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HY2207 論文字數:5406,頁數:04
形聲字聲符有義初探[摘要]關于形聲字的定義,多數都認為:“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范疇,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讀音。”其實不然,這種說法有失偏頗,形聲字是尚聲文字,不能把所有聲符只僅僅看成標音符號。前人在這方面曾提出一些很有看法的見解:聲符大多有義,漢字本身屬于表意文字系統,其獨體字大多可望文生義。表義的類型,聲符字可采用其原始義、引申義、通假義,與形符字的本義構成形聲字所表示的詞的本義。同聲符者往往義有關聯。聲符表客觀事物抽象的性狀。[關鍵詞]聲符 表義 以聲為義 關于形聲字的定義,王力先生曾表述為:“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范疇,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讀音。”多數古漢語教材,《辭海》、《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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