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第四版) 畢業設計(論文)是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重要的教學環節。做好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對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加強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特制定本條例。 一、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要求 (一)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目的 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具有初步科學研究的能力。根據專業性質有所側重地培養以下幾方面能力: 1. 調查研究、中外文獻檢索與閱讀的能力。 2. 綜合運用專業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 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獨立研究與論證的能力。 4. 實驗方案的制定、儀器設備的選用、安裝、調試及實驗數據的測試、采集與分析處理的能力。 5. 設計、計算與繪圖的能力,包括使用計算機的能力。 6. 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相結合的文字及口頭表達的能力。 7. 撰寫設計說明書或論文的能力。 (二)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時間 畢業設計(論文)的時間,理、工、農科學生不得少于15周(包括評閱和答辯時間),經管、藝術及文科學生可酌情減少,但一般應不少于10周。工作內容的具體要求見《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內容的基本要求》(詳見附件1) 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 《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詳見附件2) 三、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管理工作 (一)學校領導、教學主管部門應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各階段,深入到學院、班,有重點地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及教學質量開展檢查與評估,不斷進行總結,提高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質量。 (二)學院領導對本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全面負責,根據專業教學要求,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要求和具體考核評分辦法,并親自深入到教師、學生中進行調查研究,組織并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動員工作。主管教學工作的領導要聽取各有關教研室的工作匯報;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要深入細致地了解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的思想動態,積極配合教學部門圓滿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按照學校的要求,對畢業設計(論文)準備工作、進展情況和答辯工作進行部署與檢查,并做好總結工作。 (三)各專業教研室應根據本專業教學要求及人才培養目標,研究制定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大綱。教研室領導應認真負責地安排落實指導教師,審定畢業設計(論文)課題,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動員,組織落實課題到位,審查任務書及開題報告填寫情況。在畢業設計(論文)進行過程中,及時了解進展情況,組織中期檢查,并對結果進行審定,組織、安排本教研室教師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答辯及成績評定工作,做好工作小結。 (四)輔導員、班主任應積極配合教研室做好學生在選題、收集資料、撰寫開題報告、開展研究、撰寫論文、準備答辯等項工作中的思想工作,經常與教研室通報學生的思想動態,對學生嚴格管理。 (五)學生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必須嚴格審查,嚴格要求,加強管理。 四、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 (一)選題原則 1. 選題要符合專業培養目標,達到綜合訓練的基本要求。 2. 選題避免大而空,題目難度要適中,工作量大小合理,使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經過努力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完成。 3. 選題應盡量結合社會實踐、生產、科研、實驗室建設等任務,選擇有現實價值和理論意義的課題。各專業結合社會生產實際類型的課題應占60%以上,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年更新率應大于30%,若選擇老題,必須做到“老題新做”,要有新的內容和要求。 4. 堅持一人一題。對于工作量大的課題,可組織數名學生組成團隊,協同攻關、分工設計(研究),但須明確每人1個子課題,或用副標題區別。子課題立足于大題,分別展開。明確每個學生須獨立完成且能滿足教學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綜合訓練的工作任務。 5. 下列情況的課題不宜安排學生做畢業設計(論文): (1)偏離本專業所學基本知識; (2)范圍過專、過窄或內容簡單,達不到綜合訓練的目的; (3)本科生難以勝任的高新技術; (4)畢業設計(論文)期間難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階段成果。 (二)審題、選題的工作程序 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由指導教師提出,并填寫《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審題表》,經所在教研室討論和教研室負責人審定后向全體學生公布。 選題遵循“雙向選擇”的原則進行,學生根據公布的設計(論文)題目自由選擇,各專業再根據學生人數和教師指導能力進行調整后確定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 (三)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的填寫與下達 《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由指導教師根據各課題的具體情況以及本專業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大綱填寫,經學生所在專業負責人審查后生效,并于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一周內發給學生。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中除布置整體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外,應提出明確的技術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由多個學生共同完成的課題,應參照《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審題表》中的內容,明確畢業設計(論文)學生須各自獨立完成的工作。 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內容必須按有關要求用黑墨水筆工整書寫或按教務處統一設計的電子文檔標準格式打印,不得涂改或潦草書寫,禁止打印在其它紙上剪貼。 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一經審定,指導教師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須以書面形式說明變更原因,經所在專業負責人同意,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變更。 五、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要求 (一)指導教師由講師或同等職稱及以上且有一定實踐經驗的教師擔任。助教不能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可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協助指導教師工作。鼓勵聘請企業技術人員(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工作,同時須有本校教師一同參與指導,把握教學要求與進程。指導教師由專業教研室安排,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查后方可擔任。 (二)每名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人數一般不超過10人,其中講師不超過8人。 (三)指導教師應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格要求學生。應始終堅持把學生的培養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現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輕培養的現象。 (四)指導教師要重視對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應著重啟發引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五)指導教師的具體任務(需填寫表格均在附件5中): 1. 按規定選擇課題,填寫《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審題表》,報教研室審批。 2. 課題審查通過后,指導教師應按要求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經教研室審核通過后下發給學生。 3. 審定學生擬定的論文大綱、外文參考資料譯文、開題報告。 4. 按任務書的要求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及時進行答疑與指導。在指導過程中要認真填寫不少于6次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記錄,并以此作為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評定成績的參考依據。 5. 指導學生正確撰寫畢業設計說明書或畢業論文,要按照學校統一格式撰寫。 6. 答辯前,指導教師要對所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審查,并指導學生對設計成果進行修改,根據學生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設計(論文)質量寫出評語。畢業設計(論文)評語應包括以下內容: (1)學生是否較好地掌握了設計課題所涉及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和專業知識; (2)學生是否具有一定的外語能力、計算機能力以及創新能力; (3)學生是否按要求的內容及時間,獨立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各環節所規定的任務; (4)畢業設計(論文)完成質量和在完成過程中表現出的創造性工作情況; (5)學生獨立工作、獨立思考、組織管理、口頭表達和與他人合作能力等情況。 指導教師對學生是否具有答辯資格提出初步意見后交給評閱人評閱。 7. 答辯結束后,指導教師要根據有關規定及時驗收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全部資料、成果并交給專業教研室統一歸檔。 8. 根據安排,參與畢業設計(論文)評閱以及答辯工作。 六、畢業設計(論文)對學生的要求 (一)學生應根據本專業公布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結合自己具體情況進行選題,在題目確定后必須盡早與指導教師聯系,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準備工作。 (二)根據指導教師的任務書,認真做好開題工作,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大綱、開題報告(含文獻綜述)、外文參考資料譯文(附原文)。 (三)尊敬教師,虛心接受教師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 (四)學生必須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各個環節并根據指導教師的要求,獨立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不弄虛作假,不抄襲他人成果或請他人代做畢業設計(論文)。否則,畢業設計(論文)作“不及格”處理。 (五)嚴格遵守紀律,在指導教師指定的地點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因事、因病離崗或不能按時接受指導,應事先向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請假,否則作為曠課處理。凡隨機抽查三次缺勤者,評分降低一級。累計曠課時間達到或超過全過程1/3者,取消答辯資格,按“不及格”處理。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及格”者不得畢業。不及格學生可向學校提出重修申請,經學院批準,報教務處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可安排在下一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期間進行。 (六)學生應按計劃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并參加答辯。畢業設計說明書或畢業論文必須符合《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范》(詳見附件3),否則不能取得參加答辯資格。 (七)畢業設計(論文)成果、資料應及時交給指導教師歸檔,學生不得擅自帶離學校,經指導教師推薦可作為論文發表。 (八)學生必須保質保量完成設計任務,對于沒有完成畢業設計任務或畢業設計成果及論文沒有通過答辯資格審查者不予參加答辯。 七、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與答辯 (一)答辯資格的審查 畢業設計(論文)被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答辯,成績記為不及格: 1. 未完成規定任務者(包括文字部分、圖紙部分等)。 2. 有重大錯誤,經指導教師指出未修正者。 3. 設計(論文)期間累計曠課時間達到或超過全過程1/3者。 4. 畢業設計(論文)抄襲情況嚴重者,弄虛作假、偽造實驗數據者等。 (二)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 1. 為了保證評閱環節的質量,畢業設計(論文)建議由答辯小組中一名成員進行詳細評閱,并寫出評閱評語。 2. 指導教師不能兼任被指導學生的設計(論文)評閱人。 3. 評閱教師在答辯前,根據課題涉及的內容和要求,以相關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為主,準備好不同難度的問題,供答辯中提問選用。 (三)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 1. 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后必須進行答辯。教研室組織畢業設計(論文)規范化要求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答辯。 2.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由各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組織,由答辯小組實施。 答辯委員會委員一般為5-7人,由學術水平較高、有高級職稱的教師組成。答辯委員會委員主要任務是:領導本專業的全部答辯工作,制定答辯要求和評分標準,組織學習和掌握評分標準;指導、檢查各答辯小組工作;審核答辯小組上報的成績。 答辯小組一般為3-5人,答辯小組成員原則上由本專業中級及其以上職稱者擔任,也可到企業或用人單位聘請技術人員。組長一般應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答辯委員會委員擔任。提倡聘請校外生產、科研等單位或畢業生用人單位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專家參加答辯。請校外人員參加答辯,須事先經院(部)答辯委員會委員批準。 各二級學院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十三周,向學校提交答辯委員會和答辯分組情況及安排,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 3. 學生在答辯前要預先準備,首先匯報10分鐘,然后接受質詢,教師提問10~20分鐘左右。答辯中的提問和學生回答的問題要求做簡要記錄。 八、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 (一)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以學生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業務水平、工作態度、設計說明書(論文)和圖紙、實物的質量以及答辯情況為依據。 (二)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由指導教師、評閱教師和答辯小組三方面的分數和評語綜合評定。其中指導教師40分、評閱教師20分和答辯小組40分。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最終成績,由答辯委員會最終評定。 (三)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按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級分制記分,其中各專業獲得優秀成績的學生人數不超過15%,被評為“優秀”的設計(論文)要有創新之處。設計(論文)的初評成績為不及格的學生需進行二次答辯。 (四)各二級學院根據學校的要求,并結合本學院的專業特點制定本學院或本專業的《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及《畢業設計(論文)考核辦法》。 (五)畢業設計(論文)推優工作 各二級學院按一定比例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設計(論文)團隊,學校教務處組織校級評優工作,在校級優秀的基礎上推薦省級畢業設計(論文)和設計團隊的候選人。 九、畢業設計(論文)的制度化管理 畢業設計(論文)中的組織管理工作應制度化、規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環節: (一)畢業設計(論文)的動員 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必須進行有學院、教研室領導、全體指導教師及學生參加的畢業設計動員,組織學習本條例,明確職責及要求。 (二)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監控 根據學校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監控實施辦法,開展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評估。 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檢查工作將在各主要環節上進行,檢查采取二級學院自查和學校抽查兩種方式。 (三)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范化要求 1. 總結工作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各二級學院應進行認真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以書面形式于畢業設計(論文)結束后兩周內交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存檔。 2. 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匯編 校級、省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按規范格式整理成篇幅約2000字左右的畢業設計(論文)摘要,以編印《金陵科技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集》。 3. 加強畢業設計(論文)檔案管理 《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歸檔要求》(詳見附件4)。 十、其他 各二級學院可根據本學院各專業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考核辦法及評分標準等。 本條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前公布的畢業設計(論文)有關條例與本規定不符的,一律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內容的基本要求 附件2: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與方案 附件3: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范 附件4: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料歸檔要求 附件5:金陵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系列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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