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mp id="omiek"></samp>
    • <ul id="omiek"></ul>
      <blockquote id="omiek"><tfoot id="omiek"></tfoot></blockquote>
    • 論文格式
      電氣工程 會計論文 金融論文 國際貿易 財務管理 人力資源 輕化工程 德語論文 工程管理 文化產業管理 信息計算科學 電氣自動化 歷史論文
      機械設計 電子通信 英語論文 物流論文 電子商務 法律論文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市場營銷 電視制片管理 材料科學工程 漢語言文學 免費獲取
      制藥工程 生物工程 包裝工程 模具設計 測控專業 工業工程 教育管理 行政管理 應用物理 電子信息工程 服裝設計工程 教育技術學 論文降重
      通信工程 電子機電 印刷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食品科學 藝術設計 新聞專業 信息管理 給水排水工程 化學工程工藝 推廣賺積分 付款方式
      • 首頁 |
      • 畢業論文 |
      • 論文格式 |
      • 個人簡歷 |
      • 工作總結 |
      • 入黨申請書 |
      • 求職信 |
      • 入團申請書 |
      • 工作計劃 |
      • 免費論文 |
      • 現成論文 |
      • 論文同學網 |
      搜索 高級搜索

      當前位置:論文格式網 -> 免費論文 -> 法律論文

      論義務教育權的法律救濟_答辯問題

      本論文在法律論文欄目,由論文格式網整理,轉載請注明來源www.donglienglish.cn,更多論文,請點論文格式范文查看 DPG2245  論義務教育權的法律救濟_答辯問題


      答辯問題
      問題1、何為義務教育權,其有哪些特征,義務教育權被侵害的主要表現形態及其原因有哪些
      答:一、義務教育權的定義
      要對義務教育權進行界定,首先必須明確義務教育權與教育權的關系。何謂教育權?學術界普遍認為,教育權是教育者的資格以一定的形式得到 社會承認并承擔起教育任務的結果,是教育者“為社會所認可的教育權利或權 力”。教育權被分為國家教育權、社會教育權和家庭教育權等類型。國家教育 權包括國家的施教權和對教育的統治權、管理權;社會教育權指各種社會力量 依法享有的教育舉辦權和對教育的監督權;家庭教育權則主要指父母對子女的 教育權利。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國,教育權這個概念主要是針對國家、社會、 學校和家庭等保證和提供教育機會的一方而使用的,不包括接受教育的一方在 教育方面所享有的權利。
      然而,在任何社會條件下,教育的權利或權力總是和那個社會的受教育權 利相適應的,教育權利或權力與教育機會或受教育權利的實現是相互依存的對 立統一體。如果說在傳統教育的階段,保證和提供教育機會的一方的權利或權 力較受重視,那么,世界各國教育步入現代化的時候,受教育的權利己經變得 普遍化了,這同時受到了立法者們的普遍關注。根據荷蘭憲法學者馬爾賽文 (Maarseveen,H.v.)和唐(Tang,G.v.d.)的一項比較研究,在世界各國的成文 憲法中,51.4%的憲法規定了受教育權利和實施義務教育;22.5%的憲法規定了 參加文化生活、享受文化成果的權利;23.9%的憲法規定了教育自由和學術自 由的權利。這還不包括諸如美、德等教育地方分權制國家在州憲法中所作的 有關教育的規定。由此可見,在現代社會中,教育不僅被看作社會經濟發展的手段,同時也是個人的一種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總之,“受教育權利的發展 歷程清楚表明,受教育已經從一種自然權利發展為法律權利;從一種不平等的 特權發展成為普遍的平權;從一種義務性規范發展成為以權利為本位的、權 利與義務統一的法律規范;從一種個人權利發展成為民族的、國家的乃至全 人類的共同權利。這種潮流中,使用教育權的概念時,僅僅指保證和提供教 育機會的一方的權利或權力是片面的,割裂了一個事物有機聯系的兩個方面。 要完整地理解教育權這個概念,應當涵蓋保證、提供教育機會的一方的權利或 權力和接受教育的一方在教育方面所享有的權利這兩個方面。為此,有必要對 教育權的概念作廣義和狹義兩種不同的理解。狹義的教育權指的就是上述傳統 意義上的教育權,也就是指保證和提供教育機會的一方的權利或權力,也即實 施教育權,廣義的教育權概念除了包含實施教育權以外,還應包含受教育者的 權利,也即受教育權。受教育權又包括受義務教育權和受非義務教育權。
      本文所使用的義務教育權這個概念,是在上述分類中的一個較為狹小的層 面來使用的,基本上僅僅指代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一方所享有的受教育權 利。它屬于廣義的教育權內容中的一部分,更準確地說,它屬于廣義的教育權 概念中的受教育者的權利的一種。本文在這一層面研究義務教育權,是基于如 下幾方面的理由或考慮:首先是基于上述對教育權涵義的完整理解;其次是基 于義務教育的特征,與義務教育發生密切聯系的各方當中,接受義務教育的兒 童、少年盡管也要承擔某些義務,但是兒童、少年由于年齡的原因履行義務的 能力還很有限,義務對于他們而言尚不具有較大意義,同時,“近年來在學生 權益方面呈現這樣一個趨勢,隨著社會生產和觀念的發展,更多的學生義務轉 變為學生權利”,這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而言尤其如此。同時,他們的權利 享有往往容易受到侵害,而自身又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總之,義務教育階段 的學生作為權利享有者的色彩較義務承擔者的色彩要濃一些,而其他與義務教 育有密切聯系的各方在義務教育過程中雖然也享有權利或權力,但是這些權利 或權力的相對義務方基本上不是兒童、少年這些接受教育者,而是在國家、家庭和社會幾方之間形成權利或權力與義務的對應關系,因此,用義務教育權指 代兒童、少年這些接受教育者在義務教育中的權利是符合實際情況的;最后, 當然也是為了行文方便而作如此安排。
      從義務教育的發展過程來看,在早期的義務教育階段,由于受到經濟發展 水平等的限制,對一般的家庭而言,義務教育還是一個不小的負擔,加上教育 對個人發展的重要性遠不及現代社會,義務教育初始實施,普通民眾的觀念還 跟不上來,所以義務教育的強制色彩十分濃厚,這時強調義務教育過程中的義 務是很有必要的。而進入現代社會以來,義務教育成了社會個體獲得成功的最 基本的條件,而且義務教育的觀念獲得了社會的普遍認同,義務教育因而變成 了社會個體在特定年齡階段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看,用義務教育權來指稱處 于特定年齡階段的公民在義務教育過程中依法所享有的權利也是恰當的。
      應當指出,義務教育權的被確認有一個逐步演變的歷史過程。早期義務教 育是以國家的教育權為中心,而強迫國民接受的。家長和監護人送兒童入學, 僅僅是一種義務,把受教育與當兵、納稅一起并列為“國民三大義務”。1后來 才逐步提出受教育權問題,包括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的權利。尤其是當義務教 育與免費教育直接相連的時候,義務教育的權利內涵就更鮮明了。
      總之,在本文中,義務教育權是指處于特定年齡階段的公民在義務教育過 程中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的集合。
      二、義務教育權的基本特征
      (―)權利義務的同一性
      在教育法上,權利和義務總是連接在一起的,具有一致性。獲得義務教 育是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權利,接受義務教育也是他們的法定義務。如果僅僅 強調義務教育的權利的一面,而不強調其義務的一面,義務教育權受到他人的 侵害固然可以獲得保護和救濟,但在權利主體本人怠于行使其權利的情況下, 義務教育就無從維護了,所以要強調義務教育權中權利和義務的雙重性質。他人侵害義務教育權是違法的,享有義務教育權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履行自己應當 承擔的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同樣是違法的。另一方面,適齡兒童少年在接受義 務教育過程中還要承擔一些具體義務。我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籠統規定了 學生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如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 善誠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遵守所在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等等。這些義務當然也適應于義務教育階段 的學生。學生履行了自己應盡的義務,不僅為自己享受權利及自身的發展提供 了保證,也為其他學生享受其權利提供了保證,反之亦然。所以,在一定程度 上說,履行義務是享受義務教育權的必要條件。
      (二)普適性
      義務教育法第五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 別、民族、種族,應當入校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這是義務教育權的普遍 性特點的法律體現。在非義務教育階段,性別差異、經濟狀況的差異、殘疾等 特殊身體狀況等有可能造成在受教育的權利上的不一致,這在實踐中也是客觀 存在的,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并沒有對此予以強行干預。但是,在義務教育權 的享有上,性別差異、經濟狀況的差異、身體的缺陷等都不被允許成為其普遍 性實現的障礙。目前在我國,歧視女性的陳腐思想觀念根深蒂固,歧視女性的現象十分普 遍。在受教育的權利方面,女童受歧視的現象還十分嚴重。根據這種現實情況, 義務教育法規定男女兒童具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這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義務教育權的普遍性還體現在為特殊兒童提供特殊義務教育方面。 特殊兒童、少年不僅包括弱智、盲聾啞等身體有殘疾的兒童、少年,還包括一 部分行為不良的兒童和少年。這些特殊兒童、少年盡管在身體條件、品行上存 在一些缺陷,但他們在義務教育權的享有上不應受到歧視。因此,除了對能夠 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與正常兒童少年平等對待外,國家和社會 還應舉辦盲校、聾啞學校、弱智兒童學校和工讀學校等特殊義務教育學校,以 便特殊兒童少年也能按時接受規定的義務教育。
      (三)強制性•義務教育
      又稱強迫教育,它意味著相對于適齡兒童而言接受初等教育不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也是他們應盡的義務。義務教育所具有 的權利性與義務性的統一,使得它不象非義務教育那樣具有任意性,即權利主 體沒有不接受教育的作為或接受教育的不作為的行為選擇和行為自由,無論公 民對實現權利和履行義務的主觀愿望如何,公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既不可放 棄,也不可轉讓。否則,國家可以進行強制性干預。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國家強 制力的保障作用,是義務教育關系實現的基礎。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之規 定,“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對他的父母或 其監護人批評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被監護人入學。”義務教育 不僅對兒章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而言具有強制意義,而且這種強制性對于兒 葷、少年本人而言,也具有重要作用。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少年尚未成年, 其心理、生理發育尚未成熟,對事物的評判能力還不強,有時并不一定能預見 到接受義務教育對其前途的重要意義。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聽憑他們一時的 沖動休學或罷學。可以說,義務教育權包含的強制性特征恰恰體現了對未成年 人權益的實際保護。義務教育之外的其他各種教育,則不具有強制性,由公民 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并通過依法享有的平等競爭的機會,實現其受教育的權利 并履行相應的義務。義務教育權的強制性還體現在政府和學校等主體在義務教育上所承擔的 義務方面。對政府而言,它在義務教育中承擔的義務主要是:為義務教育的實 施提供必要的經費,滿足義務教育在設施、師資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有關義務 教育的法律法規及規劃,保證義務教育的健康發展;負責義務教育的管理、維 護日常的義務教育秩序等等。對學校而言,它在義務教育中承擔的主要職責有: 平等地無歧視地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進行教育,不得拒絕符合法定條件的適齡 兒章少年入校;也不得隨意幵除學生;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 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和課外活動,要有利 于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除收取必要的費用外,不得對義 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亂收費等等。這些義務都是政府和學校必須履行的,否則就 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也體現了義務教育權的強制性特征。義務教育權的強制性特征與權利義務的同一性特征有密切的聯系,但又不 完全一致,前者主要強調對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有自主意愿的限制, 而后者則是強調義務教育權實現過程中受教育者的行為模式的雙重性。
      其原因探析,凡是權利,都有可能被侵害,義務教育權也是如此。義務教育權被侵害的 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因為特定義務主體沒有按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 所致,有的則是因為不特定義務方以不當作為的方式侵害義務教育權所致。義 務教育權被侵害的表現形態也是各不相同,既有可能是具體的內容遭到侵害, 也有可能是宏觀的基本的內容遭到侵害。討論義務教育權的法律救濟,首先必 須對義務教育權被侵害的情形進行具體分析。同時,也有必要指出,義務教育 權被侵害的表現形態是紛繁復雜的,不可能一一進行探討,這里僅僅舉其要者、 較有普遍意義者作出論述。
      一、侵害就學平等權
      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能入校接受義務教育,這就表明該名兒童、 少年的就學平等權受到了侵害。在我國現階段這是最為典型的侵害義務教育權 的表現形態。現狀表明,就學平等權受侵害跟家庭和學校關系最大。
      就學平等權受侵害首先跟家庭有關。在農村地區,尤其是欠發達的農村地 區,適齡兒章、少年輟學在多數情況下是受到了家庭的影響。一份針對川北農 村女葷輟學情況的調查統計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造成川北農村中小學女童未入 學和輟學的因素很多,其中占首位的是家庭因素。這當中首先是經濟方面的原 因,不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收入低,無力支付學費,使一些女童無法入學或 中途輟學。此外,也有觀念方面的原因,有的家長認為:“不讀書照樣生活一 輩子,何必花那么多錢去讀書。
      就學平等權的被侵害跟學校的關系也十分密切。學校的亂收費是造成適齡兒童少年輟學的最主要的原因。有的學校違反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費的法律規 定,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的收費過高,造成讀書費用居高不下,家庭承受不 了,于是造成新的綴學現象。一項調查顯示,在湖南省華容縣南山鄉2000年 新轅學的56名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兒童少年當中,因為學費太高家庭承擔不 了而輟學的為50名,占總數的90%左右。高收費的現象不僅侵害了義務教育 權中的就學平等權,而且還侵害了義務教育權中的免費權。
      二、侵害教育條件平等權
      如前所述,義務教育權的平等性,不僅要求人人有學上,而且要求在受教 育年限、學校類型和課程內容方面應體現機會均等,不受歧視。在現階段的我 國,教育條件平等還是一個美麗的夢想。城鄉之間、不同地區之間存在差別, 不同學校之間甚至同一學校之間也存在巨大的差別。
      首先,農村的辦學條件與城市相比,差距非常明顯。現在全國中小學將近 2%的危房,大部分集中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幾年前“中國希望工程” 百縣考察對113個貧困縣的調研報告顯示,在這些地區半數以上的學校有危房, 10%左右的學校校舍全部是危房。1993年農村中小學危房占4%,少數貧困農 村達10%左右。據統計,1991年全國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配齊的學校的比例, 城市中、小學分別為42.29%和24.52%,而農村中小學則分別只有17.62%和 8.46%。同年,城市中小學生平均每生擁有圖書分別為20.9冊和7.6冊,而農 村分別只有3.6冊和1.9冊。氣午多貧困地區農村小學教學儀器、圖書資料、體 育器材幾乎是一片空白。
         其次,經濟欠發達地區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教育條件的差距同樣很顯著。 據1992年統計,上海市的中學理科教學儀器配備達標率己達91%,北京、天 津分別為52%和65.2%,但廣西、海南、西藏、青海等4個省區達標率不到 10%。上海市的小學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率已達62.4%,但有1 2個省區小學達標率不到5%,其中廣西、海南、西藏、寧夏、新疆等5省區不到1 %。另外,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義務教育在師資力量方面也有較大差距。從數 量上看,城鄉中小學師生比差異明顯。1993年城市小學、初中的師生比分別為 1 : 19.83和1 : 13.04,農村則分別為1 : 23.13和1 : 16.56。從質量上看,一些 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如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區的小學和初中有一部分教師分 別具有大專和本科學歷,而中西部地區有6個省區初中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低 于50%。1996年全國有民辦教師近154萬,他們絕大多數集中在經濟欠發達 地區的農村。2近幾年,國家采取了一些有力的政策,使民辦教師的人數在大 幅下降,但代之而起的是“代課教師”的大量出現。“代課教師”們普遍沒有 受過職業訓練,水平參差不齊,使師資質量難以保證。城鄉之間在師資分布上 的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有擴大的趨勢。就連武漢市這樣經濟相對發達的地 區,城鄉的師資狀況也是冷熱不均。目前城區一個僅有四五百名學生的中小學, 教師超編20多人己不罕見,部分重點學校更是薈萃了眾多的一流教師。但在 洪山區,左嶺鎮教師缺編達130人,花山鎮教師缺編達110人。同時,落后 地區教師的科類比例也不太合理,例如,外語師資的匱乏就是一個相當普遍的 現象。
      此外,在同一管轄及財政負擔區內的實施義務教育的不同學校之間或者同 一學校的不同班級之間也存在教育條件的不平等。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在辦 學條件、師資力量等方面的差別,重點班級與非重點班級在師資配備上的差別 都是非常顯著的。






      問題2、改如何從法律的角度救濟義務教育權
      一、義務教育權的訴訟救濟的現狀分析
      目前,全國各地已經出現了不少救濟義務教育權的所謂“教育官司”,這 些“教育官司”當中比較典型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政府狀告輟學生監護人。如1996年,浙江省紹興縣王壇鎮政府 依照《義務教育法》向紹興縣人民法院起訴該鎮雙嶺村村民蔣忠根無故使其子 蔣明東輟學,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對蔣忠根處以1000元的罰款,并責令其 子立即返校上學、
      第二種是學校狀告輟學生監護人。如1997年2月,福建省廈門市同文中 學向市思明區法院起訴該校初三女生羅某的父母未履行其制止羅某輟學的義 務,但思明區法院未予立案,最后以調解而告終^又如1997年5月,四川省 瀘縣得勝鎮初級中學依照《義務教育法》等向瀘縣人民法院起訴該校不依法入學的5名輟學生的家長,縣法院民事庭受理此案并公開審理,對輟學生的家長 各處以300元的罰款;®再如1997年9月,四川省蒲江縣大興鄉中學依法向蒲 江縣大塘法院起訴該校6名輟學生的家長,法院受理此案并公幵審理。@
      第三種是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已生效的行政處罰的。例如1993年,浙 江省嵊泗縣黃龍鄉、小洋鄉政府對22戶拒不送適齡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 家長分別處以900元至1200元不等的罰款,家長對鄉政府的處罰決定置之不 理,既不送子女入學,又不到鄉政府解釋原因,兩鄉政府在處罰發生法律效力 后,申請縣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強制執行。®
      從以上案例和目前各地的相關實踐來看,對義務教育權的訴訟救濟主要集 中在由于監護人的原因造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輟學的侵害義務教育權的類 型,而針對侵害義務教育權的另一主要責任主體——學校提起的訴訟還不多 見。而且實踐中也還存在一些不明朗之處。主要的問題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 如何確定此類訴訟的性質,二是如何確定享有起訴權的主體的范圍,三是法院 判決如何執行的問題。
      義務教育權訴訟的性質
      之所以要明確義務教育權訴訟的性質,是 因為這個問題與確定起訴權享有者的范圍密切相關。目前出現的針對監護人的 這類訴訟大多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提起,法院內部也大多由民事審判庭負責審 理。而從法院審判庭的分工來看,針對學校侵害義務教育權的行為提起的訴訟 也只能放在民事審判庭審理。雖然這是在現有的三種訴訟類型中的最佳選擇,但是這當中好象還隱含著一種判斷,即把義務教育權看作是一種民事權利。 而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提起民事訴訟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其首要者就是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只 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民事權害關系的人,無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此,則無論基層行政機關、 社會團體,還是學校似乎都不具備提起上述訴訟的資格。這其中似乎存在一些 法理上的阻礙。因此,不能簡單地把義務教育權歸屬于民事權利的范圍,也不 能簡單地把上述訴訟當作民事訴訟來處理。應當把義務教育權看作是一種帶有 公益屬性的社會權利,因為國家強制實行義務教育,一方面是為了促進社會個 體的發展,同時又是為了促進整體國民素質的提高,是“個體性與社會性相統 一的反映”。1以義務教育權的社會性為基礎引入公益訴訟的機制,就可以解決 上述阻礙,公益訴訟起源于羅馬法,是相對私益訴訟而言的。私益訴訟是為保護個體 權利的訴訟;公益訴訟則是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訴訟。公益訴訟是指任何組 織和個人都可以根據法律的授權,對違反法律,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的行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的活動。比較私益訴訟, 公益訴訟有以下兩個主要特征:第一,公益訴訟的直接目的是為主持社會正義, 實現社會正義公平,以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第二,公益訴訟的起訴 人可以是與本案無直接利害關系的人,是因為義務教育權訴訟案件的特殊性,湖南、上海、吉林一些省市的地 市司法機關相繼成立了教育法庭,設立了教育合議庭,使教育案件的審理有了 專門的審判機構。
      義務教育權訴訟中起訴權享有者的范圍
      雖然把義務教育權訴訟作為一種公益訴訟來處理,意味著在義務教育權訴訟中享有起訴權的主體不再局 限于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主體,但是其范圍也不能無限擴大,而且有權對監護人提起義務教育權訴訟的主體和有權對學校提起義務教育權訴訟的主體 的范圍也不完全一致。
      各級人民政府
      具體指:城市中的市、市轄人民政府,農村的鄉級 人民政府。有的地方法規如《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辦法》 第3 8條還明確規定:街道辦事處或村(居)民委員會也可作為訴訟主體。
      由政府指定的機構
      政府能指定哪些機構作為有權提起義務教育權訴 訟的主體呢?《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40條沒作明確的規定。依筆者理解, 政府可指定的機構有:政府里的教育辦公室,或政府里的法規處,未成年人權 益保護委員會等。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里的有關處室,如:教育廳局 的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法規處等。
      (四)、經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或授權的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
      (五)、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
      未經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或授權的實 施義務教育的學校能否成為訴訟主體,爭議較大。一種觀點認為學校可作為訴 訟主體,如前述的四川省瀘縣人民法院與四川省蒲江縣大塘法院同意受理由學 校起訴的案件,說明他們持的就是這種觀點。另一種觀點認為學校不能作為訴 訟主體,如前述的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法院未受理由學校起訴的案件,說明他 們持的就是第二種觀點。筆者認為,對于由學校到法院告監護人的案件,法院 應當受理。因為學校在義務教育的實施過程中擔負著特殊的責任,對于學生是 否輟學學校也最容易知曉,賦予學校提起針對監護人的義務教育權訴訟的權利 能更有效的保證適齡兒童少年的義務教育權不受監護人的侵害。
      有權對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提起義務教育權訴訟的主體主要有:義務教育權被侵害的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義務教育權被侵害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監護人及其他近親屬。
      四、法院的判決及其執行
      對于學校侵害義務教育權中的就學平等權、教育條件平等權和免費權的,法院可以在判決中責令侵權學校停止侵權并糾正其不當行為,同時為了對侵權 學校以及其它學校造成一定的威懾,減少相同侵權行為再次發生的幾率,法院 可以對侵權學校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對于監護人,法院判決的中心內容應當是責令監護人履行其責任,送被監 護人就學。為了保證此項內容的實現,法院也可以對監護人處以罰款等懲罰。 對監護人處以罰款的目的與對學校處以罰款的目的不同。如上所言,對學校處 以罰款的目的是避免相同的侵權行為的再次發生。而對監護人處以罰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促使監護人盡快地履行其義務。對監護人處以罰款的目的的特殊性決定了法院在適用罰款措施時不能簡單從事,而應該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對于家庭確實困難的,就不能適用罰款處罰,而應該通過由學校減免學雜費等方 式來維護適齡兒葷少年的義務教育權。此外,對于罰款處罰,法院也要靈活運 用。對于較富裕的家庭,罰款數額可以定高一些,而對于較貧困的家庭則應判 處較低數額的罰款。同時,確定罰款數額時也要考慮侵權行為的嚴重程度。還 可以采取這樣的辦法:在判決中規定一定數額的罰款,同時規定一定時間的等 待期,在這期間如果監護人把被監護人送去上學,就不執行或減輕執行罰款處 罰,否則就按判決實際執行。"這樣有利于督促監護人履行其義務。
      五、義務教育權的行政救濟
      當義務教育權受到學校和監護人的侵害的時候,行政救濟也是重要的救濟 方式。比較而言,行政途徑比訴訟途徑更能及時地發揮救濟作用。義務教存權受到侵害時的責任主體不同,行政救濟所應采取的具體方式也 應該有所不同。
      總之,為了及時地對義務教育權進行救濟,當前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義 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與此相配套的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規, 主要是要將目前《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規定的侵害義務教育權的 法律責任進一步明確化,提高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可操作性。







      相關論文
      上一篇:試論合伙的特征及其法律地位 下一篇:民間借貸法律風險的規范_答辯問題
      Tags:義務 教育權 法律 救濟 答辯 問題 【收藏】 【返回頂部】
      人力資源論文
      金融論文
      會計論文
      財務論文
      法律論文
      物流論文
      工商管理論文
      其他論文
      保險學免費論文
      財政學免費論文
      工程管理免費論文
      經濟學免費論文
      市場營銷免費論文
      投資學免費論文
      信息管理免費論文
      行政管理免費論文
      財務會計論文格式
      數學教育論文格式
      數學與應用數學論文
      物流論文格式范文
      財務管理論文格式
      營銷論文格式范文
      人力資源論文格式
      電子商務畢業論文
      法律專業畢業論文
      工商管理畢業論文
      漢語言文學論文
      計算機畢業論文
      教育管理畢業論文
      現代教育技術論文
      小學教育畢業論文
      心理學畢業論文
      學前教育畢業論文
      中文系文學論文
      最新文章
      熱門文章
      計算機論文
      推薦文章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

      Copyright@ 2010-2018 LWGSW.com 論文格式網 版權所有

      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您可能还对以下资源感兴趣:

      论文格式网: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 <ul id="2s20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