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由來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of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是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主持制定的,根據聯合國大會的授權,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會議于1980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維也納會議),共62個國家的代表出席。《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共分為四個部分:(1)適用范圍;(2)合同的成立;(3)貨物買賣;(4)最后條款。全文共有101條。公約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