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中計算機犯罪問題初探 20世紀90年代以來,基于internet的電子商務(以下簡稱電子商務)迅速發展起來,這種新經濟模式一開始就預示出巨大的商業利潤,促使世界各國紛紛全力發展本國的電子商務,我國也十分重視電子商務建設,但是,電子商務發展畢竟發展時間很短,在技術、管理、法律規范等方面遠沒有成熟,存在很多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因素,電子商務是以“數據信息”形式產生、發送、接受或存儲信息所進行的商業活動。將傳統的商業交易活動轉移INTERNET運行平臺上后,超越時空低成本、快節奏的優勢使其成為各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代表著未來商務的發展方向。電子商務給各國經濟增長方式帶來巨大變革的同時,對傳統社會關系下的大量民商事立法調整提出了挑戰,并對長期以來雷打不動的刑事法立法陣地也一再發難。其中包括電子商務領域計算機犯罪。 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立法及策略 電子商務的運作 網絡犯罪的對策 電子商務和電子商務犯罪 所謂電子商務,國內外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定義。廣義的電子商務,或稱商業電子化,是指電信工具(包括電報、電話、傳真以及互聯網絡等)在商務活動中的應用;狹義的電子商務是指在信息社會中,掌握信息技術和商業事務活動,不僅包括進行買賣而直接帶來利潤的事務,而且包括產生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提供銷售支持和客戶服務、促進業務伙伴之間通信支持、利潤產生的事務,如售后服務等。廣義的定義給出了電子商務的基本范疇,狹義的定義更加符合電子商務的現代特征,更具有現實意義。 電子商務交易必然涉及支付,數字化貨幣在網上流通支持著在線交易,這就是電子支付的正常功用。數字化貨幣必須與銀行結算系統相結合并明確銀行的權責及其與客戶的法律關系。這樣看來,相關現行法的不足是既存的,比如調整資金劃撥關系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對資金劃撥失敗的法律歸責、自動取款的舉證及損失賠償等都還未及規范;與此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操作標準,外加權威電子商務認證機構也亟待立法補缺以有序電子商務交易。同時,自1997年各大銀行相繼轉型為“網上銀行”并加速網上支付在線服務以來仍頻繁受困于舊制之束。業內人士認識到,“目前,我國現行的銀行立法框架仍主要基于傳統業務,對網絡銀行和網上交易缺乏相應的法規,這種狀況需要通過進一步的研究加以解決”。這種共識具有緊迫感。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這種無序很可能成為洗錢的溫床,因為技術發展已經讓電子貨幣繞過銀行操作員而自由轉移并完成洗錢。尤其當大額電子貨幣能夠跨國轉移時,洗錢者只需通過INTERNET就可把資金安全轉移到洗錢犯罪和金融管制漏洞多的國家。 電子商務發展的核心和關鍵問題是交易的安全性,為保障電子商務的安全運營,人們提出安全控制要求,有信息保密性、交易者身份的確定性、不可否認性、不可修改性等,并提出安全電子交易協議(set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等技術規范, 構筑電子交易的安全體系。但是,電子商務的安全運營不僅涉及技術問題,同時也涉及管理問題和法律問題,如電子商務交易管理規則、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管理規則以及涉及電子商務的刑法、民法、行政法律規范等等。我國成功交易的第一筆internet上電子商務是在1998年3月6日,電子商務系統內機構的組合協調工作遠沒有完成,電子商務體系建設剛剛起步,其正常運行有待規范化,電子商務交易的管理標準還沒有系統制定,電子商務法制建設尚處于摸索階段,這表明我國電子商務建設正處于規范化過程中。但是,由于電子商務領域急劇集中了巨額社會財富,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日益強大,而電子商務的安全建設才蹣跚學步,這一狀況必然對各類犯罪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我國起步中的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犯罪的嚴峻挑戰。 二、電子商務立法及策略互聯網的廣泛應用豐富了我們的社會,成為可以創造財富的生產力,因而也就出現了所謂的網絡經濟。但是,任何事物均具有兩面性。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犯罪分子會借助高智能、無現場、低風險及難防控等特性采取一切手段實施各種網絡犯罪,而經濟犯罪是主流,因為趨利是導致經濟犯罪的主要根源。目前網絡犯罪現象的滋生和蔓延,已經嚴重地制約了電子商務的應用及發展,直接影響著我國網絡經濟的建設步伐。為此,要實施刑事政策立法策略和宣傳教育策略等,懲治各種網絡犯罪分子,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震撼犯罪分子的各種犯罪欲望,避免過失網絡犯罪,凈化和完善互聯網環境,推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1、 政策立法策略 首先,充分運用網絡犯罪刑事政策懲治犯罪。網絡犯罪刑事政策是指刑事政策主體基于預防網絡犯罪、控制網絡犯罪以保障自由、維持秩序、實現正義的目的而制定、實施的準則、策略、方針、計劃以及具體措施的總稱。我國網絡犯罪刑事政策淵源主要包括黨和政府的文件、司法機關的政策性文件、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報告和正式講話等。如1997年12月8日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公安部發布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頒布的《網絡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2000年3月3日江澤民總書記在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全國政協九屆三次會議關于《加快發展我國的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講話中指出:我們的基本方針是“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為我所用”,江澤民總書記的講話對2001年網絡政策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其次,加快網絡刑事犯罪的刑事政策法律化步伐。刑事政策法律化是指國家通過法定的立法程序將刑事政策轉化為法律。由于網絡犯罪是高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物,而高科技具有發展快、更新快、技術新等特點,而法律具有相對比較穩定的特點,必然表現網絡犯罪立法的相對滯后性。因此,現階段是通過加大刑事政策和執行的力度,作為立法的補充,利用刑事政策制定快,規制具有靈活性等優點刑事政策彌補立法滯后的不足。但是,從發展角度來看,更要重視政策法律化過程及效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轉化步伐,實現有法可依、違法必罰、以法懲治的效果。轉化時還要清楚轉化的條件,一般要求是具備如下四條之一:⑴成熟的刑事政策;⑵穩定的刑事政策;⑶預防犯罪、控制犯罪以及保障人權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政策;⑷規范性的刑事政策可直接轉化,而指導性刑事政策要間接轉化。 2、通過完善《刑法》的不適用內容懲治網絡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簡稱《刑法》是懲治犯罪分子的根本大法。但是,由于我國立法過程的長期性和復雜性,以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導致現行《刑法》在運用過程中的不適應性,出現了打擊網絡犯罪的薄弱現象。因而,完善《刑法》解決不適應性就顯得十分重要。例如,擴大《刑法》285條和286條對計算機犯罪的涵蓋面,凡以故意為目的的非法進入計算機系統或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構成犯罪,從而讓犯罪者望而卻步或受阻以遏制繼續犯罪;并且,增加網絡犯罪方面的罪名。因為現行的《刑法》對以計算機為載體的網絡犯罪,無論是犯罪的表述還是罪名的定義都存在許多不適用之處,如此,既不能準確打擊犯罪,又無法體現《刑法》的法定主義,與實現懲罰、預防犯罪目標相距甚遠。可增加網絡金融罪、網絡詐騙罪、網絡恐怖罪、網絡傳授犯罪方法罪等罪名。
三、電子商務的運作 目前電子商務運作方式有多種,在其運作過程中,一般都涉及到五個直接關系主體:客戶、商戶、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結算機構和通信機構。通信機構提供internet數據通信服務,傳輸其他四個主體之間的業務信息數據,甚至數據商品。客戶在能夠進行電子商務消費前,必須向結算機構申請用于網絡支付的帳戶,客戶通過internet瀏覽商戶網站,確定要購買的商品服務后填寫電子定購表格,并署上客戶的帳戶信息,所有這些數據經加密后傳輸給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certification authority,ca, 以下簡稱認證機構)是為交易方驗證的機構,認定電子商務活動中交易方的身份、資信,維護交易活動的安全,保障電子商務交易活動順利進行。電子商務商戶為進行網上經營,不僅要具備進行電子商務的基本計算機信息處理設備設施,而且還必須在結算機構,一般是銀行,有特種商業帳戶,在認證機構取得從事電子商務的“身份證”。認證機構把客戶傳輸來的信息分為兩類,一類是客戶帳戶和認購的商品服務價格信息,另一類是商戶身份證信息。前者被傳輸到結算機構, 結算機構確認客戶帳戶資金余額可以進行交易后返回肯定的信息,后者經認證機構判斷后確定商戶是否登記的合法電子商務商戶,以及接受資金的帳戶是否登記的特種商業帳戶,如果判斷肯定,則交易可以進行,如果以上有任何項目未獲通過,則向客戶和商戶返回交易被拒絕的信息。交易被授權后,商戶向認證機構提供電子發票,在商品、服務被交付給客戶后,客戶和商戶向認證機構發送已經簽收的數字簽名,結算機構收到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發送來的可以過戶資金的信息后,將客戶帳戶中交易的資金劃撥到商戶帳戶上,從而完成整個商品或者服務的交易過程。 四、針對網絡犯罪的對策 1、加強內容管制、建立良好的網絡文化。 2、加快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 3、加強計算機網絡的行政管理和機構內部管理 4、建立專門的網絡執法機構 5、通過國際組織的協作打擊網絡犯罪
五、電子商務犯罪深思 電子商務不斷引生的犯罪問題還帶來了傳統刑事立法的深層反思。我國刑法基本上采用屬地主義管轄原則。現行刑法規范規定,只要是發生在我國境內針對計算機系統和信息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都有管轄權。但要援引刑法第285條、第286條、287條來套用電子商務中所涉及犯罪行為并追究侵犯國外網站的我國公民或在我國的外國人之責任,仍有存疑立法問題。我國刑法第13條明確規定刑法所保護的是我國的社會關系,而電子商務過程中的詐騙、盜取、偽造、黑客侵入以及洗錢都是來自四方跨越時空國界,針對一主權國同時蔓及他國的社會關系。如果僅僅侵犯外國的社會關系,我國刑法很難定之以罪,并且在國際上尚無此類國際公約之際,如何有力制裁的確仍是一個值得各國在立法救濟上共同探索的問題。 參考文獻:柯新生,《網絡支付與結算》,電子工業出版社《電子商務法規》,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胡鴻商等,《網絡法概述》《信息安全與技術》,中國信息安全測試認證中心 高虹,《網絡管理技術教程》馬強、李燕軍,《網絡安全之GAP技術研究》馮文輝等, 《電子商務案例分析》,重慶大學出版社黨齊民、李曉聰,《電子商務與信息處理》技術人民出版社林楓,《電子商務安全理論與實務》,北京航天航空大學出版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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