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水滸傳的“忠義”觀 [摘要]梁山英雄忠義觀念之間的矛盾沖突,不僅僅是個人問題,更應該從他們所懂得兩個社會領域,即“江湖”與封建正統社會,這兩個領域存在著不同的道德意識規范和需求,前者所需為一個“義”字;后者乃是“忠”。本文從宋江這個本書中最復雜最矛盾的人物身上分析《水滸傳》中的忠與義。 [關鍵字]忠,義,矛盾,江湖,封建正統,宋江
“忠”是中國傳統道德最重要的規范。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中,公忠不僅被看作個人“修身之要”,且被定為社會道德最高準則。究其原因,它的盛衰興廢,直接關系到天下興亡,社稷安危。戰國末期的儒者,特別提出了“忠先于孝”的思想,把忠提到了至高地位。至于宋明時期的儒者,則以天理論證公忠。維護忠君道統。《水滸傳》中的“忠”就是忠于大宋皇帝。 “忠”這一思想貫穿小說始終,主人公宋江曾說:“今皇上至圣至明,只被奸臣閉塞,暫時昏昧。”在“九天玄女受天書”一節中,這位娘娘給宋江做的啟示里,有一項最主要的內容,就是要他做到“為主全忠仗義,為臣輔國安民。”梁山上不主張忠的人也為數不少,最典型的李逵曾說:“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只是這種力量始終處在以宋江為首的主“忠”派壓制下。 宋江潯陽樓題了反詩,之后種種被逼上梁山,還是“權借水泊暫時避難”,坐等朝廷赦罪招安,向往著日后“封妻蔭子,青史留名”。書中一再稱頌宋江接受朝廷招安,是“有仁有義,忠義報國”。小說職責方臘起義,其主要理由不外乎他自立朝廷,違反了“忠”這一至高規范。宋江甚至在被毒酒毒死之前,還仍然說:“寧可朝廷負我,我忠心不負朝廷。” “忠”的思想,使《水滸傳》蒙上一層“道德正義”的色彩,成了小說流行的“通行證”。以統治者眼光來衡量,梁山英雄只能是賊寇之流。小說以這些盜賊流寇為主角,能為社會喜愛,并能為統治者所接受,肯定要為他們的行為提出一種在很大程度上合乎社會傳統道德觀念的解釋,賦予這些賊寇以一種為社會所普遍認同的道德品格,在這種總的前提下,來描繪他們的反抗斗爭。 “義”是儒家恪守的“五常”之一,即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道德原則。義利之辨,是中國倫理思想史上長期爭論的一個重要問題。 梁山好漢的“義”,突出表現在英雄對弱小者的同情,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之道。魯提轄拳打鎮關西,武松醉打蔣門神,行的都是“義”;當然也表現在把梁山賊寇組織起來的共同的生活的生活信念和道德行為準則。從“公孫勝應七星聚義”,“白龍廟英雄小聚義”,“三山聚義打青州”到“梁山泊英雄排座次”。由小到大,皆因義的力量,才使得梁山的事業越做越大。 “義”是先秦游俠至后代綠林好漢最穩定、最基本的人格精神和人格觀念,也是“替天行道”旗幟的具體表現,可以說打抱不平是梁山好漢的共同人格追求。盡管他們個人的出身、稟性、喜好不同,但這一點卻驚人的相似。結合作者曾參加過張士誠的農民起義隊伍,應該是深深喜愛這種樸實的均貧富、求平等的綠林風格,所以在刻畫盧俊義、武松、燕青等人物時,往往抱著贊美的態度來描寫他們的義氣為先、義無反顧的豪俠風范。 《水滸傳》在寫梁山賊寇的“義”時,是極為精彩的。把“義”寫的有膽略,有精神,因為這個義,這些賊寇才被賦予了英雄好漢的品格,才成為千百年來一說再說的光彩照人的藝術形象。但在處理“忠”與“義”的關系時,作者自始至終把義放在忠之下,放在孝之下,而“忠”“孝”在封建宗法社會中,是聯系極為緊密的孿生的一對同質倫理范疇。義服于忠,義服于孝。梁山聚義廳改為忠義堂絕非泛泛之筆,而是要讓忠居于義之上。宋江碰到義和孝矛盾時,是重孝而輕義,大鬧清風寨之后宋江的表現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宋江的性格的核心“忠義”,使人物呈現出完全對立的特征,成為復雜的矛盾體。宋江的身上積聚了兩種不同社會背景的意識規范(江湖與正統封建社會),他的特殊的社會地位使他忠義兼收,傳統儒家的意識慣性使他又不能兼容,導致悲劇。他身為下級小吏,雖處于封建官僚系統之中,而是被邊緣化的,更多是與下層的三教九流為伍,其重義的意識正是在這樣的社會交際背景中形成的,也是必須的。此為生存之需要。然而宋江自幼學儒,長而通史,從文化教育上講,完全是正統社會塑造。一正一偏,一先一后,限制并塑造著人物性格。就整個《水滸傳》文本來考察,依歷時的敘事,宋江的兩種意識沖突表現為三種模式:俠義英雄時期,義字當頭孝義兩存,矛盾萌芽;梁山時期,義以為忠,正統拒斥,現實尷尬;亡命江湖、落草為寇。 時期,以義求忠,以忠統義,忠義全失。 一 、前期(俠義英雄時期) 小說對宋江有一個總的介紹,寫他平生只好結交江湖好漢和與他一樣的俠義之人。一貫扶危救困救人之急,因此聞名山東河北 有“呼保義”“及時雨”“孝義黑三郎”的美稱,總之,突出一個“義”字,在仁義禮智信五常中,義最普遍的人際交往的信條,尤其是常常越出禮法的江湖社會對義的道德需求更大。 像宋江這樣的押司小吏,遠離政治核心,只能在底層為上層驅使,既無機會接近帝王,更談不上忠君之事。宋江與底層社會接觸非常密切,尤其押司一職,屬司法系統,更便于他與江湖人士結交。書中還交代,宋江仗義疏財,施舍救助對象擴大到城市居民中間,如鄆城的唐牛兒,賣湯藥的王公,連他討取閻婆惜,也主要是可憐母女二人無人贍養,并非出于好色。相對底層而言,宋江身為官府之人,政治地位高,收入可觀,為他施義提供了條件為他盡孝提供了條件。 當宋江與真正叛離正統社會的江湖人物結交時,義就獲得了一種平等相待的意義,同時也與忠孝觀念發生了沖突。義是私的,忠是公的,義是友情的,忠是僵化的,義是平等的付出,忠是等級的屈服,必然無法并立。他被正統社會拋棄,不是與黑暗現實直接沖突的結果,而是重義惹得禍。可以說,義是宋江與黑暗現實發生沖突的導火點,也是他與梁山起義開始聯系的媒介物。智取生辰綱是義舉,也是江湖社會的草莽英雄向正統社會發起挑戰的一個信號,這就使得宋江雖然出于義就了他們,但從內心深處有覺得他們犯了彌天大罪,可見其所行之義,是以不觸及封建專制為前提的純粹的義。但是義和忠畢竟是截然不同的甚至完全對立的兩種思想,當兩種思想統一在一個人身上時就難免要做出抉擇。 二、 中期(亡命江湖、落草為寇期) 重義氣的負面效應導致宋江與正統社會的疏離,也使得他獲得江湖的認可,成為凝聚人心的紐帶。在宋江這種風云變幻的歷程中,有不少人受義的牽引而投奔水泊梁山,其原因雖然不一,但絕大多數是慕宋江之義主動來歸。從這些描寫來看,如果離開了宋江的重義,就不可能形成四方英雄齊聚梁山,百川匯海,群峰尊岳的局面。 然而雖身在江湖,宋江卻不能忘懷正統的儒家教導,忠君之念。將聚義廳改為忠義堂,暗喻身在草莽不忘君國,朝廷棄我我不棄之的深心。實際上,替天行道的口號模糊籠統,對宋江而言,此天非他,乃是天子,既然貪官污吏橫行,奸臣豺狼當道,就要替君父除之。 然而宋江的隊伍在局部上震動了封建政權,只會遭到一次次的圍剿殺戮。江湖社會的孤軍奮戰必定沒有出路,這就使他在事業巔峰期考慮招安問題,既然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就取其一,以忠統義。 三、 晚期(招安期) 宋江的事業巔峰時期招安思想也發展到極點,他渴望進入封建正統社會,要實現他的忠義之路,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他不得不舍棄江湖社會的義氣,以犧牲義來求忠。統治階級懼怕江湖勢力的破壞力,一旦收服,必定絕其后患。宋江受招安后帶領眾人平方臘,實際上是正統社會以江湖制江湖,以寇滅寇的手段。殘酷的現實把梁山好漢代入絕境,忠義全失。 宋江悲劇在于,他作為封建時代的一名底層知識分子,無法進入封建統治的核心,無法直接向帝王效忠,轉而為江湖社會的義所導引,投身進入江湖社會,與正統封建社會抗衡,然而又不徹底,時時留戀,固有的傳統意識束縛了他,最終又滿懷希冀投身于正統社會,導致可悲結局。 《水滸傳》中宋江是忠義思想的核心體現者忠義思想是《水滸傳》的主旨思想,這種思想的最大負載者就是作者以全力塑造的宋江這個人物。宋江不僅是小說中的一個重要人物,而且也是小說中的一個特殊人物。說他重要,是因為作為起義軍領袖,他親手創建、發展、壯大了起義隊伍,使之成為宋王朝的心腹大患。說他特殊,是因為他既要委身于^造**之列,卻又始終不能忘懷對封建統治階級的耿耿忠心,最終又親手葬送了起義事業。“義”使他傾向革命,不滿現實;“忠”又使他瞻前顧后,優柔寡斷。這種雙重性格,不僅造成宋江的個人悲劇,也造成了整個起義軍的悲劇。 曾在朝廷為官的作者,又對在朝廷中和他一樣不得志的有為之士抱有同情之心,并把它轉化為對人物的描寫,例如描寫林沖的坎坷人生,強烈諷刺了所謂“忠 君”思想,對朝廷的忠心換來的卻只是悲慘的結局。這不僅在林沖這個人物身上得以體現,同時在一批前為朝廷命官的梁山好漢中都有所體現。例如:行者•武松 (原朝廷公務員)、小旋風•柴進(皇家出身)、小李廣•花榮(原朝廷武官)、雙鞭•呼延灼、霹靂火•秦明、大刀•關勝、神行太保•戴宗、急先鋒•索超、金 槍手•徐寧、青面獸•楊志、雙槍將•董平、沒羽清•張清等(都原為朝廷將軍)。可想而知, 從食君俸祿,高高在上的將軍到走上落草為寇,占山為王之路,這些人受到了朝廷黑暗勢力何等的欺壓,才會走上“逼上梁山”之路。這些充分表現出作者在元末為 官三年的時間里,所感受到的對朝廷中黑暗現象的強烈不滿和控訴,也是通過這些反叛將領們的經歷表達出自己對所謂“忠義”朝廷,“忠君”思想的強烈厭惡。 作者在書中所贊揚“仗義疏財,濟困扶危”的梁山精神,不僅僅在一般意義上反映了下層群眾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戮力相助”,且更深刻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上,由于時局動蕩不安,城市居民、江湖游民等的隊伍不斷擴大,社會道德規范正發生著悄悄的變化。而梁山反叛的好漢最終接受招安,終成正果的結局,也反映出所謂“忠義”底 子里是以儒家倫理道德為基礎,既有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維護現實秩序的一面,又有符合包括城市居民和江湖游民在內的廣大百姓期望平等、期望博得統治者認可而 光宗耀祖的愿望和意志的一面。正是因為書中“忠義”所具有的階級欺騙性,所以才被當時社會各階層普遍接受,而沒有因為宣揚反叛群體而被統治階級所查禁,從而成為四大名著之一。這也體現出作者施耐庵在動蕩復雜的社會環境中所具有的生存智慧,他只能用這種春秋筆法來宣示自己對元末農民起義具有歷史局限性而不抱 有希望的想法,同時又期望民眾能夠擺脫愚昧的“忠義觀”,勇敢地站出來反抗元朝統治者的殘酷暴政。 施耐庵在書中寫盡天下豪杰,讀至書尾下場俱都慘烈不忍回顧,讀者莫不扼腕嘆息,唯有這小乙哥,放下功名,白衣一擔飄然而去,怎不令人心向往之。
參考文獻 1、 施耐庵:《水滸傳》,《百家匯評》長江文藝出版社,2007年 2、 胡小偉:《試論宋代的江湖社會》人民出版社,2003年 3、施耐庵:《 第五才子書》,線裝書局,2007年 4、林暉:《 江湖社會與封建正統社會倫理意識之沖突》菏澤學院學報,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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