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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律對契約自由原則干預的適當性
[摘 要] 我國貴州省立法叫!伴_瓶費”2006年11月,貴州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貴州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從“開瓶費”入手分析法律干預和契約自由之間的矛盾。進行辯證關系,進而對法律干預契約自由的適當性進行了分辨。 [關鍵詞] 開瓶費 契約自由 法律干預 適當性 沒有契約自由,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但是任何完全的自由就要引起市場混亂個人主義,容易破壞社會制度。因此必須由國家對自由契約加以必要的干預,但是完全干預就沒有了自由一說,這就需要一個適當性的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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