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民營企業(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即我國《公司法》規定的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的其他資本組織形式)的內部金融仍然局限于監督和評價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以及檢查經營管理的風險性、效益性,沒有強調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也沒有走出傳統金融的范圍,不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與國際內部金融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我國內部金融協會會長王道成在深圳、云南等地都作了關于推進內部金融工作全面轉型與發展的報告,內部金融轉型勢在必行。 內部金融轉型是指內部金融從以財務金融為主轉為財務金融與效益金融(亦稱績效金融)、管理金融并重,其核心內容是推行公司治理金融、內部控制金融和風險管理金融。民營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積極全面推進民營企業內部金融工作的轉型具有不可估量的現實意義。 一、民營企業實現內部金融轉型的現實意義 (一)實現內部金融轉型有利于提高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很多民營企業都是由家族企業發展起來的,其企業目標是“銷量第一”或“利潤第一”的企業,缺乏一定的社會責任感。所以其生產一般都是簡單擴大再生產,沒有重視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有時甚至是以浪費能源和污染環境作為代價。民營企業家往往忽略行業前景及長遠戰略,忽視民營企業整體架構、人力資源配置、企業文化及長期新產品開發。內部金融轉型體現在金融處理上,需從重視責任轉為責任和效益并重。內部金融作為民營企業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內部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是保障企業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在進行效益金融時,除了關注企業的內部經濟效益的增長對股東利益負責外,還要考慮社會效益的提高,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提高民營企業的社會使命感,促進其穩定繁榮發展。 (二)實現內部金融轉型有利于民營企業實行現代化管理民營企業的領導憑直覺辦事、獨斷專行,片面要求下屬服從,從而容易導致決策失誤。在用人時任人唯親,下級對上級的命令惟命是從,沒有發言權。民營企業家也經常出現一些不計算成本,未做出預算利潤的隨意性決策,缺乏風險管理觀念,不熟悉的領域和項目也沒有在咨詢相關專家后慎重決策,未進行預算管理。內部金融轉型體現在金融地位和職能的認識上,從重視金融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強調金融監督轉為強調金融為組織服務以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體現在金融性質和作用上,需從事后金融逐步轉為事前事中金融。通過內部金融可以改善民營企業的內部管理機制和用人制度,將民營企業領導做出錯誤決策的概率降低。事前金融可以防范于未然,事中金融可以提高企業效率,事后金融可以為未來會計期間經濟活動提供借鑒。 二、民營企業實現內部金融工作轉型的措施 (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保障內部金融工作轉型的順利開展內部金融不再局限于查錯糾弊的事后金融,必須對民營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進行金融。民營企業大多采取家族式管理,這會阻礙民營企業內部金融轉型的正常開展。很多民營企業已朝規模化、公司制方向發展。據統計,許多民營企業設立了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大多數已經在國內和海外市場紛紛上市。隨著民營企業的投資主體多元化,利益相關人的種類增加,內部金融服務的對象全方位轉型擴大了,其功能也相應加強,客觀上需要企業給內部金融轉型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從而要求民營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真正實現民營企業的全方位轉型。對于規模較小的民營企業,基于成本效益原則,可以實行內部金融外包的形式;對于中大型的民營企業,則可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金融委員會制度。 (二)提高民營企業決策層的現代管理理念與風險意識,保證內部金融人員的地位國家金融署1995年第1號令對內部金融的地位進行權威界定,似乎是確定了內部金融在企業中的獨立地位,但實際并非如此,目前《公司法》里沒有規定,企業內部金融可以不在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金融工作。內審部門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如果涉及重大經濟案件和某些個人的問題必須直接報告主要負責人。由此可見,即使內部金融的職能增加了對企業經濟效益的金融,但未得到民營企業管理層的認同、審批和授權執行,其轉型也只是流于形式,無法起到實際效果。這使民營企業的內部金融出現“無為而無位”的不利局面,內部金融轉型后的新作用得不到正常發揮,影響了內審機構及人員的地位。內部金融是企業的第二種聲音,對于民營企業決策層來說是需要極大的胸懷和勇氣去坦然接受。所以,在內部金融轉型的過程中需要領導層具備長遠眼光,樹立戰略意識,改變他們認為的內部金融是監視下屬的不稱職行為、以公謀私的經濟警察的落伍觀念,樹立內部金融是企業管理弊端的良師益友的先進觀念。在企業規章制度中賦予內部金融人員能直接參與企業項目決策會議的資格,具有投票否決權。
(三)合理定位民營企業內部金融職能與金融目標,實現內部金融轉型內部金融轉型在金融職能上體現為由單純監督檢查的保護性職能向與咨詢服務的建設性職能并重轉變,在金融目標上體現為從以單純的檢查糾正財務會計領域的錯誤和舞弊為主,向以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為主轉變。在我國,國資委以第8號令的形式頒布了《中央企業內部金融管理暫行辦法》,為中央企業內部金融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沒有出臺有關民營企業的內部金融準則及相關法規。有的民營企業內部雖然建立了內部金融制度,但還不夠健全,且缺乏具體操作的理論指導。所以,民營企業內部金融只能效仿國有企業內部金融采取的一些做法,其轉型也必須借鑒國有企業的方法,將民營企業內部金融的職能從財務金融轉變為經濟效益金融和管理金融相結合。其金融目標不再局限在查錯防弊,而是將其進一步提升到使企業的經濟資源合理利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最終實現企業的價值增值。只有通過內部審核員和企業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將大量的金融成果迅速轉化為管理成果,內部金融轉型后的目標才能實現。 (四)加強民營企業內部金融人員業務素質的培養,改進金融手段與金融方式從民營企業內審隊伍的知識結構看,有的內審人員是從企業財會部門調配來的,缺乏金融理論基礎,更談不上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在金融實務中是舉步艱難;有的內審人員甚至是從非相關專業調過來的,對于財務和金融工作更是毫無所知。民營企業內部金融工作明顯存在隨意性、盲目性、無序性的缺陷,從而導致其金融工作質量比較差。轉型后的內部金融對金融工作人員的要求作了進一步提高,不僅要求金融人員具有較高職業道德水平和全面的經濟類理論知識,對民營企業的采購、生產、銷售流程也要有系統的認識,同時具有敏銳的觀察能力和風險管理意識,而且需要具備金融信息化管理的先進技術。只有這樣,才能成功實現手工金融向計算機金融、網絡金融的轉型。我國《內部金融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內部金融人員職業后續教育管理辦法》中都對內部金融人員的后續教育進行了相關規定,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需要內部金融協會的組織和監督,更需要民營企業的通力配合。 民營企業內部金融的轉型效果如何,責任不只在領導層,也不只在內部金融機構和人員,它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內審協會、民營企業的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單位的齊心協力,積極配合才能取得成功。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金融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