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任重而道遠——淺談“民告官”的思考
在XXX繼續教育學院學習近兩年了,學到了不少理論,開拓了自己的思維和視野,也結識了不少朋友和來自全市各條公務戰線的同仁。即將畢業了,自然難掩內心的激動與些許感觸。作為一名公務員,我深知努力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的重要,這也是我之前選擇進修法律專業的原因之一。作為一名人民的公仆,我始終覺得,我們應該比人民更懂得一些法律,比人民更懂得使用一些法律,比人民更懂得維護法律的尊嚴與權威。 【內容提要】自我國施行《行政訴訟法》至今,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告官”行政訴訟案件不斷上升,一方面反映了群眾百姓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已懂得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我國當前行政機關的執法現狀不容樂觀,越權執法、濫用職權、程序違法等現象仍然存在,我國依法行政道路仍然嚴峻、漫長。為此,筆者從“民告官”存在的原因,簡要分析“民告官”對依法行政的影響,從而就如何更好地推進依法行政提出一些個人的觀點和看法。 【關鍵詞】民告官 依法行政 由于幾千年來的思想禁錮,我國群眾百姓仍然存在一些“民不可告官”、“民難告官”的意識,對行政機關一些侵犯自身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不是主動通過合法的行政訴訟程序去解決,而是想盡辦法通過其他途徑解決,這也使得我國現代意義上的行政訴訟在一段時間里失去了其現實意義。然而,隨著我國依法治國策略的不斷推進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和《國家賠償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頒布施行,使得“民告官”案件審理有了日臻完善的法律依據,逐步走上了法治軌道,群眾百姓也對行政訴訟有了重新的認識,因此,當行政機關與群眾百姓的一些利益日益突出,如企業改制所形成的下崗職工的就業、社保、醫保問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問題等等,“民告官”案件也就不斷上升,這對于我國推進依法行政是十分有利的。但是,當我們正在為群眾百姓敢于告官、敢于監督官感到高興的同時,仍然應該想到另外一個更為嚴峻的問題,那就是為什么在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強調這么多年的現在,行政主體執法行為仍然還在肆意違法、濫用職權,損害群眾利益的事件仍然在上升,從中可看出目前行政機關的執法現狀確實不容樂觀,我國依法行政仍然是任重而道遠。 “民告官”原因分析 官民矛盾之所以日益突出,民告官訴訟之所以日益增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筆者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原因,即“民”所存在的原因與“官”所存在的原因。 首先是“民”,即群眾百姓。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理念,“民”主動告“官”顯得無所適從,究其原因是民不知道如何才能告官,如何才能贏官,一句話就是“法治理念”跟不上時代要求,盡管我國已經頒布了許多法律法規,可在我國由于普法宣傳的力度不夠,這些法律法規對于廣大群眾百姓來說仍然還很陌生,特別是在廣大農村。為此,近幾年來,我國不斷加大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力度,政府機關、司法機關通過開展定期宣傳、定點宣傳及走訪宣傳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貼近基層、聯系群眾地推廣我國法律,在廣度和深度上宣傳法律知識,使得群眾百姓有機會進一步知法、懂法,更新自身的法治理念,使自身擁有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智慧,客觀上極大地改變了群眾百姓由于不懂法而不知道如何告官的被動地位,從而使得群眾百姓具有了告官的勇氣,因此,群眾法律意識的提高是“民告官”的一大原因,“民告官”案件的上升是形勢所趨、時代所需。從此點上看,群眾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有利于群眾更好地監督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在執法前也也會主動考慮各方面因素依法行政,從而避免因違法行為而成為被告,這使得我國依法行政具有了強有力的群眾基礎,對于實現依法行政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其次是“官”,主要是指行政主體。在我國行政主體中,行政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不強,特別是法律素質不高,難以適應不斷發展的社會需要,當處理新問題、新情況時,還是運用老方法、老模式處理,從而造成行政執法質量不高,損害到群眾的合法權益。如行政執法人員不按《處罰法》、《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執法。執法人員違法執法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主觀方面的,即執法人員本身思想認識上不到位、不重視,總認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辦事太麻煩,習慣于“人治”,也有些個別領導和執法人員為了謀取私利,不顧實際情況、不顧客觀規律,明知會犧牲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而為之,故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從而損害到群眾利益。另一方面是執法人員本身文化素質、專業素質、法律素質偏差,致使執法變成違法,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好心辦壞事。目前在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大部分是退伍軍人、轉業人員,對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是十分清楚,這些人員也是在不斷的執法過程中才了解法律法規的,從而出現了想依法卻違法,如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送達,調查取證、告知,聽證等程序違法,如調查取證,往往是證據的取證序不合法,不能保證證據的有效性,不按法定步驟、順序、方式和期限要求去實施具體行為,違反法定程序的現象比較普遍,這些問題在行政案件中也反復出現,為此,人民法院多次向執法行政機關及執法人員提出司法建議,但效果不是很好。此外,就是行政監督軟弱乏力,行政違法難以追究,致使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時沒有顧及,即使本身不想違法,但由于得不到及時糾正,從而導致了行政執法人員一錯再錯,就目前來說,盡管我國現階段已形成行政監督網絡,但是絕大多數監督主體的監督軟弱乏力,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實際運用很不夠,僅留于形式所發生的實際效力極為有限;政協等社會各界的監督基本未發揮作用;而行政機關的職能監督、行政監察等內部監督由于受復雜情況和關系等因素的影響,發揮作用不是很大,從而使得整個行政管理中就存在大量的“權力真空”,行政違法、行政過錯得不到及時糾正、補救,一定程度上損害到了群眾的合法權益。當在群眾百姓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同時,而行政執法人員沒有跟上節奏時,“民告官”現象就不斷上升了。因此,“官”的原因是導致“民告官”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國依法行政的主要力量就是行政主體,行政主體執法過程中所存在的這些問題,損害到了群眾百姓的合法利益,且與我國依法行政的目的相違背,這對于我國依法行政也是十分不利,將會成為我國依法行政一大障礙。 具體措施建議 從以上“民告官”原因分析可得出,我國當前依法行政主要困難和問題在于行政主體方面,而優勢則在于我國群眾基礎較好,為此,我們應如何將困難和問題解決,并繼續保證良好優勢,從而更好地推進我國依法行政進程,筆者認為也可以從“民”與“官”兩個方面入手,如在“民”方面,應該進一步增強群眾法律意識,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等,而在“官”方面,則應該進一步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尤其是執法水準等。總體上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增強“民”法律意識,穩固依法行政群眾基礎。“民告官”之所以呈上升趨勢,主要是由于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不斷提高,真正知法、懂法,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學會了如何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那些違法侵害自身權益的人和事,包括政府部門的違法行為,有理有據地打官司。因此,我們各有關職能機關必須從長遠利益著眼,以“五五”普法活動為契機,不斷加大普法宣傳教育力度,通過舉辦法律宣傳咨詢會、走訪群眾宣傳法律等方式,尤其是一些偏遠農村和山區,努力提高群眾法律意識,更新群眾法治觀念。這也是我國當前構建和諧社會主義社會的需要,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是和諧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內容。民主法治: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切實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廣泛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需要公民民主法治意識的增強;公平正義: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的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的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切實維護和實現,既要求國家公職人員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依法辦事,也要求廣大公民自覺遵章守法,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誠信友愛: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需要所有人都以誠實守信來約束自己;充滿活力::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上述“四個得到”的前提是“創造”的有序合法進行;安定有序:做到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更需要所有社會成員“循規蹈矩”;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則要求人們強化經濟法律意識,重視自然環境的保護。從其內容可看出,構建和諧社會主義社會需要有良好的法治進行保障,而此點正是眾多具有一定法律素質的群眾合法行為的結果。為此,提高群眾法律意識是時代所需,是符合歷史發展潮流的。當然,當群眾法律意識增強的時候,對于告官的行為也必須冷靜對待,不能一遇到違法就告官,自己不滿意就告官,這樣不僅會給法院帶來負擔,也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我們應該正確引導群眾自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力,切勿出現為了個人私怨而與政府有關部門無理糾纏等不理智行為,或者以告官為名威脅行政執法人員。這需要有關職能部門加強法律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增強全民族的法制意識,提高人民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另外還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必須避免兩個誤區,一是避免重城市輕農村,我們有關機關不能一味地只在一些大城市做普法宣傳,而對于一些偏遠山區則很少顧及,甚至有,所宣傳的力量和力度都是不到位;二是避免把法律教育當成“走過場”。我國至今全民普法已經持續20多年,領導干部學法,對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職業法律工作者都提出了必須有法律本科學歷的要求;對公務員則要求全面進行依法行政的培訓;學校的法制教育也正朝著課程、教材、課時和師資“四落實”的方向推進,等等,但是這些大多數情況下,好象都是走過場,缺乏實質性的內容。因此,我們必須把增強群眾法律意識作為一項帶有根本性的長期任務來抓好落實,這將會使我國推進依法行政進程具有更加深厚的群眾基礎。 二是更新“官”法治觀念,牢固樹立行政法治意識。長期以來,行政執法人員出現違法、濫用職權、越權等行為,主要是行政法治意識步槍。根據當前的實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更新觀念;首先要革除“人治”思想,樹立“法治”意識。“人治”是專制主義的產物,與現代社會的“法治”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法治”是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適用的準則,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為了社會的長治久安,我們必須牢固樹立“法治”意識,摒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違法行政等陋習,維護法律權威,切實做到依法管理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切實維護和保障廣大公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其次要革除法律治民不治官的錯誤思想,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摒棄“官本位”,確立“民本位”。從我國特殊國情來看,要想實現依法行政需要實現從“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轉變仍然需要很長一段路要走,但是我們各級機關、人員都必須營造出一種良好的氛圍,引導群眾實現轉變,一方面是行政執法人員自身必須樹立起民本位觀念,堅持馬克思主義思想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并要有針對性地、經常性地、多渠道地參加各種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使行政活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另一方面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包括人民陪審員都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新觀念,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政府機關及其公務員,廣大人民群眾和司法工作者共同努力,我國依法行政才能實現,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才可能加快步伐。 三是完善行政權力監督,形成有效的監督體制。要想實現依法行政,必須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社會公共事務不斷增多,行政機關的管轄范圍越來越大,行政權力也相應增加;權力還有擺脫束縛自我擴張的特性,因此靠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自律依法行政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真正強大有效的監督體系去制約行政主體的權力擴張和濫用。可見,強化行政權力監督,是依法行政的保證。為此,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繼續努力;首先要確立黨監督的核心地位,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行政,使行政行為置于黨的監督范圍下。其次要加大其他外部監督的力度。人大、政協、司法機關等監督都要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對各級各類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依法實施監督,在共同服務于黨的監督這個中心的基礎上形成監督合力。最好要發揮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現有監督網絡的應有作用,保障依法行政的公正透明切實可行。 結語 總之,“民告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國群眾百姓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這對于推進依法行政是十分有利,然而也說明了當前我國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仍然存在問題,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現象仍然存在。由此可看出,我國依法行政任重而道遠,我們必須革除一些與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適應的舊觀念,進一步提高行政隊伍素質,提高群眾法律意識,為解決我國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問題及困難創造良好條件,不斷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進程,實現執政為民的偉大目標。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