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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廠商與經銷商之間的關系探討[摘要] 本文圍繞廠商與經銷商之間的矛盾,以共同利益為基礎, 探討二者之間所產生的關系. 以及如何解決廠商與經銷商之間的矛盾。[關鍵字] 廠商 經銷商 矛盾 共同利益 選擇 合作 一、引言 廠商與經銷商,既是矛盾的統一體,又是利益的共同體。在整個市場營銷過程中,沖突無時不有,博弈無處不在。但是我認為二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即共同開拓市場,實現雙贏。是在既定的蛋糕中一味地爭奪誰的份額大誰的份額小,還是共同把蛋糕做大一起分享,我想廠商和經銷商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從某種意義上說,廠商與經銷商不存在控制與被控制的問題。廠商控制了經銷商,那么其實經銷商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經銷商了,而是成為了廠商的營銷機構。同樣,經銷商控制了廠商,那么廠商也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廠商了,而是在該區域內成了經銷商的生產車間。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廠商和經銷商都承擔著不同的職能,誰也代替不了誰。所以我認為二者不存在控制與被控制,只是在不同的市場階段存在誰主動誰被動的問題。 二、生產商如何選擇經銷商 (一)、選擇經銷商應遵循的三大原則 怎么樣考評經銷商自身經營管理狀態如何;考評同業(其他廠商)、同行(其他批發商)對經銷商的評價,是否有帶頭低價竄貨、截流費用、截流貨款等行為。 廠商選擇經銷商,猶如找對象拍拖,經過一番耳鬢廝磨,雙方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那一陣子,有的是幸福,然而更多的時刻卻是剪不斷理還亂的柴米油鹽的煩惱。廠商雙方一開始就像戀愛中的男女,剛接觸時被短暫的幸福(短期的利益)蒙蔽而回避了對方的缺點(合作需要解決的種種現實問題),缺乏牽手同行的誠意(爾虞我詐互不信任的意識)最終只能導致痛苦收場,不歡而散,婚姻幸福指數大幅跌落。不僅會失去了雙方的共同市場—這個溫馨的港灣,可怕的是甚至會留下許多后遺癥,從而影響企業長遠的目標,費時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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