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機制研究 【摘要】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尚處于發展初期,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直接影響了投資者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聲譽,更影響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完善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非常緊迫的問題。本文在分析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批露不規范現狀和違規原因的基礎上,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機制的不斷完善提出了建議。 【關健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市場監管
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證券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報告,并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及利益相關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也是指證券市場上的有關當事人在證券的發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活動中,依照法律、證券主管機關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有關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為規范和準則。信息披露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證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提高資本市場運行的效率和效果。 當今世界信息披露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立法在美國。美國關于信息披露要求最初源于1911年堪薩州的《藍天法》。1929年華爾街證券市場的大陣痛促使了美國聯邦政府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頒布。在1933年的《證券法》中,美國首次規定實行財務公開制度,財務信息披露,通過互聯網實施披露信息并加重了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這標志著資本市場上一個加強公司治理和審計監管的時代已經來臨。
當代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規范現狀和違規的原因 信息披露不規范現狀 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充分性不足的現象較為普遍,常以達到最低披露要求為準,較少主動、全面充分地披露公司的具體情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是投資者重要的參考依據,能否真實、準確、快速的被投資都獲取異常重要。由于上市公司自身及外部原因,致使財務會計信息批露時,存在不真實、不及時、不充分等現象,損壞了我國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也使廣大投資者蒙受了許多不應有的損失和風險,嚴重挫傷了投資者的積極性。因此,深入揭示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尋找信息批露問題的對策,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是需要人們認真探討的問題。 信息披露不真實 這是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嚴重,也是危害最大的問題。普遍存在的信息的不充分并伴隨著大規模的造假,一方面加大了證券市場的風險,另一方面也直接損害了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這類違規行為主要涉及其他方面,一是虛假陳述,包括財務報告(年報、中報等)或上上市申報虛假材料申述,二是未按規定履行有關文件和信息的報告、公布和公共義務,包括隱瞞重大事項,挪用募股資金未予以公告。還有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嚴重失實,從招股說明書到定期、臨時報告、系列造假嚴重。轟動一時的“瓊民源”在1996年年度報告虛構利潤5.4億元,虛增資本公積金6.57億元的虛假信息,震驚股市。 2、信息披露不及時 在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是否及時,直接關系到眾多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及時的信息披露能夠使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判斷,不及時的信息披露,卻為內幕人員利用時間進行內幕交易、牟取暴利或及時避險提供了條件,這對普通的中小投資者而言,無疑是及不公平、不公正的。 3、信息披露不充分 充分披露在整個信息披露中是一條不可缺少的規則。但在不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對有利于會計信息過度披露,而對于不利于公司利益的會計信息披露,常常不夠充分、不夠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關聯企業間的交易信息雖比以前充分,但仍不細致; 企業財務指標的揭示不夠充分; 對資金投資去向及利潤構成的信息披露不夠充分; 對一些重大事項的批露不夠充分; 借保護商業秘密為由,故意隱瞞重要企業的會計信息,尤其是涉嫌違規的披露信息等; 4、會計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性是指處于市場中的交易各主在牚握信息方面存在差別,通常賣方擁有較完全的信息,而買方擁有的信息卻不完全。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信息在籌資者與投資者的分布不對稱。通常企業管理人員比投資者更了解企業內部的經營活動,因此在對奕關系中占有優勢地位,而投資者只能通過企業對外披露的信息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預測經營前景,并做出買賣股票的決策。這可能導致證券價格與其內在價值的偏離。其二,信息在投資者分布不均勻。那些具有信息優勢的人可以事先知道有關部門的政策動向或者公司重大的經營決策,并獲此暴利,而那些不具有優勢的人,則可能成為受害者,這會進一步加劇市場波動,不利于資本市場的發展。 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的直接后果是誤導市場信息,無法區分證券產品的優劣,損害價格發現機制,不能準確引導資金的流向,進而對證券市場效率目標產生負面影響,造成市場失靈,有可能還導致市場缺失。信息不對稱造成投資者之間事實上的不平等,嚴重損害了證券市場的平等性,將加大社會財富不均勻的分布。 信息披露違規原因 上市公司應依法充分公布內容完整的財務報告,充分公開實際發生的法定重大的事件范圍內的事項。事實上,中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大多都是不完整的,對于關聯交易等重大事項很少有作充分批露的。長期隱瞞對關聯企業的擔保事件,致使投資者損失嚴重。從公司的角度出發,大量的信息披露不但加重報告成本,而且容易使自己在市場竟爭中處于被動地位,這是上市公司不愿作充分信息披露的客觀原因。 利益驅動是導致信息披露違規的根本原因。 上市的誘惑。有資料顯示,在對150家信息披露違規的上市公司進行統計研究發現,共有13家基于包裝的上市公司的目的,或者利用各種手段虛增利潤,或者制造虛假證明進行虛假陳述,發布誤導性信息;其中8家上市公司涉及虛增利潤接近4.7億元。 配股的誘惑。公司上市之后隨著業務的發展和規模的擴大,除了依靠自身的積累,更需要外界資金的補充,上市公司對貨幣資金的需要是持續的。上市公司包裝財務、會計數據,披露虛假信息,以達到規模擴張的目的。 特別處理及摘牌的危脅。發達國家的證券市場都具備強制退市市場,我國對上市公司的退市市場也作出了一些明確的規定。由于我國上市流通采用行政審批制,在資源的超值誘惑下,有些上市公司大搞財務包裝,玩弄披露游戲,以免特別處理和摘牌的威脅。 監督不力是導致信息披露違規的重要原因。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督有兩種形式:一是政府監督,二是自律性監督。但是對我國對信息披露的監管責任主要落實在政府的管理部門,從立法到執法都是由政府部門在運作,證券交易所直接受證券會指導,處于一線監管位置;行業協會所起的作用很少。 審計職業界的審計的監督的有效性不足。近年來,大量上市財務舞弊以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虛假審計報告而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的事實清晰的顯露了我國會計信息監管實施機制的薄落和低效。大量的違法違規行為得不到及時預防和制止,直到造成惡劣效果后才不得不處理,這不僅給國家造成了許多不可挽回的損失,也損害了整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力度不夠。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發生的會計信息違法披露行為基本上都是由中國證監會等機構作出處理,尤其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司法部門在此過程中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責任人極少因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我國信息披露不斷完善機制的建議 逐步改進信息披露方法 未來的財務信息披露方式如果采用網上批露方式,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通過一定的廣域網如Internet Semantic Web 建立專門監管網站,設置專門的披露網站,管理服務于信息披露的網上資源。在披露主頁上,采用網絡平臺等形式供上市公司注冊、用可擴展業務報告語言披露中報和年報等財務信息,并進行規范化管理。 積極探索網上披露方式,償試構建一個網上信息披露框架。由財務、會計領域和計算機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開發這個框架,并借鑒發達國家已有的經驗,結合現有的信息技術條件,研究最新披露動態及其相關技術和規范,如何研究XBRL在財務報告中的應用。 財務軟件不斷創新發展,使新的財務信息披露成為現實。鼓勵現有的技術條件下開發財務軟件,充分利用現有網絡技術的成果,鼓勵上市公司嘗試各種新的披露方式作為主流披露方式的有益輔助。 當披露方式被一定程度地試用并積累一定的經驗后,證券監管部門宜出臺一些管理規范以及指南,鼓勵和規范新的披露方式,網上披露方式已被大多數上市公司所接受時,宜通過具體的會計準則來規范信息披露的產生,并最終在《公司法》、《證券法》及相關信息披露法規中確認這一披露方式的重要地位。 逐步完善市場監管制度 政府監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提高信息批露的有效性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基本手段,由證券信息的不對稱性、上市公司內部人對證券信息的的優勢地位和證券市場的內在運行規律,制約了政府監管的發揮。 健全信息披露的有關法規制度 從我國目前法律制度的健全性來看,爭儀較多的是缺乏民事責任的具體規定,投資者在尋覓不到維護自身權益的具體措施。所以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強化證監會的統籌監督地位。中國證監會作為證券期貨的主管部門,應統籌整個行業的發展。加證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的制定,隨著市場的不斷發展,還應當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規范市場建設和和保護證券市場投資者的利益。要依法監督中介服務的執法活動,嚴格查處執業中違法違規行為和出具虛假報告的行為,要重視對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嚴格從業資格管理,提高其從業道德和執業水平。 加強證券中介機構的把關作用。證券中介服務機構在證券市場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和券商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使其在工作中樹立正確的指導思想,依法執業,照章行事,自覺抵制外來的干擾,確保執業的獨立性,對于在審計、評估等工作中不遵循有關規定或者要求和由于自身能力不足造成重大的工作疏漏,給相關利益都造成損害的,其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監管體系。 注冊會計師要保持獨立性,嚴格遵守準則及執法規范指南,證監會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的審查,形成約束機制及例行制度,并盡快界定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要提高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其關健就是要通過有效實施、完善企業法人治理機構、健全企業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完善信息披露的監管體制、健全信息披露的有關法規制度和改革會計信息批螺制度等措施來完善信息批露制度。 在發達國家,因出具虛假的財務報告而給廣大投資者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要負民事賠償責任。我國應盡快和國際慣例接軌,引入民事賠償機制和相應的民事訴訟機制。這樣,既可以使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得到補償,又可以給造假者實實在在的經濟壓力,從而減少造假的違法違規行為。 應當民明確監管主體的任務和方向,逐步完善由證券會、行業協會共同構成、功能互補的監管體系。其中,作為證券市場上立法和執法主角的證監會應集中精力查處內幕交易及其他信息違法披露法規的案件,產生應有的威攝作用,而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監管的核心是通過上市規則和上市協議書來制約上市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規則,負責日常的披露工作,證券等行業協會則要充分發揮作用,制定內部自律性管理規格,對違規成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主要參考文獻】 謝清喜.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6.(9) 劉英.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問卷調查與分析.立信會計出版社,2006.(9) 張天西.網絡財務報告:XBRL.標準的理論基礎研究.會計研究,2006.(9)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會計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