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問題及對策研究 [摘 要]: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不少企業都希望通過獲取上市資格,在證券市場更為便利地融資。然而證券監管部門和企業的投資人、債權人等利益相關方對企業實力和發展能力的評估往往又以企業的盈余水平為基準,因此,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取向也更為強烈。而盈余管理行為直接影響的是企業對外披露的會計信息,如果沒有充足的現金保證作為支撐,盈余管理行為就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本文以我國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為研究對象,闡述了盈余管理的概念、我國新會計準則內容的變化、新會計準則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影響、以及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并能提出了規范盈余管理行為的制度安排方案。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盈余管理 對策研究 我國加入WTO已有10個年頭,當今的中國正逐步融入世界市場的形勢,這就要求我國證券市場使信息披露更加公開和真實。但我國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往往運用職業判斷,進行會計政策選擇或通過構造交易以改變財務報告結果,從而誤導以企業經濟業績的得益關系人的決策或會計報告數字。這種行為被稱為盈余管理。從一定程度上講,盈余管理是無法消除的。對盈余管理進行研究,不僅有助于推進企業治理結構,業績評價體系的優化,還有助于推動會計理論自身的發展。 一、盈余管理概述和新會計準則的主要變化 1、盈余管理的概念 我國對于盈余管理的研究已有20多年的歷史,但對于盈余管理的定義還沒形成共同的認識。Healy 和 Wahlen 在“A review of the earnings management literatur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standard setting”一文中指出,盈余管理是指管理當局運用職業判斷編制財務報告和通過規劃交易以變更財務報告,旨在誤導那些以公司經營業績為基礎的利益關系人的決策行為或影響那些以會計報告......