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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銀行網上銀行業務 [摘 要] 網絡新經濟正在席卷全球,作為國民經濟核心部門的銀行業在這股浪潮的沖擊下,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互聯網和銀行業的結合成就了現在的網上銀行。網上銀行的出現與發展是時代的需要,它必將促使銀行業轉型,使網上銀行業務不斷得到更新和改善,并對未來社會產生深遠影響。這一新銀行業務的出現和發展必有其原因。本文的出發點就是從網上銀行業存在的原因入手,分析網上銀行的現狀和問題,本文分別從發展和風險管理等方面探討網上銀行的發展思路。
[關鍵詞] 網上銀行 風險管理 業務發展 網上銀行就是“網絡+銀行業務經營管理” 回顧國內的網上銀行發展歷史,1997年招商銀行的“一卡通”開通了網上業務,從此拉開了國內網上銀行的序幕,2000年中國銀行上網開展業務,2001年工商銀行大刀闊斧開拓網上市場,2002年交通銀行和建設銀行分別推出自己的網站。自此國內四大商業銀行全部被“一網打盡”。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我國目前已經有20多家銀行的200多個分支機構擁有網址和主頁,其中開展實質性網上銀行業務的分支機構達50余家,客戶數量達40萬,遠遠超過了電話銀行和手機銀行。 一、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網上業務中存在的風險問題 對我國商業銀行來說,網上銀行業務還是一種新鮮事物,如何看待將決定我國經濟發展的走向,就如同一把雙刃劍,處理的好就會像脫胎換骨一樣得到重生,處理不好反而會割傷自己,所以對待網上銀行這個敏感問題有待我國商業銀行去摸索和總結。 1、我國商業銀行安全性。 網上銀行是新生事物,我國的各家銀行可以說是倉促應戰,相應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都沒有及時到位。目前,我國涉及計算機和網絡領域的立法工作還相對滯后,有關金融法規更少。《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均未涉及網上銀行業務,僅有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這一部門規章,致使銀行在可能發生的與客戶的糾紛中處于無法律依據的尷尬位置。電子合同形式是否合法,電子記錄可否作為證據等均無明確規定。 2、我國銀行電子化基礎薄弱,網絡環境存在技術風險。 按照《網上銀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金融機構要開辦網上銀行業務,必須由經過人民銀行認可的獨立的、權威的、有能力的機構進行安全檢測評估。但由于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發展在前,《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在后,金融機構開展網上銀行業務大部分沒有經過安全檢測評估,安全狀況堪憂。 3、我國還沒有就網上銀行業務制定可行的技術規范和實施標準。 對于身份認證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數據加密強度、商用密碼產品、通訊安全控制措施等網上銀行業務的核心技術,傳輸數據包括格式、用戶接口(如IC卡)標準等關系行際互聯的技術參數,都沒有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各家銀行各自保密,互相制約。更有甚者,某一商業銀行系統內部也不統一,其各省級分行自行開發運行網上銀行業務,自己建立身份認證中心。這種狀況后患無窮。商業銀行自建認證中心,自己為客戶頒發數字證書,自己驗證客戶身份的做法,缺乏獨立性和客觀性,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商業銀行將處于被動局面。 4、行業的經營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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