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是個新型事物,他的發展有風險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給社會帶來的財富也是顯而易見的,如何在交易中規避這些風險,讓財富最大化是我們首要考慮的問題,只有解決了風險問題,電子商務才有長足的發展,電子商務有信用風險,運行環境風險和法律風險,本文從這幾個風險出發,結合實際如何避免這些風險. 一、模式同質化風險
由于我國的電子商務模式是脫胎于美國的模式,因此在電子商務發展初期,BtoB、BtoC、CtoC三種定式模式在國外布道者的傳播下迅速推廣開來。國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把這些東西學來,當做“圣經”一樣去復制和炒作。應該承認這些電子商務模式對推動我國初期電子商務的發展,固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深化,這種同質化、大家都千篇一律的模式顯然不能適應消費者需求個性化、多元化的需要,因而企業在實施電子商務時要力求體現個性化,避免踏進同質化的誤區,無法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
二、超前的風險
電子商務固然能夠起到跨時空交易、降低成本等作用,但是電子商務并不是萬能和普遍適用的,有些企業看到別的企業都在進行轟轟烈烈的電子商務革命,仿佛自己不電子商務一下不夠時髦,于是也附和著進行電子商務改造,結果由于企業管理水平跟不上,供應鏈企業不配合,導致花費巨大的電子商務系統成為一種擺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某企業主要從事石油制品的生產,決定建立自己的BtoB電子商務網站,在網上對銷售體系進行整合,他們認為通過這樣的跨越式發展策略可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結果因為他們的合作伙伴不愿意通過此方式進行采購,并繼續采用以前的采購方式,致使該項目在產生效益之前就面臨淘汰威脅。
三、滯后的風險
與超前風險相反的是,有些企業本該實施電子商務卻習慣于傳統的思維方式,沒有進行電子商務變革,這樣的結果同樣是阻礙了企業的發展。如某高科技企業其客戶主要是各大企事業單位,由于該企業歷史短暫,沒有形成自己應有的管理體制,所有生產和銷售處于一種自發狀態,企業領導意識到必須加強企業管理水平,并推行了各種新管理措施,但收效甚微。對于這樣的企業要盡快建立自己的ERP和CRM系統,通過電子商務系統來變革企業內部傳統的管理,藉此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四、技術風險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是網絡應用程度不廣,網絡結構復雜,不同行業不能實現互通互聯,應用落后于技術發展,傳統企業難以適應新經濟發展要求。我們應本著市場牽引、應用主導、網絡共建、資源共享、技術創新和競爭開放的方針,盡快建立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開發關鍵的技術和產品,形成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商務的運營機制。最關鍵一點,是通過政府、企業等各界的通力合作,借鑒國外先進科技成果和管理經驗,盡快建立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綜合服務電子商務平臺。此外,目前有關電子商務安全的技術還沒有完全解決,包括交易安全、認證安全和數據加密等,由此技術風險容易導致安全風險。
五、信譽風險
中國BtoC電子商務的最大網站my8848的轟然倒閉使人們對電子商務的信譽降至極點,以致整個電子商務行業都不可避免地遭遇一場信譽危機。因此,現在電子商務企業要最大限度地克服信譽風險,落實到企業的行動中去,就是要“勿因善小而不為,勿因惡小而為之”,對于企業的每個訂單,每個客戶都不能馬虎,細微之處見真情。特別要重視搞好消費者關注的售后服務、付款方式,不能交易一完成,服務就終結,甚至翻臉不認人。短視帶來的是電子商務的短命。my8848欺騙消費者的最終結果是自己和倒閉。
六、人才風險
電子商務需要大量計算機人才和網絡經濟人才,現在連電子商務的倡導者美國都感到這方面人才的缺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就更加匱乏了,并且有人才向提供高薪就業機會的國家外流的傾向,如今隨著WTO的加入,電子商務人才外流的傾向會更加明顯且流失也更加容易。特別是隨著國外IT企業的大量進入,一場爭奪電子商務人才的中外爭奪戰即將打響。因此,作為電子商務企業要重視人力資源管理,將人才視為企業之本,做到用待遇吸引人,用感情凝聚人,用事業激勵人,從而有效地預防人才流失的風險。
如何才能更好的規避風險,我認為電子商務是全球性的商務活動,決不是單純的國內商務活動,因而它的所有運作都是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的,所以電子商務的法制規范既要考慮國內環境的問題,又要考慮其他國家的法律法規問題。目前,一些國際組織和機構,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世界貿易組織、世界銀行、歐盟、亞太經合組織等,經常發布一些與電子商務有關的建議和報告,它們的指令和建議很可能成為相關的法令和規則,我們一定要加以充分的關注。
1996年12月,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頒布的《電子商務示范法》是經過眾多的國際法律專家集體討論制定的,是世界上第一個關于電子商務立法的指導性文件,該法解決了世界上許多國家在電子商務法律上的空白或不完善的問題,促進了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商務示范法》對我國制定相應的法律有很大的借鑒價值。我國在制定電子商務法時,一方面,應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提出我國自己的法律解決辦法;另一方面,應當盡量與聯合國《電子商務示范法》保持一致。同時,我們在立法過程中,也要研究和借鑒一些主要發達國家在電子商務方面的立法原則和立法實踐。這樣做,有利于我國立法與國際接軌,也有利于我國的商務活動與世界接軌。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其他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