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字數:5610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在會計確認上的運用
【摘要】 本文從論述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的重要性入手,重點分析了該原則資產方面的確認、負債方面的確認、收入方面的確認的具體運用。提出了如何使該原則得到貫徹實施的具體做法,認為一方面要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監管人員的素質,另一方面要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職業判斷能力,使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得到更好地貫徹實施,從而有效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推動我國會計制度改革的深化。【關鍵詞】 實質重于形式 理論分析 會計信息 運用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主要指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在實際工作中,交易或事項的外在形式或人為形式并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映其實質內容。所以會計信息擬反映的交易或事項,必須根據交易或事項的實質和經濟現實,而非根據它們的法律形式進行核算。一、會計要素確認方面的運用1、資產方面的確認《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它具有以下三個特征:(1)將能夠直接或間接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2)資產是被企業所擁有或所控制。(3)資產是由企業在過去的交易或事項中獲得的。在資產的確認中,既考慮了法定所有權和控制權的歸屬,更加強調的是其經濟實質:能否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即使企業對某項資產擁有法定的所有權或控制權,但如果該資源在經濟上已不能再給企業帶來可預期利益時,也不應作為企業的資產對待。相反,如果某項資源在法......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www.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財務會計論文格式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