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瀚寫的從南都案談司法職業倫理一文在法律思想網上發表了,寫得不錯,建議朋友們去讀一讀。 盡管我個人傾向于每個人應當堅持自己的為人尊嚴、良知自由和職業倫理,我也為能夠做到這些的、以勇氣克服罪惡制度造成的恐懼的人而深受感動,但是,我始終堅持,應當給予那些被稱為 “助紂為虐”的人必要的同情,而不應以道德倫理的神圣名義給他們過多的苛責。 我并不認為,拒絕按照上級指令來審理此類案件,僅僅會影響升遷或被穿小鞋。在我看來,人類的最大恐懼莫過于對一種不可預期、難以揣摩、無法想像的命運安排的恐懼(對死亡的恐懼就是這種恐懼的一個典型表現)。拒絕按照上級指令來審理此類案件,究竟會帶來什么樣的后果,我不能作出如此簡單的設想。甚至,我不能想像,現在的法官是否真地能夠像周三畏那樣找到一片寬松的江湖空間而遠遁。 如果我是一位基層法院的法官,如果我是一位在西部偏遠地區基層法院任職的、我的家庭都靠我微薄的工資收入養活的法官,而且,我不是一個經過高等教育、有著很強的競爭生存能力、要是辭職也自信可以養活家庭的法官,拒絕審理的難測后果,就可能會對我造成巨大的心理威懾。 我記得在一本小書中看到二戰之后同盟國達成的倫敦協議規定,奉命行事的個人不能免責。但是,只有那些有很大的選擇自由的人所犯下的罪行,才可能受到懲罰;只有那些有很大的選擇自由的人,才應該被傳喚來為自己的行為作辯解。在起訴戰爭罪犯的過程中,私人、未被任命的人或職位較低的官員,是不會因為其執行命令而被判有罪的。我不是一位基層法院的法官,或者,我不是一位特定的基層法院的法官,我很難去設想他們面臨的選擇空間究竟有多大,我很難設想拒絕審理會不會對他們自己乃至家庭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但是,如果對他們設定一個統一的倫理要求,會不會是一種過分的苛求?
前不久,我也曾與其他幾位朋友爭論過在制度之下的個人道德責任的問題。盡管我也同意她們堅持個人道德責任的立場,但我還是強調,制度的善惡應該是我們更關注的:如果我們過分地要求個人承擔起道德責任,會不會把民眾的注意力和輿論的討伐過多地轉向這些無奈的個人,而不是這些個人所處的制度? 不過,我內心里也是很矛盾的:如果我們都以制度為名給自己開脫的話,我們會變成什么呢?當時有位朋友說了一句:也許只能做到獨善其身?墒,獨善其身在這個具體案件中是否就意味著拒絕審理呢?我的難受也有一部分來自于這些迷惑。 齊格蒙特·鮑曼的《現代性與大屠殺》寫得太好了!值得精讀。在此僅摘錄第六?quot;服從之倫理(讀米格拉姆)“中的幾段話: “大屠殺使得所有被記住和承襲下來的邪惡形象都相形見絀。正由于此,大屠殺顛倒了罪惡行徑以往的所有解釋。它突然昭示,人類記憶中最聳人聽聞的罪惡不是源自于秩序的渙散,而是源自完美無缺、無可指責且未受挑戰的秩序的統治。它并非一群肆無忌憚、不受管束的烏合之眾所為,而是由身披制服、循規蹈矩、惟命是從,并對指令的精神和用語細致有加的人所為。我們知道,無論在何時這些人一脫掉他們的軍裝,就與罪惡無涉。他們的行為跟我們所有的人極其相似。他們有愛妻,有嬌慣的子女,有陷入悲傷而得到他們幫助與勸慰的朋友?呻y以置信的是,這些人一旦穿上制服,就用子彈、毒氣殺害成千上萬的其他人,或者主持這項工作。被害者也包括為他人愛妻的女人和為他人愛子的幼童。這是令人膽寒的。像你我這樣的普通人怎能下得了手?難道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在很小的程度上,甚或在極微弱的程度上,他們是特殊的、不同的,跟我們不相似?難道他們真的擺脫了我們這個啟蒙之后的文明社會所具有的使人尊貴、教人人道的影響?或者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難道他們已經變壞、墮落,易受各種源自殘缺扭曲人格的教導因素的惡性或者災難性結合的擺布?quot;(想一想南都案中的法官吧,難道他們真地已經墮落了嗎?還是因為制度使他們分裂了?) “米格拉姆的發現中最具震撼力的也許就是殘酷的傾向與同受害者的接近程度之間成反比。比如,要害一個我們與之接觸的人是難以下手的;對一個只被我們遠遠看見的人施加痛苦則較為容易一些;對只被我們聽見的人則又更加容易;而對既沒看見也沒有聽到的人,就可以很輕松地殘酷對待他們了!保ㄏ胍幌氍F代戰爭的先進武器吧,它們正是在實施遠距離的屠殺。) “一不小心踏入泥潭的人都清楚地知道,要從中自拔之所以相當困難的主要原因是每一步邁出的努力都會使自己陷得更深。個人甚至可以把這泥潭定義為一類被如此構造的絕妙的系統,不管沉陷于其中的對象怎么樣移動,總是增加了此系統的‘吸吮力’!鸪醯膸撞胶苋菀,即使有點道德的折磨,也是微乎其微。但緊跟而來的步伐就越來越令人恐懼。到最后,那樣做就讓人感到不能承受了。但是此時放棄的代價也已經加大。因此,當對放棄的阻礙極其微弱,甚至根本不存在時,放棄的沖動也很微弱。而當這種沖動加強的時候,在每一階段它所遇到的障礙卻都強大得足以使之平衡。當行動者被退出的欲望所籠罩的時候,一般來說已為時已晚。”(想一想“勿以惡小而為之”。)
“在一個官僚體系中,公務員的道德關懷從集中于行動對象的命運之上被拉了回來。它們被強制地轉向另外一個方向-即將開展的工作和出色地完成這些工作。行動的‘目標’過得怎樣和有什么樣的感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行動者機智、有效地完成其上司交代的任何事務。”“在權威的官僚體系內,關于道德的語言有了新的詞匯。它充斥著像忠誠、義務、紀律這樣的概念-全部都朝向上級。上級是道德關懷的最高目標,同時又是最高的道德權威!保ㄏ胍幌腙愒频摹安晃ㄉ稀碧栒僭诠倭朋w系中是何等的艱難。想一想蕭瀚讓那些法官關心受害者及其家庭的痛苦是何等的艱難。) “……一種連續不斷、處處存在的責任轉移所造成的全部后果就將是造就一種自由漂流的責任,也即造就了一種情境,在此情境當中,組織中的每個成員都相信,并且在被詢問時都會說他是受別人操縱,而被別人指認為是責任承擔者的人又會把責任再推諉給他人?梢哉f組織在整體上是一個湮沒責任的工具!保ㄏ胍幌胍灾贫葹槊拈_脫吧) “他(指米格拉姆)增加了一些實驗項目,在其中被試者要面對的不止一個實驗員,而且這些實驗員受到指示要明確表示異議并討論命令。結果著實令人震驚:在其他所有的實驗中都能觀察到的盲目服從消失得無影無蹤。被試者不再愿意參加他們不喜歡的行動;甚至對他們不認識的受害者,他們也不會受鼓動而對之制造痛苦!苊黠@,權威間的爭論使行動徹底癱瘓’!瓘拿赘窭氛讓嶒炛械贸龅囊粋最突出的結論就是,多元主義是防止道德上正常的人在行動上出現道德反常的最好的良藥。”(想一想輿論控制的可怕后果吧) 以上摘錄的還只是“服從的倫理”一章中的些微內容。整本書都充斥著發人深省的內容。今天去法學院的路上,在城鐵里,我突然想:過去我們談論,法院的行政化安排是司法改革應該針對的問題之一,因為,它違背司法獨立理念;《現代性與大屠殺》至少告訴我們,蕭瀚所言的法官不再堅守道德的良知,正是法院的行政化安排或官僚化體系造就的惡瘤之一;如果要讓法官真正成為公正的、只服從法律的裁判者,如果要讓法官不至于成為人格分裂、良知被壓的人,那么,就必須改變法院的官僚化安排;強調司法獨立的司法改革,由此具有了更為堅實有力的道德倫理上的理據。 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