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青少年吸毒的社會原因及其防控措施
毒品濫用不僅會摧殘濫用者個人的身心健康,還能導致賭博、盜竊、賣淫、搶劫、斗毆、兇殺等丑惡的社會現象,危機整個民族的素質、社會治安和國家的進步與發展,青少年吸毒問題一直是政府與社會最為關注的焦點。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署最新報告指出,目前,全世界約有76~8%的人口卷入了毒品的生產和銷售,并以每年3%~4%速度增長,每年因吸毒而喪失勞動能力的1480萬人,死亡人數達28萬,毒品幾乎蔓延到世界所有國家和地區。截至2002年底,全國累計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已達到100萬人,其中35歲以下的青少年約占74.2%,16歲以下的超過1萬人,在校學生約2000多人。因此,對青少年吸毒行為進行研究對于控制涉毒違法犯罪,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一、青少年吸毒行為的界定及類型分析 吸毒行為,是指行為人明知是毒品仍嗜好吸食、注射的行為。在現實中,吸食、注射的方法有多種多樣。從毒品種類和吸食方式的變化看,吸食毒品的品種已向毒性、成癮性更強的硬性毒品轉移;吸食方式從燙吸向注射轉移。據云南大理州的材料,1989年至1993年吸毒中吸食海洛因的從35%上升至84%;采取注射方式吸毒者從5%增至38%(注:項建祥等:《論降低戒毒復吸率的措施》,《中國人民警官大學學報》,1997年第3期。)。吸毒行為通常具有致害性、漸強性和依賴性等特點。在我國,依據現行法規,吸食、注射毒品是違法行為而非犯罪行為。吸毒行為是一種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越軌行為。在此,借用法國著名社會學家涂爾干研究自殺行為的分類,把吸毒行為依次分為三大類:第一類,利己型吸毒。利己型吸毒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自娛式吸毒,即吸毒者通過吸食毒品來暫時改變自己的精神和心理狀態,從而獲得愉悅的體驗和感受。絕大多數吸毒者屬于此類型。二是炫耀式吸毒,即吸毒者吸食毒品的主要目的是獲得特殊的社會群體影響力,借助吸毒行為顯示具有勇冒風險、藐視法律的實力,標明自己在群體中的“身份”。第二類,利他型吸毒。是為了表明從屬于特定群體和亞文化(反社會或越軌的)或是為了確定自己認同某個特別人物而采取的吸毒行為。這類吸毒者通常把吸毒看成一種儀式,其功能是讓某一特定團體(反社會、越軌的)和某個特別人物認同自己,進而獲得一種群體歸屬感。第三類,失范型吸毒。此類吸毒行為主要是由于社會的劇烈變化,社會價值觀念混亂,傳統的行為模式失效,社會約束力削弱,缺乏達到目的的手段,角色需求模糊、矛盾,引起個體社會角色緊張,借助吸毒來宣泄。從個人行為看,此種吸毒類型還包括個人工作、學習、家庭和情感等受到嚴重挫折而造成個人心理精神失控而借助來擺脫的吸毒行為。低齡段青少年的吸毒行為以前兩種類型為主,高齡段青少年的吸毒行為以后一種類型為主。 毒品及青少年吸毒行為的多樣(類)性決定的了吸毒是一種具有復雜背景的社會現象。 二、青少年吸毒行為的影響因素分析 同其他類型的越軌行為一樣,吸毒行為的存在和變化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從青少年吸毒行為的發生過程看,它主要受四個方面因素的制約。 。ㄒ唬┇@取毒品的可能性 吸毒行為的發生必然要求有毒品的供應和相關費用的有效支付。毒品的供應和費用是導致吸毒行為的決定性因素。在一個社會中,取得毒品的可能性越大,卷入吸毒行為的青少年就越多,社會吸毒現象及其后果就越嚴重,反之亦然。 從我國當前的毒品供應情況看,周邊環境與內部環境均日漸嚴重。就周邊環境而言,我國處于與多個毒品產地接壤的不利地理位置。除了西南邊境外的“金三角”、西部邊境外的“新星月”以外,現在的東北亞地區的毒品生產也愈演愈烈。據了解,朝鮮近年來種植罌粟六萬余畝,國內有鴉片和海洛因加工廠,1993年毒品產量達60多噸。俄羅斯國內毒品泛濫,僅吉林省公安機關就破獲俄羅斯販毒集團在東北邊境作案十余起(注:佟新:《我國東北地區帶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犯罪特點概述》,《犯罪與改造研究》,1997年第6期。)。雖然這些產毒地毒品的主要銷售對象為歐美國家,但其與我國的地理接近性,客觀上十分便于開發新興毒品消費市場。而就國內環境而言,我國已由毒品過境國變為毒品消費地。盡管對我國當前毒品市場的供應量的描述還缺乏直接的準確的統計數據,但仍不難從已公開的材料中做一些估算和推斷。若以1997年全國登記在冊的54萬吸毒者,每人的平均每天吸毒0.7克計,全國每天毒品的消耗量為378公斤,一年的消耗量可達140噸。1997年,全國公安機關繳獲海洛因超過5噸,鴉片1.9噸,大麻2.3噸,冰毒1噸多,以及各類易制毒化學品350噸(注:新華社 1998年1月20日電。)。按國際慣用的推算方法,毒品的控緝量只占總量的1/10左右估計,我國目前毒品市場的年供應量應以數百噸計。從毒品供應渠道分析,由于毒品販運在我國已有十多年歷史,已形成了比較嚴密和固定的供應渠道。在全國范圍內,以云南為起點的網絡大致有4條:云南至廣東至福建、云南至四川至陜西至甘肅、云南至上海、云南至北京至東北。在一些毒情較嚴重的城鎮已組成了從“大老板”到“馬仔”的組織嚴密的毒品分銷網絡。遼寧省朝陽市在一次掃毒行動中就摧毀地下煙館7處(注:《了望》,1996年第10期。)。從生產加工狀態分析,除了前述境外毒品產地繼續通過各種渠道向我國輸入毒品外,國內一些偏僻的農村地區也開始種植毒品植物。而且隨著制毒技術的提高,特別是化學合成技術在制毒領域的使用,國內開始出現規模不等的制毒工場。1996年5 月,湖南省常德市破獲一起境內外勾結制造晶體冰毒500多公斤、液體冰毒100多公斤的特大制毒案,涉案人員共37人,分布在浙、閩、滬、川等省市區的 17個縣市,其中6人來自臺灣(注:《全國青少年毒品問題學術研討會紀要》,《青少年犯罪研究》,1997年第4期。)。另外,在部分地區,大量的醫用藥物被偷盜和濫用。在南方某地的一所學校,曾發現30余名服用精神藥品來緩解緊張的學習壓力應付各類考試的中學生。一些中學生甚至以飲用止咳藥水來獲得快感。沈陽市五愛市場曾一天清出杜冷丁上萬個(注:《了望》,1996年第10期。)。有研究表明從處方得到藥品的上癮者已達幾十萬人(注:《保衛學研究》,1997年第5期。)。1997年上半年在對北京八個城區909戶居民的抽樣調查中,公眾認為吸毒者獲得毒品的難度適中,但略微傾向于容易,而吸毒者則認為獲得毒品“比較容易”(注:《人民公安報》,1997年9月11日。)。 毒品的吸食,需要消費者支付相對來說較為昂貴的費用。在北京,據1997年的調查,吸毒者每月用于購買毒品的錢平均為9867元,平均每月在1至 1.5萬元的最多(注:《人民公安報》,1997年9月11日。)。毒資的有效支付成為人們實施吸毒行為的另一誘因。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部分地區已進入小康階段。社會公眾的經濟收入有較大提高的同時,消費能力亦大大增加,愚昧消費行為包括吸毒也就有了物質基礎。這可以從我國當前吸毒行為的地域分布和社會階層分布得到印證。我國目前吸毒行為的地域分布仍呈集中于經濟發達的城市和部分較發達的農村集鎮之明顯特征。從全國看,吸毒人群密集地區除了云、桂等省區外,其余大多集中在沿海(邊)開放地區和內陸大中城市。從局部地區看,以浙江為例,毒品的重災區集中于柯橋、虹橋、路橋等以商貿為中心的新興城鎮。在吸毒行為的社會階層分布上,亦表現出與高收入的較強相關性。依深圳市對5583例吸毒人員統計,個體戶占24.6%,無業閑散人員占60.5%。廣東三水市勞改所女勞教人員的吸毒狀況也類似,個體戶占25.5%,待業人員占56.5%。據浙江省十里坪、莫干山二勞教所的343名吸毒勞教人員調查,私營企業主、個體經營者占76%,閑散人員占17.9%(注:浙江省勞改學會《吸毒勞教人員的吸毒原因、危害和對策研究》,課題組交流論文。)。1997年北京吸毒者中“個體戶”、“無固定職業者”分別占47%和22%(注:《人民公安報》,1997年9月11日。)(注:浙江省勞改學會《吸毒勞教人員的吸毒原因、危害和對策研究》,課題組交流論文。)。個體經營戶、私營企業主在我國目前屬于高收入階層,已為社會共識,該階層的經濟實力可以成為他們的吸食毒品的有效支付資本。吸毒者中待業人員過半的比例似乎與他們的經濟狀況不符。其實,待業(無業)并不是沒有收入。待業、無業人員從事地下經濟活動獲得的灰色或黑色收入往往是公開經濟從業人員同等工作時間的數倍乃至數十倍。更何況他們可以通過實施某些違法犯罪活動在短時間內斂集支付毒品的費用。 。ǘ┥鐣巧木o張度 社會角色的緊張度是導致青少年吸毒行為的重要社會心理基礎,它主要包括社會角色期望的不均衡性、實現社會角色的目的與手段之間的矛盾程度、社會角色實踐中的挫折等內容。在轉型社會中,使青少年群體發生某種程度的心理危機,存在著相當的失落、受挫、壓抑感,無助、無力、無效的消極心理氛圍彌漫在一部分青少年中,社會角色的緊張顯得尤為突出。在家庭婚姻方面,近幾年我國的離婚率呈不斷上升的趨勢。據有關部門統計,1985年至今的十余年間上升了兩倍(注:宋小明:《對廣東省吸毒者的心理分析及其心理防治》,《青少年犯罪研究》,1995年第9期。),造成一系列與青少年社會化進程有關的家庭婚姻關系不適等社會問題。在貧富差距方面,據權威機構估算,若以國際通用的測量貧富差距的基尼系數來衡量,目前我大體在0.4至0.5之間,屬差距較大。另一些民間調查機構在進行調查后,認為基尼系數已達0.59,屬差距懸殊(注:《人民日報》,1995年4月12日。)。從目前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失業情況看,雖然政府各方面做了極大努力,但登記失業加上隱形失業(內部待崗、下崗)的大約仍有1500萬。而部分學者的報告則認為目前比較真實的失業率是7.5%(注:《內部參閱材料》,第三期,浙江省高教工委宣傳部編。)。這種狀況使社會成員的保障感、安全感下降,危機感上升。據國家“九五”課題“現階段結構性失業中職業流動阻礙”對北京八個局(總公司)37家國有企業下崗職工636人的社會心態調查,持自卑、苦悶、絕望之消極心態、無所謂之平靜形態和發奮努力之積極心態的人數之比為13.36∶1.75∶1.1995國家體改委社會調查系統組織的涉及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0個城市的大規模問卷入戶調查顯示,對企業破產非常擔心的占48.4%,比較擔心的占26.2%,擔心下崗失業為68%(注:《中國經濟時報》,1995年7月11日。)。據“1997年,下崗位者看下崗”的調查,下崗人員對下崗和再就業比較悲觀。在沈陽、上海、廣州分別有68.3%、54.5%和40%的下崗者表示不能接受下崗這一事實(注:《港澳信息日報》,1997年11月30日。)。在此背景下,部分身心脆弱的青年,面對強大的心理壓力,選擇吸毒以尋求宣泄與輕松也就在所難免。盡管到目前為止國內還鮮見社會緊張度與吸毒行為關系的專題研究報告問世,兩者之間的具體聯系還很難確定,但待業、無業閑散人員在吸毒人群中占較大比重的事實,是我們至少可以形成如下判斷:待業、無業人員的生存狀態包括社會角色緊張與吸毒行為有關。 。ㄈ┥鐣芸亓Χ 社會對吸毒行為的管理與控制大致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分析。 首先,國家法律的約束力。就吸毒行為而言,法律的約束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嚴厲懲制販毒品者而斷絕毒源,降低獲得毒品的可能性;二是嚴懲吸毒者,遏制吸毒行為的蔓延和再犯。在懲治制販毒品方面,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從第337條第357條對各種相關行為作出了相當嚴厲的處罰規定,與世界其他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大體相當,其力度已基本到位。在懲罰吸毒者方面,目前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吸毒者只能處以十天左右的拘留,對復吸者也只有依照《勞改勞教條例》實行有限的勞教強制戒毒。在吸毒人群急速增加的形勢下,現行懲治吸毒行為的有關規定的效用已明顯減弱。 第二、專門機關打擊的有效性。公安機關近年來一直對毒品違法犯罪保持“高壓”態勢。1998年,全國共破獲各類毒品違法犯罪案件18.4萬起,抓獲涉案人員23萬名(注:新華社1998年1月20日電。)。但是對毒品違法犯罪特別是吸毒行為的查控仍然處于較低水平。據有關典型調查,在毒情較嚴重的地區,吸毒者占總人口的比例為7‰至14‰,被公安機關掌握或查處的人數卻遠遠低于該比例。 第三、社會習俗、道德的約束力。習俗和道德對人們的行為具有調節和控制作用。轉型前的中國社會在一定意義上是由道德控制的禮俗社會。社會轉型帶來的價值觀念多元化、社會生活方式多樣化,使傳統的道德受到挑戰,而新的道德體系未能同步建構起來,因此社會處于失范狀態,各種社會越軌行為大量發生。社會習俗、道德的約束力可以通過社會公眾對某類行為的認識評價來表現。由于我國禁毒教育不普及,使很多社會公眾特別是青少年對吸毒行為的評價存在著令人擔憂的偏差。據有關專家對714名社會公眾對吸毒行為評價的專項調查分析,有5.7%的人認為吸毒是“無可厚非的”,有7.6%的人表示“如果發現朋友吸毒,自己不會因此中斷與他來往”。1997年度北京市的調查中,有6%的被調查者對毒流露出向往的想法。人們社會態度的這種現狀,客觀上使吸毒者處于某種“寬容” 的社會與心理環境之中。另外,大眾傳播媒介信息、社會審美取向等也是實施社會道德輿論控制的有力工具,通過科學、準確的信息傳播和審美評價,能提高人們的辨別能力,規范自身的行為。但這方面的情況亦難令人滿意。如廣告界一直熱衷于把廣告模特設計成瘦骨嶙峋、形消骨立、兩眼無神,帶有強烈頹廢色彩的“吸毒者”形象;在為數不少的影視節目中,吸毒者吸毒時瀟灑陶醉的形象,吸毒后易如反掌的戒毒經歷都會誤導公眾。 (四)個體自我判斷控制力 個體自我判斷控制力是個體認識毒品的危害性、抵制毒品誘惑的能力,主要包括抵制誘惑與壓力,調節矛盾與沖突的水平,擁有良好的自我意識、自我觀念、目標定向以及對社會規范的服從等內容。個體最終是否采取吸毒行為,最終決定于其自我判斷控制力。在一次以青少年吸毒人員為主要對象的訪談中,有48.04%的人根本沒有想過吸毒是有害的、違法的,有24.5%的人不知道吸毒有害并違法,7.84%的人認為吸毒有害但不違法。在1997年北京的一次調查中, 42.1%的戒毒人員在吸毒以前“并不知道毒品是什么”,92.7%的戒毒人員在第一次吸毒前不了解國家的禁毒法規。(注:《人民公安報》,1997年9 月11日。)從行為人對毒品及有關法規的如此無知之現狀,可見目前青少年個體自我控制力之低下。 三、青少年吸毒行為的社會防控對策分析 為了實現對青少年吸毒行為的有效控制,必須建構新型的社會控制系統。該系統總體上應包括以下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控制和改善產生吸毒現象的社會宏觀環境和條件。應針對吸毒行為滋生的各種社會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凈化、優化社會環境,抑制、減少誘發吸毒的各種條件,要注意解決各種社會問題,促進、保持社會的全面、平穩、協調發展。在大力發展生產力,滿足公眾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的同時,力求在經濟利益和機會分配上的公正,防止社會不平等的無限擴大;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社會的主流文化,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公民。應完善有關涉毒法規,發揮刑罰對吸毒行為的一般預防作用?蓞⒖既、法、意等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增設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罪,對經勞教戒毒后再度復吸者作出犯罪認定,以控制復吸者的社會危害性并對其吸毒者產生警戒作用。 第二層次,進行以社區為主的早期干預和及時預防。 從我國的流行病學調查來看,吸毒人群中70%以上為年輕人(注:《光明日報》,1996年6月26日。)。從國外的有關材料看,某些特定職業人群中,吸食毒品的情況比較嚴重(如演藝界),屬高危人群。在我國也有類似情況。據因吸毒丑聞被曝光的“中國第一搖滾女聲”羅奇透露:吸毒現象已開始侵蝕演藝圈。她染上毒癮是由于圈內一些朋友的影響(注:《人民公安報》,1997年9月11日。)。一些地區歌舞廳、夜總會三陪女的尿液檢查顯示,有吸毒行為的占 20%。在人格特征方面,如缺乏獨立性、性格抑郁內向、意志薄弱、外強中干型人格,都是易成癮者較典型的人格表現。因此,可以通過準確地識別易感人群,預測潛在的吸毒者,進行早期干預,防止吸毒行為發展。國外常見的預測主要有臨床預測和保險統計式預測。臨床預測是預測者在與被預測者直接會談并對被預測者及其行為記錄進行檢查之后所做的分析預測。保險統計式預測是根據已知的參數(年齡、性別、社會經濟地位、智商、吸毒行為史、家庭背景及各種心理測試等),從國外學者的研究結果看,保險統計式的準確率較高。 在控制毒品泛濫的過程中,應將具備易成癮人格特征、遭受重大挫折的個體以及某種特定職業者作為重點保護對象,充分發揮社區的作用,積極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以避免這些“易感人群”滑入吸毒者行列。社區預防的具體措施主要有:通過電視、廣播、報紙、書刊等大眾傳播媒介,不斷向社區公眾傳遞反毒防毒信息;適時舉辦禁毒教育展覽,在人群流量大的公共場所豎立大型禁毒宣傳廣告,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 第三層次,預防已經吸毒者在戒毒后重新吸毒,較顯著地降低復吸率。 戒毒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軀體脫毒僅僅是戒毒工作的開始,心理治療、行為矯正直至擺脫毒品則需經歷漫長的過程。專家們比較一致的意見認為:該工程至少需要2至3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復吸是戒毒實踐中急需解決的問題。復吸的客觀原因主要有:毒源未切斷;環境誘惑,與毒友交往;回到社會后得不到社會、朋友、親人、家庭的承認與溫暖,受到歧視,找不到工作,終日無事可做,產生煩躁、焦慮情緒,再度以毒品為快;由于吸毒后的慢性遷延癥或慢性病的困擾而重新吸毒來解除痛苦。對于大多數復吸者來說,前三項是主要原因。據車煒堅(香港)1997年4月對廣東省戒毒勞教所的調查,58%的復吸者承認,因有吸毒背景使找工作有困難;83%的復吸者感到心情很苦悶,覺得自卑、缺乏安全感;50%的復吸者承認有家人親屬不諒解、不接納的情況;68%的復吸者感到從前的朋友、同學、同事(無吸毒)不愿來往;65%的吸毒者的鄰里不愿來往并與之疏遠。另據北京1997年上半年的一次調查,戒毒人員普遍感覺面對強大的社會壓力和歧視,60.8%的戒毒者認為現在別人把自己看成壞人,43.8%的人認為大多數的人不會把自己當成朋友,75.5%的人認為,“當別人知道我吸過毒后,他們會瞧不起我”。而且根據戒毒經驗,戒毒次數越多,復吸率就越高。北京醫科大學對云南、黑龍江兩省的調查顯示,戒毒三個月內,第一次戒毒者的復吸率為86.67%,第二次戒毒者的復吸率為94.74%;第三次戒毒者的復吸率為98.75%。對廣州、柳州、寧波、昆明的有關調查結果也相類似。因此必須鞏固“首戒”成果,加強戒毒者回歸社會后的預防復吸工作。從國際范圍看,社區監控已成為目前較流行的預防模式。該模式要求家長、學校、街道、社區及民政、公安、醫療等部門在相互協作的基礎上,對戒毒者進行定期跟蹤,及時提供醫療服務、心理咨詢和就業指導。跟蹤期一般為兩年。在跟蹤期內,戒毒者一般每隔半日去戒毒所進行尿檢。拒絕尿檢或尿檢呈陽性者既視為復吸,依據有關規定處以強制或勞教戒毒。這種“社區跟蹤”能時時給戒毒者以心理約束,從而預防復吸。對屢教不改的復吸者,則應考慮在邊遠地區設立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戒毒處所,以期花較長時間隔斷他們與販毒者的聯系,培養他們的勞動技能,實現行為、人格的徹底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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