策有用性”這一會計目標。所以筆者認為,在衍生金融工具條件下,應按相關性原則,以“風險與報酬的實質轉移”為會計確認的基礎,在合約訂立、風險和報酬實質轉移時就開始確認,持有過程中價值發生變化,再進行后續確認,將合同訂立、持有、履約的全過程反映出來。 (三) 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計量。 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是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核心和難點,會計界至今尚未就此問題達成一致見解。問題的關鍵在于衍生金融工具作為一種高風險的避險工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對于這種不確定性,應采用何種計量模式進行計量、如何計量,不僅影響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也影響衍生金融工具在會計報表中的信息披露。 IAS-NO.39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分別作出了規定。初始計量的規定是:當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初始確認時,企業應以其成本進行計量,就金融資產而言,成本是指放棄的對價的公允價值;就金融負債而言,成本是指收到的對價的公允價值。后續計量的規定是:初始確認后,金融資產應分為四類,即:①企業發起但不是為交易而持有的貸款和應收款項;②持有日至到期日的投資;③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④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其中,第①、②類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后,應運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其他兩類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后,應以公允價值計量,銷售或其他處置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不予抵扣。此外,被指定為套期保值項目的金融資產,應按有關套期保值會計的規定進行后續計量;在活躍的市場上沒有標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應按有關規定估計其公允價值并予以計量。 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續計量,國際會計準則要求以公允價值作為其基本的計量屬性。公允價值的優點在于,可以提供比傳統的歷史成本更相關、更易理解的信息。公允價值的具體估價方法是衍生金融工具計量優劣的關鍵,國際金融市場上千種的衍生金融工具中,只有小部分在市場上廣泛流通,大部分都是為少數客戶專門設計的,適用于特定目的,不具廣泛流通性。對這部分衍生金融工具來說,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是公允價值的最佳途徑,而對有發達市場的衍生金融工具來說,市價為公允價值提供了最好的參考。 (四) 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 20世紀90年代以前,衍生金融工具雖然已被廣泛作為避險或投機的工具,但未被確認為持有或發行企業的資產或負債,在會計報表中未予列示,僅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以說明。這種附注說明的披露方式通常是粗糙的,與衍生金融工具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特點不相適宜。由于IASC在其最新的準則中解決了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問題,所以其產生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該在表內進行列報。列報內容包括:①合約的金額。在合約買賣雙方分別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和一項金融負債。②繳納保證金的金額和支付期權費的金額,確認為企業的一項金融資產。③上述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在財務報告日的公允價值。衍生金融工具的結構復雜,在表內無法反映出全部的信息,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所面臨的風險,所以同時應加強對衍生金融工具表外披露內容的規定,表外披露的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第一,明細表中未能列出的特殊的合同條款和條件,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類別和性質。這是影響衍生金融工具未來現金流量金額、時間和確定性的重要因素。第二,核算所采用的會計方法和會計政策,包括對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確認、終止確認的時間標準。以此作為計量公允價值屬性的來源,確認和計量衍生金融工具所引起的盈利及虧損的基礎和原因等。第三,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信用風險、流通風險等。第四,市場價格的預測信息。對財務報告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應提示其市場價值在未來的可能變化以及對企業造成的影響等。 四: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對財務會計理論的影響 (一)公允價值的使用對會計計量理論的增量表達 會計計量歷來是財務會計的一個核心問題 ,會計計量必須盡可能客觀、公允地反映被計量對象的價值 ,以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傳統會計計量原則是歷史成本原則 ,對一項交易或事項引起資產、負債等要素各具體項目變化,均以其發生時原始成本計量,而且這一歷史成本一旦形成 ,就將維持其計量屬性 ,直到相應的資產已耗用或銷售 ,或負債已償清為止。由于歷史成本具有可核性優點,真實可靠 ,能較好地體現成本流轉假設,長期以來其地位不可動搖。對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其本質是一種高風險的避險工具,其合約標的物都是市價十分活躍的金融商品,它們的價格變化都直接或間接的決定了合約的價值在不斷變化。若此時仍以歷史成本計價 ,則不能準確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實際價值及損益,而且若將歷史成本維持到衍生金融工具的權利和義務的履行并解除、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被終止確認,那么在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過程中,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就無法從會計報表中取得充分信息,也就無法準確掌握會計主體此時可能承擔的權利和義務、風險和收益。衍生金融工具作為一種高風險的避險工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多數衍生金融工具是人們對未來利率、匯率等因素的發展變化所做的主觀預期,其發展結果可能是利得,也可能是損失。對于這種不確定性,應采用何種計量模式進行計量、如何計量 ,影響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入賬,也影響著衍生金融工具在會計報表中的信息披露。傳統財務會計依據的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已不適用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因此必須尋求歷史成本以外的計量屬性。 (二)對會計確認與會計要素表達的沖擊與發展 1 對會計要素定義的影響 傳統資產和負債的定義要求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而衍生金融工具面對的是未來的合約,其結算在未來的日期進行,從簽約期到結算期,其權利義務風險與報酬不但沒有完全轉移,甚至有相互轉化的可能性,很難確定衍生金融工具到底最終表現為資產還是負債。 2 對會計確認的影響 在會計確認環節上,傳統會計理論的核心觀念為權責發生制,同時要求被確認的項目要具有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權責發生制的會計確認標準是以過去發生的事項為基礎,對未來發生的事項則不予確認,而衍生金融工具的發生都預示著將來一系列的財務變動,雖然在簽訂合約時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并未實際發生交易,因此,按照權責發生制,傳統會計不能反映未來發生的活動,也就不能及時提示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動情況,使得信息的使用者無法分析企業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效益,掩蓋了其潛在的風險。 五:完善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未來方向 (一) 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標準的基本方向 公允價值計量和套期會計,兩個方面是會計對衍生金融工具價值變動快、與基礎金融工具密切聯系的本質特點的重要反映,也是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根據衍生金融交易的本質特點對傳統會計的主要突破和創新。另一方面,從我國目前來看,盡管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需求有快速擴展的趨勢,但國內目前尚無法形成人民幣衍生產品市場,企業的風險管理意識技術水平等還不能達到有關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要求,所以制定有關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制度措施時必須與我國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相適應。 (二)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標準的具體實施 1. 制定統一的衍生金融業務會計核算科目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衍生金融業務的會計核算思路不同,做法各異,影響了不同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應盡快制定統一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科目及核算辦法,為推動全面實施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奠定基礎,而且,國內會計人員已經習慣了統一規范的會計科目模式,若缺少統一會計科目,將嚴重影響衍生金融業務核算制度的執行效果。如可以在表內增設“應付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科目等。 2. 建立監管部門的合作與協調機制,加強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核算的監督檢查 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杠桿性強、波動性大的特點,對商業銀行利潤等財務指標的影響極大,并存在商業銀行操縱的可能性,必須加強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核算的檢查監督,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衍生金融業務的會計核算制度,即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的衍生金融工具從合約簽訂日開始到終止,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其是否使用合理合法的核算方法,并要求其進行披露。 另外,我國在規范衍生金融工具過程中,盡可能避免制度層面上的差異,從市場經濟的實際情況作為切入點,公正的制定政策,監管部門按照政策進行監督,達到和諧行政的局面。 參考文獻:1.李長艷,《淺析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會計之友, 2.翁壯偉,《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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